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佐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資料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職稱技佐的人員區分是一般人員, 徵才機關是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基隆分署, DATE_FROM是1131001, 有效期間是1131015, 工作地址是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基隆分署(動物健康科)(基隆市中正區義二路88號), 資格條件是(一) 大學(含)以上獸醫學系畢業,具獸醫師證書資格者。 (二) 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並具獸醫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三) 具動物防疫或檢疫經驗,通過(相當)全民英檢中級以上合格者佳。 (四) 能配合業務需求於夜間、假日排班輪值者及能配合因應業務需要臨時加班及出勤者。 (五) 無..., 工作項目是(一) 執行轄區內輸出入動物或其產品檢疫業務。 (二) 執行轄區內動物防疫管理及違法行為查核之監督。 (三) 執行輸出入動物檢疫違規及申訴案件之處理。 (四) 執行內轄區入出境旅客行李及輸出入郵包檢疫等業務。 (五) 執行檢疫處理業務。 (六) 執行輸出入動物防疫檢疫、執行入出境旅客行李檢疫業務及其....
ORG_ID | A19030100G |
徵才機關 | 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基隆分署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
職稱 | 技佐 |
職系 | 獸醫 |
名額 | 1 |
RESERVE_NUM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0-基隆市 |
DATE_FROM | 1131001 |
有效期間 | 1131015 |
IS_HANDICAP | Y |
IS_ORIGINAL | Y |
IS_LOCAL_ORIGINAL | N |
IS_TRANING | N |
TYPE | 薦任,委任 |
聯絡E-Mail | kl50@klaphia.gov.tw |
資格條件 | (一) 大學(含)以上獸醫學系畢業,具獸醫師證書資格者。 (二) 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並具獸醫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三) 具動物防疫或檢疫經驗,通過(相當)全民英檢中級以上合格者佳。 (四) 能配合業務需求於夜間、假日排班輪值者及能配合因應業務需要臨時加班及出勤者。 (五)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且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 執行轄區內輸出入動物或其產品檢疫業務。 (二) 執行轄區內動物防疫管理及違法行為查核之監督。 (三) 執行輸出入動物檢疫違規及申訴案件之處理。 (四) 執行內轄區入出境旅客行李及輸出入郵包檢疫等業務。 (五) 執行檢疫處理業務。 (六) 執行輸出入動物防疫檢疫、執行入出境旅客行李檢疫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等業務,需配合業務於夜間或例假日值勤。 (七) 辦理一般行政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基隆分署(動物健康科)(基隆市中正區義二路88號) |
聯絡方式 | (一) 請於113年10月15日(星期二)前進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完成應徵資料登錄及確認。並請於報名截止日前將下列文件電子檔上傳本職缺(請依序排列,並掃描成一個檔案) 逾期或資料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受理。 1、 大學畢業證書及最高學歷證書(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 2、 考試及格證書。 3、 獸醫師證書。 4、 現職(或最後任職機關)派令與最新銓敘部審定函。 5、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6、 外語檢定證明等相關資料。 7、 身心障礙手冊(有則檢附)等資料電子檔上傳至本職缺。 (二) 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辦理面試,必要時得舉行測驗,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 (三) 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當之職缺為限。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聯絡人及電話:黃主任,(02)24247363分機310,業務相關問題請洽鄭科長(02)24247363分機210。 |
URL_LINK | (空) |
VIEW_URL |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163 |
Work_Type | 1 |
IS_TRANSFER | N |
同步更新日期 | 2024-10-08 |
ORG_IDA19030100G |
徵才機關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基隆分署 |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
官職等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
職稱技佐 |
職系獸醫 |
名額1 |
RESERVE_NUM2 |
性別不拘 |
工作地點,20-基隆市 |
DATE_FROM1131001 |
有效期間1131015 |
IS_HANDICAPY |
IS_ORIGINALY |
IS_LOCAL_ORIGINALN |
IS_TRANINGN |
TYPE薦任,委任 |
聯絡E-Mailkl50@klaphia.gov.tw |
資格條件(一) 大學(含)以上獸醫學系畢業,具獸醫師證書資格者。 (二) 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並具獸醫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三) 具動物防疫或檢疫經驗,通過(相當)全民英檢中級以上合格者佳。 (四) 能配合業務需求於夜間、假日排班輪值者及能配合因應業務需要臨時加班及出勤者。 (五)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且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
工作項目(一) 執行轄區內輸出入動物或其產品檢疫業務。 (二) 執行轄區內動物防疫管理及違法行為查核之監督。 (三) 執行輸出入動物檢疫違規及申訴案件之處理。 (四) 執行內轄區入出境旅客行李及輸出入郵包檢疫等業務。 (五) 執行檢疫處理業務。 (六) 執行輸出入動物防疫檢疫、執行入出境旅客行李檢疫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等業務,需配合業務於夜間或例假日值勤。 (七) 辦理一般行政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基隆分署(動物健康科)(基隆市中正區義二路88號) |
聯絡方式(一) 請於113年10月15日(星期二)前進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完成應徵資料登錄及確認。並請於報名截止日前將下列文件電子檔上傳本職缺(請依序排列,並掃描成一個檔案) 逾期或資料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受理。 1、 大學畢業證書及最高學歷證書(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 2、 考試及格證書。 3、 獸醫師證書。 4、 現職(或最後任職機關)派令與最新銓敘部審定函。 5、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6、 外語檢定證明等相關資料。 7、 身心障礙手冊(有則檢附)等資料電子檔上傳至本職缺。 (二) 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辦理面試,必要時得舉行測驗,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 (三) 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當之職缺為限。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聯絡人及電話:黃主任,(02)24247363分機310,業務相關問題請洽鄭科長(02)24247363分機210。 |
URL_LINK(空) |
VIEW_URL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163 |
Work_Type1 |
IS_TRANSFERN |
同步更新日期2024-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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