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工代賑人員(局本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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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以工代賑人員(局本部)的人員區分是其他人員, 徵才機關是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DATE_FROM是1131001, 有效期間是1131008, 工作地址是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地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惠中樓3樓), 資格條件是(一) 申請者需年滿十六歲且為為本市當年度列冊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者。 (二) 高中職以上畢業者。 (三) 具備基本電腦操作(Word、Excel)及文書處理能力。 (四) 語言能力要求: 臺語稍懂。, 工作項目是(一) 本局各項憑證及繳款單用章。 (二) 辦公室環境清潔維護。 (三) 協助公文傳遞、資料繕打。 (四) 電話接聽應答、接待訪客及諮詢民眾、茶水準備。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ORG_ID | 387120000J |
徵才機關 |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以工代賑人員(局本部)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RESERVE_NUM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DATE_FROM | 1131001 |
有效期間 | 1131008 |
IS_HANDICAP | Y |
IS_ORIGINAL | Y |
IS_LOCAL_ORIGINAL | N |
IS_TRANING | N |
TYPE | 其他 |
聯絡E-Mail | (空) |
資格條件 | (一) 申請者需年滿十六歲且為為本市當年度列冊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者。 (二) 高中職以上畢業者。 (三) 具備基本電腦操作(Word、Excel)及文書處理能力。 (四) 語言能力要求: 臺語稍懂。 |
工作項目 | (一) 本局各項憑證及繳款單用章。 (二) 辦公室環境清潔維護。 (三) 協助公文傳遞、資料繕打。 (四) 電話接聽應答、接待訪客及諮詢民眾、茶水準備。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地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惠中樓3樓) |
聯絡方式 | (一)報名方式: 一律通訊報名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檢附下列資料並依序裝訂: 1.以工代賑人員扶助申請表(直式A4格式,曾任本市以工代賑人員者請註明曾任以工代賑歷程,並請務必填寫日夜間聯絡電話)。請自本局網站下載: https://www.society.taichung.gov.tw/2769312/post 2.本(113)年度本市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影本。 3.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4.申請人100年度以後勞保投保明細。 6.欲申請者,請於 113 年 10 月 8 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時不予受理)檢附下列文件(請用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以限時掛號郵寄至社會局綜合徵才窗口林小姐辦理報名(郵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三段99號惠中樓3樓,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37012 林小姐),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述明「應徵社會局以工代賑人員(局本部)」。 二、其他: 1.代賑金:比照勞動部公布之每月基本工資(月薪 新臺幣27,470元)計算。 2.工作期間:自人員報到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當年度考核成績優良及隔年度仍具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者,得予續約,累計年限最長為兩年)。 3.工作時間:上班時間為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4.其他事項: 4-1.申請人經書面資格審查符合者,將另擇時間擇優、適者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選恕不另通知及退件。 4-2.甄選錄取人員名單將另公告於本局網站,倘應試者非合適得從缺。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
URL_LINK | (空) |
VIEW_URL |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110 |
Work_Type | 3 |
IS_TRANSFER | N |
同步更新日期 | 2024-10-08 |
ORG_ID387120000J |
徵才機關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
官職等無 |
職稱以工代賑人員(局本部) |
職系無 |
名額1 |
RESERVE_NUM2 |
性別不拘 |
工作地點,42-臺中市 |
DATE_FROM1131001 |
有效期間1131008 |
IS_HANDICAPY |
IS_ORIGINALY |
IS_LOCAL_ORIGINALN |
IS_TRANINGN |
TYPE其他 |
聯絡E-Mail(空) |
資格條件(一) 申請者需年滿十六歲且為為本市當年度列冊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者。 (二) 高中職以上畢業者。 (三) 具備基本電腦操作(Word、Excel)及文書處理能力。 (四) 語言能力要求: 臺語稍懂。 |
工作項目(一) 本局各項憑證及繳款單用章。 (二) 辦公室環境清潔維護。 (三) 協助公文傳遞、資料繕打。 (四) 電話接聽應答、接待訪客及諮詢民眾、茶水準備。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地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惠中樓3樓) |
聯絡方式(一)報名方式: 一律通訊報名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檢附下列資料並依序裝訂: 1.以工代賑人員扶助申請表(直式A4格式,曾任本市以工代賑人員者請註明曾任以工代賑歷程,並請務必填寫日夜間聯絡電話)。請自本局網站下載: https://www.society.taichung.gov.tw/2769312/post 2.本(113)年度本市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影本。 3.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4.申請人100年度以後勞保投保明細。 6.欲申請者,請於 113 年 10 月 8 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時不予受理)檢附下列文件(請用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以限時掛號郵寄至社會局綜合徵才窗口林小姐辦理報名(郵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三段99號惠中樓3樓,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37012 林小姐),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述明「應徵社會局以工代賑人員(局本部)」。 二、其他: 1.代賑金:比照勞動部公布之每月基本工資(月薪 新臺幣27,470元)計算。 2.工作期間:自人員報到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當年度考核成績優良及隔年度仍具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者,得予續約,累計年限最長為兩年)。 3.工作時間:上班時間為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4.其他事項: 4-1.申請人經書面資格審查符合者,將另擇時間擇優、適者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選恕不另通知及退件。 4-2.甄選錄取人員名單將另公告於本局網站,倘應試者非合適得從缺。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
URL_LINK(空) |
VIEW_URL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110 |
Work_Type3 |
IS_TRANSFERN |
同步更新日期2024-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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