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僱人員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資料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職稱約僱人員的人員區分是約僱人員, 徵才機關是臺北市松山地政事務所, DATE_FROM是1131001, 有效期間是1131008, 工作地址是110015臺北市信義區莊敬路391巷11弄2號, 資格條件是1.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2.具電腦文書及簡報製作等操作能力。 3.具地政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14條情事者。 5.品行良好,無不良紀錄。 備註:本職缺僱用期間自進用之日起預計至114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工作日止,倘..., 工作項目是◎工作內容詳情請洽張課長02-27230711分機301◎ 1.登記案件結案、拆件及發件業務。 2.協助實價登錄業務。 3.繕印權狀業務。 4.登簿案件配件業務。 5.登簿案件收費業務。 6.地籍檔案資料整理歸檔業務。 7.地籍資料掃描建檔業務。 8.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ORG_ID | 379700100A |
徵才機關 | 臺北市松山地政事務所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三等220薪點(約29,700元)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RESERVE_NUM | (空)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DATE_FROM | 1131001 |
有效期間 | 1131008 |
IS_HANDICAP | Y |
IS_ORIGINAL | Y |
IS_LOCAL_ORIGINAL | N |
IS_TRANING | N |
TYPE | 其他 |
聯絡E-Mail | fv_16010520@gov.taipei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2.具電腦文書及簡報製作等操作能力。 3.具地政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14條情事者。 5.品行良好,無不良紀錄。 備註:本職缺僱用期間自進用之日起預計至114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工作日止,倘僱用原因消失或契約期滿,受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救濟)。本職缺月薪220薪點,折合為新臺幣29,700元。 |
工作項目 | ◎工作內容詳情請洽張課長02-27230711分機301◎ 1.登記案件結案、拆件及發件業務。 2.協助實價登錄業務。 3.繕印權狀業務。 4.登簿案件配件業務。 5.登簿案件收費業務。 6.地籍檔案資料整理歸檔業務。 7.地籍資料掃描建檔業務。 8.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110015臺北市信義區莊敬路391巷11弄2號 |
聯絡方式 | 一、請有意願報名參加甄選且符合前述各項資格條件者,檢具下列證明文件:(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表,含照片及自傳(內容包含:家庭概況及經歷;個人專長;應徵動機及工作期許。)請自行下載履歷表:「銓敘部全球資訊網>服務園地 >常用表格下載>任用>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2)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國內外學歷須經教育部認可,外國學歷並須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3)相關工作在 (離)職證明等資料,逕寄至110015臺北市信義區莊敬路391巷11弄2號,臺北市松山地政事務所人事機構蘇先生收,信封上請註明『地籍資料課約僱書記甄選』字樣。 二、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須填寫簡要自述)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上傳學經歷證明文件。 三、逾期或資料不齊者恕不受理,聯絡電話:(02)02-27230711分機506蘇先生。 四、本次甄選,擇優甄試錄取正取1名、備取1名。資格不合者、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
URL_LINK | (空) |
VIEW_URL |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147 |
Work_Type | 2 |
IS_TRANSFER | N |
同步更新日期 | 2024-10-08 |
ORG_ID379700100A |
徵才機關臺北市松山地政事務所 |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
官職等約僱三等220薪點(約29,700元) |
職稱約僱人員 |
職系無 |
名額1 |
RESERVE_NUM(空) |
性別不拘 |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
DATE_FROM1131001 |
有效期間1131008 |
IS_HANDICAPY |
IS_ORIGINALY |
IS_LOCAL_ORIGINALN |
IS_TRANINGN |
TYPE其他 |
聯絡E-Mailfv_16010520@gov.taipei |
資格條件1.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2.具電腦文書及簡報製作等操作能力。 3.具地政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14條情事者。 5.品行良好,無不良紀錄。 備註:本職缺僱用期間自進用之日起預計至114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工作日止,倘僱用原因消失或契約期滿,受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救濟)。本職缺月薪220薪點,折合為新臺幣29,700元。 |
工作項目◎工作內容詳情請洽張課長02-27230711分機301◎ 1.登記案件結案、拆件及發件業務。 2.協助實價登錄業務。 3.繕印權狀業務。 4.登簿案件配件業務。 5.登簿案件收費業務。 6.地籍檔案資料整理歸檔業務。 7.地籍資料掃描建檔業務。 8.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110015臺北市信義區莊敬路391巷11弄2號 |
聯絡方式一、請有意願報名參加甄選且符合前述各項資格條件者,檢具下列證明文件:(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表,含照片及自傳(內容包含:家庭概況及經歷;個人專長;應徵動機及工作期許。)請自行下載履歷表:「銓敘部全球資訊網>服務園地 >常用表格下載>任用>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2)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國內外學歷須經教育部認可,外國學歷並須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3)相關工作在 (離)職證明等資料,逕寄至110015臺北市信義區莊敬路391巷11弄2號,臺北市松山地政事務所人事機構蘇先生收,信封上請註明『地籍資料課約僱書記甄選』字樣。 二、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須填寫簡要自述)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上傳學經歷證明文件。 三、逾期或資料不齊者恕不受理,聯絡電話:(02)02-27230711分機506蘇先生。 四、本次甄選,擇優甄試錄取正取1名、備取1名。資格不合者、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
URL_LINK(空) |
VIEW_URL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147 |
Work_Type2 |
IS_TRANSFERN |
同步更新日期2024-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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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15臺北市信義區莊敬路391巷11弄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