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僱職務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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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約僱職務代理人的人員區分是其他人員, 徵才機關是宜蘭縣羅東地政事務所, DATE_FROM是1131001, 有效期間是1131008, 工作地址是宜蘭縣羅東地政事務所(宜蘭縣羅東鎮中興路5號), 資格條件是(一)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情事人員。 (四)具有工作熱忱並足以勝任職務。, 工作項目是(一) 辦理土地複丈、建物測量及地籍圖重測等測量課相關業務。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ORG_ID | 376420500A |
徵才機關 | 宜蘭縣羅東地政事務所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RESERVE_NUM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6-宜蘭縣 |
DATE_FROM | 1131001 |
有效期間 | 1131008 |
IS_HANDICAP | N |
IS_ORIGINAL | N |
IS_LOCAL_ORIGINAL | N |
IS_TRANING | N |
TYPE | 其他 |
聯絡E-Mail | (空) |
資格條件 | (一)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情事人員。 (四)具有工作熱忱並足以勝任職務。 |
工作項目 | (一) 辦理土地複丈、建物測量及地籍圖重測等測量課相關業務。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宜蘭縣羅東地政事務所(宜蘭縣羅東鎮中興路5號) |
聯絡方式 | (一) 意者請檢齊下列相關資料,於113年10月08日(星期二 )下午5時前送達(親送或寄達本所)宜蘭縣羅東地政事務所人事室(265宜蘭縣羅東鎮中興路5號)。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羅東地政事務所4等技佐約僱職代人員】及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 1. 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1份。(應黏貼近照、詳述個人基本資料、自傳並親自簽名)。 2.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1) 最高學歷證書。 (2) 相關檢定證書、退伍令等。(無則免附) (二) 甄試及錄取: 1. 合於初審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或不合適者恕不另行通知。 2. 由應試人員中擇優錄取(惟應試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本職缺得視需要增列備取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並得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 (三) 其他事項: 1. 僱用報酬:支4等250薪點,月酬標準新臺幣33,750元。 2. 僱用期間:自錄取上班日起至113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1日止。 (四) 如有疑問請洽(03)955-1181轉分機104游小姐。 |
URL_LINK | (空) |
VIEW_URL |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165 |
Work_Type | 3 |
IS_TRANSFER | N |
同步更新日期 | 2024-10-08 |
ORG_ID376420500A |
徵才機關宜蘭縣羅東地政事務所 |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
官職等約僱 |
職稱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無 |
名額1 |
RESERVE_NUM1 |
性別不拘 |
工作地點,26-宜蘭縣 |
DATE_FROM1131001 |
有效期間1131008 |
IS_HANDICAPN |
IS_ORIGINALN |
IS_LOCAL_ORIGINALN |
IS_TRANINGN |
TYPE其他 |
聯絡E-Mail(空) |
資格條件(一)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情事人員。 (四)具有工作熱忱並足以勝任職務。 |
工作項目(一) 辦理土地複丈、建物測量及地籍圖重測等測量課相關業務。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宜蘭縣羅東地政事務所(宜蘭縣羅東鎮中興路5號) |
聯絡方式(一) 意者請檢齊下列相關資料,於113年10月08日(星期二 )下午5時前送達(親送或寄達本所)宜蘭縣羅東地政事務所人事室(265宜蘭縣羅東鎮中興路5號)。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羅東地政事務所4等技佐約僱職代人員】及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 1. 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1份。(應黏貼近照、詳述個人基本資料、自傳並親自簽名)。 2.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1) 最高學歷證書。 (2) 相關檢定證書、退伍令等。(無則免附) (二) 甄試及錄取: 1. 合於初審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或不合適者恕不另行通知。 2. 由應試人員中擇優錄取(惟應試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本職缺得視需要增列備取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並得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 (三) 其他事項: 1. 僱用報酬:支4等250薪點,月酬標準新臺幣33,750元。 2. 僱用期間:自錄取上班日起至113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1日止。 (四) 如有疑問請洽(03)955-1181轉分機104游小姐。 |
URL_LINK(空) |
VIEW_URL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165 |
Work_Type3 |
IS_TRANSFERN |
同步更新日期2024-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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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職務代理人的地址位於
宜蘭縣羅東地政事務所(宜蘭縣羅東鎮中興路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