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士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資料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職稱技士的人員區分是一般人員, 徵才機關是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DATE_FROM是1131001, 有效期間是1131008, 工作地址是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2樓, 資格條件是一、國內外大學院校以上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升官等考試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具工業工程、土木工程、電機工程、機械工程、職業安全衛生職系任用資格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以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 工作項目是一、辦理勞動檢查及職業安全衛生相關綜合業務推動等事項。 二、辦理勞動檢查及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令之研擬及推動等事項。 三、辦理機關單位之督導考核等事項。 四、辦理勞動檢查資料之蒐集、統計及分析等事項。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ORG_ID | A17040000J |
徵才機關 |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工業工程 |
名額 | 1 |
RESERVE_NUM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DATE_FROM | 1131001 |
有效期間 | 1131008 |
IS_HANDICAP | Y |
IS_ORIGINAL | Y |
IS_LOCAL_ORIGINAL | N |
IS_TRANING | N |
TYPE | 薦任 |
聯絡E-Mail | weng@osha.gov.tw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院校以上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升官等考試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具工業工程、土木工程、電機工程、機械工程、職業安全衛生職系任用資格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以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四、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如具該身分請附相關資料)。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勞動檢查及職業安全衛生相關綜合業務推動等事項。 二、辦理勞動檢查及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令之研擬及推動等事項。 三、辦理機關單位之督導考核等事項。 四、辦理勞動檢查資料之蒐集、統計及分析等事項。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2樓 |
聯絡方式 | 一、請於113年10月8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維護更新個人簡歷、簡要自述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請將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2.考試及格證書、3.現職派令、4.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經銓敘部認定職系職務專長者,除銓敘部書函外,請併檢附學分證明書及成績通知單)。 二、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備取2名,備取候用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者,亦得從缺;另如遇報名人數過少時,得延長公告時間。 三、請依前述規定報名,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恕不退件、不另通知補件,亦不予通知面試。 四、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
URL_LINK | (空) |
VIEW_URL |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116 |
Work_Type | 1 |
IS_TRANSFER | N |
同步更新日期 | 2024-10-08 |
ORG_IDA17040000J |
徵才機關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
官職等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技士 |
職系工業工程 |
名額1 |
RESERVE_NUM2 |
性別不拘 |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
DATE_FROM1131001 |
有效期間1131008 |
IS_HANDICAPY |
IS_ORIGINALY |
IS_LOCAL_ORIGINALN |
IS_TRANINGN |
TYPE薦任 |
聯絡E-Mailweng@osha.gov.tw |
資格條件一、國內外大學院校以上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升官等考試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具工業工程、土木工程、電機工程、機械工程、職業安全衛生職系任用資格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以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四、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如具該身分請附相關資料)。 |
工作項目一、辦理勞動檢查及職業安全衛生相關綜合業務推動等事項。 二、辦理勞動檢查及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令之研擬及推動等事項。 三、辦理機關單位之督導考核等事項。 四、辦理勞動檢查資料之蒐集、統計及分析等事項。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2樓 |
聯絡方式一、請於113年10月8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維護更新個人簡歷、簡要自述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請將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2.考試及格證書、3.現職派令、4.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經銓敘部認定職系職務專長者,除銓敘部書函外,請併檢附學分證明書及成績通知單)。 二、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備取2名,備取候用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者,亦得從缺;另如遇報名人數過少時,得延長公告時間。 三、請依前述規定報名,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恕不退件、不另通知補件,亦不予通知面試。 四、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
URL_LINK(空) |
VIEW_URL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116 |
Work_Type1 |
IS_TRANSFERN |
同步更新日期2024-10-08 |
技士地圖 [ 導航 ]
技士的地址位於
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2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