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記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資料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職稱書記的人員區分是一般人員, 徵才機關是花蓮縣警察局, DATE_FROM是1131004, 有效期間是1131011, 工作地址是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21號。, 資格條件是一、具委任第一職等以上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人員,且至報名截止日止無限制轉調情事,不含應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各類警察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及警察機關、警察大學現(離)職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等情事。, 工作項目是一、辦理綜合行政職系相關業務。 二、臨時交辦事項。.
ORG_ID | 376550200C |
徵才機關 | 花蓮縣警察局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
職稱 | 書記 |
職系 | 綜合行政 |
名額 | 1 |
RESERVE_NUM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7-花蓮縣 |
DATE_FROM | 1131004 |
有效期間 | 1131011 |
IS_HANDICAP | Y |
IS_ORIGINAL | Y |
IS_LOCAL_ORIGINAL | Y |
IS_TRANING | N |
TYPE | 委任 |
聯絡E-Mail | cassia@mail2.hlpb.gov.tw |
資格條件 | 一、具委任第一職等以上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人員,且至報名截止日止無限制轉調情事,不含應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各類警察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及警察機關、警察大學現(離)職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等情事。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綜合行政職系相關業務。 二、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21號。 |
聯絡方式 |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應徵,說明如下: (一)線上應徵: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線上應徵上傳資料:請將相關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至職缺應徵系統附件處。 1、最高學歷證件。 2、考試及格證書。 3、現職派令。 4、最近銓敘審定函。 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二、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本職缺列正選人員1名,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為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三、聯絡人:股長陳桂芬,電話:(03)822-8870,聯絡E-mail:cassia@mail2.hlpb.gov.tw。 |
URL_LINK | (空) |
VIEW_URL |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131 |
Work_Type | 1 |
IS_TRANSFER | N |
同步更新日期 | 2024-10-08 |
ORG_ID376550200C |
徵才機關花蓮縣警察局 |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
官職等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
職稱書記 |
職系綜合行政 |
名額1 |
RESERVE_NUM2 |
性別不拘 |
工作地點,97-花蓮縣 |
DATE_FROM1131004 |
有效期間1131011 |
IS_HANDICAPY |
IS_ORIGINALY |
IS_LOCAL_ORIGINALY |
IS_TRANINGN |
TYPE委任 |
聯絡E-Mailcassia@mail2.hlpb.gov.tw |
資格條件一、具委任第一職等以上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人員,且至報名截止日止無限制轉調情事,不含應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各類警察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及警察機關、警察大學現(離)職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等情事。 |
工作項目一、辦理綜合行政職系相關業務。 二、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21號。 |
聯絡方式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應徵,說明如下: (一)線上應徵: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線上應徵上傳資料:請將相關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至職缺應徵系統附件處。 1、最高學歷證件。 2、考試及格證書。 3、現職派令。 4、最近銓敘審定函。 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二、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本職缺列正選人員1名,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為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三、聯絡人:股長陳桂芬,電話:(03)822-8870,聯絡E-mail:cassia@mail2.hlpb.gov.tw。 |
URL_LINK(空) |
VIEW_URL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131 |
Work_Type1 |
IS_TRANSFERN |
同步更新日期2024-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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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記的地址位於
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2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