約用人員(社會工作人員)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資料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職稱約用人員(社會工作人員)的人員區分是其他人員, 徵才機關是衛生福利部北區兒童之家, DATE_FROM是1131001, 有效期間是1131015, 工作地址是桃園市蘆竹區中山路108巷36號(距中山高南崁交流道約2公里),位於南崁國中高中附近。, 資格條件是1.具社會工作師考試應考資格者。 2.社會工作師考試及格者。 3.專科以上學校社會工作、兒童及少年福利、社會福利相關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或取得學分學程結業證書者。, 工作項目是1.個案安置輔導服務:擔任安置兒少個案個管員。 2.執行兒童及少年相關方案及計畫。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及與上述工作相關之業務與訓練等。 薪資:大專以上,依衛生福利部所屬社會福利機構臨時人員報酬標準表,符合社工人員資格者,起薪280薪點(折合率135:月薪新臺幣3萬7,800元)。 另具以下資格者....
ORG_ID | A21001100J |
徵才機關 | 衛生福利部北區兒童之家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僱用(月薪37,800元) |
職稱 | 約用人員(社會工作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RESERVE_NUM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DATE_FROM | 1131001 |
有效期間 | 1131015 |
IS_HANDICAP | Y |
IS_ORIGINAL | Y |
IS_LOCAL_ORIGINAL | N |
IS_TRANING | N |
TYPE | 其他 |
聯絡E-Mail | c01@nrch.mohw.gov.tw |
資格條件 | 1.具社會工作師考試應考資格者。 2.社會工作師考試及格者。 3.專科以上學校社會工作、兒童及少年福利、社會福利相關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或取得學分學程結業證書者。 |
工作項目 | 1.個案安置輔導服務:擔任安置兒少個案個管員。 2.執行兒童及少年相關方案及計畫。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及與上述工作相關之業務與訓練等。 薪資:大專以上,依衛生福利部所屬社會福利機構臨時人員報酬標準表,符合社工人員資格者,起薪280薪點(折合率135:月薪新臺幣3萬7,800元)。 另具以下資格者,每月加給: 1.社工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新臺幣2,000元。 2.社會工作師證書並辦理執業執照登記新臺幣4,000元。 3.專科社會工作師證書新臺幣2,000元。 4.其他:供中餐、加班可彈性補休或請領加班費 每年有年終考核,任職全年年終考核如考列甲等,晉1級為2級288薪點:38,880元,最高為8級336薪點:45,360元 (現行規定)。 任職至113年12月有年終工作獎金(按到職比例核給)。 工作報到日:現缺,自通知錄取報到之日起(不定期契約)。 工作時間: 1.每周4天F班(08:00-17:00;08:00-09:00彈性工時1小時)、1天Z9班(13:00-21:30)。 2.約2月需輪值1次假日班(08:00-17:00;08:00-09:00彈性工時1小時)。 3.每月工作天數依人事行政總處公告之當年度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規定上班天數計算。 上述每日工作時間本家得依實際業務需求重新調整。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中山路108巷36號(距中山高南崁交流道約2公里),位於南崁國中高中附近。 |
聯絡方式 | 1.聯絡人:人事室黃小姐03-3222084-203或社會工作科崔科長03-3525634-216。 2.意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e-cpa)事求人-我要應徵,並上傳相關學經訓練證明文件及公務人員履歷表。 3.本案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分數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未獲錄取者不再通知。 |
URL_LINK | (空) |
VIEW_URL |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102 |
Work_Type | 2 |
IS_TRANSFER | N |
同步更新日期 | 2024-10-08 |
ORG_IDA21001100J |
徵才機關衛生福利部北區兒童之家 |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
官職等僱用(月薪37,800元) |
職稱約用人員(社會工作人員) |
職系無 |
名額1 |
RESERVE_NUM1 |
性別不拘 |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
DATE_FROM1131001 |
有效期間1131015 |
IS_HANDICAPY |
IS_ORIGINALY |
IS_LOCAL_ORIGINALN |
IS_TRANINGN |
TYPE其他 |
聯絡E-Mailc01@nrch.mohw.gov.tw |
資格條件1.具社會工作師考試應考資格者。 2.社會工作師考試及格者。 3.專科以上學校社會工作、兒童及少年福利、社會福利相關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或取得學分學程結業證書者。 |
工作項目1.個案安置輔導服務:擔任安置兒少個案個管員。 2.執行兒童及少年相關方案及計畫。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及與上述工作相關之業務與訓練等。 薪資:大專以上,依衛生福利部所屬社會福利機構臨時人員報酬標準表,符合社工人員資格者,起薪280薪點(折合率135:月薪新臺幣3萬7,800元)。 另具以下資格者,每月加給: 1.社工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新臺幣2,000元。 2.社會工作師證書並辦理執業執照登記新臺幣4,000元。 3.專科社會工作師證書新臺幣2,000元。 4.其他:供中餐、加班可彈性補休或請領加班費 每年有年終考核,任職全年年終考核如考列甲等,晉1級為2級288薪點:38,880元,最高為8級336薪點:45,360元 (現行規定)。 任職至113年12月有年終工作獎金(按到職比例核給)。 工作報到日:現缺,自通知錄取報到之日起(不定期契約)。 工作時間: 1.每周4天F班(08:00-17:00;08:00-09:00彈性工時1小時)、1天Z9班(13:00-21:30)。 2.約2月需輪值1次假日班(08:00-17:00;08:00-09:00彈性工時1小時)。 3.每月工作天數依人事行政總處公告之當年度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規定上班天數計算。 上述每日工作時間本家得依實際業務需求重新調整。 |
工作地址桃園市蘆竹區中山路108巷36號(距中山高南崁交流道約2公里),位於南崁國中高中附近。 |
聯絡方式1.聯絡人:人事室黃小姐03-3222084-203或社會工作科崔科長03-3525634-216。 2.意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e-cpa)事求人-我要應徵,並上傳相關學經訓練證明文件及公務人員履歷表。 3.本案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分數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未獲錄取者不再通知。 |
URL_LINK(空) |
VIEW_URL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102 |
Work_Type2 |
IS_TRANSFERN |
同步更新日期2024-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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