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創新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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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學務創新人員的人員區分是其他人員, 徵才機關是新竹市立建功高級中學, DATE_FROM是1131001, 有效期間是1131025, 工作地址是新竹市建功二路17號, 資格條件是(一)資格:具下列資格者依順序,公開甄選遴用 1、具教育部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者。 2、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者。 3、大學以上畢業者。 依第2、3款資格進用之人員,應自進用日起至次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取得教育署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 (二)條件: 1、..., 工作項目是1、 安全校園生活之促進維護與生活管理。 2、 學生發展與自我實現之促進。 3、 公民教育之實踐與學習。 4、 學務工作之創新與專業化。 5、 其他行政事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6、 依學校需求、聘任人數、業務輕重…綜合考量後接受臨時指派業務。.
ORG_ID | 376589523U |
徵才機關 | 新竹市立建功高級中學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空) |
職稱 | 學務創新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RESERVE_NUM | (空)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0-新竹市 |
DATE_FROM | 1131001 |
有效期間 | 1131025 |
IS_HANDICAP | Y |
IS_ORIGINAL | Y |
IS_LOCAL_ORIGINAL | N |
IS_TRANING | N |
TYPE | 其他 |
聯絡E-Mail | (空) |
資格條件 | (一)資格:具下列資格者依順序,公開甄選遴用 1、具教育部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者。 2、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者。 3、大學以上畢業者。 依第2、3款資格進用之人員,應自進用日起至次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取得教育署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 (二)條件: 1、具行政業務處理能力,熟悉電腦文書及網路作業,善溝通協調。 2、必要時能配合假日或夜間值班,具危機事件處理、輔導溝通能力者。 3、擁有交通工具為佳,主動積極具服務熱忱,無不良嗜好者。 |
工作項目 | 1、 安全校園生活之促進維護與生活管理。 2、 學生發展與自我實現之促進。 3、 公民教育之實踐與學習。 4、 學務工作之創新與專業化。 5、 其他行政事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6、 依學校需求、聘任人數、業務輕重…綜合考量後接受臨時指派業務。 |
工作地址 | 新竹市建功二路17號 |
聯絡方式 | (一)對本職缺有意願者,請至本校網站首頁最新消息(https://www.cksh.hc.edu.tw/nss/p/index)下載簡章,依據簡章"貳、甄選作業"填列相關表件,並於113年10月25日(星期五)前逕寄:新竹市建功二路17號新竹市建功高中學務處曾教官收,聯絡電話:(03)5745892分機211曾教官。信封併請註明應徵學務創新人員業務及日間聯絡電話,證件不齊或逾時應徵者均不予受理。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正取1員,並視甄試成績列候補人員若干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若正取人員不克報到,依序通知遞補。 (三)工作期間:原則自通知到任日起(依雇用通知書所訂日期為主)。嗣後依工作績效表現為續聘依據。 (四)待遇: 1、薪資:學士畢35,120元/月、碩士畢40,165元/月。另比照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發給年終獎金。續僱人員每年不晉薪。 2、勞保費、健保費:依規定辦理。(須負擔自付額部份) 3、提撥退休金:依規定辦理。(須負擔自付額部份) |
URL_LINK | (空) |
VIEW_URL |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172 |
Work_Type | 3 |
IS_TRANSFER | N |
同步更新日期 | 2024-10-08 |
ORG_ID376589523U |
徵才機關新竹市立建功高級中學 |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
官職等(空) |
職稱學務創新人員 |
職系無 |
名額1 |
RESERVE_NUM(空) |
性別不拘 |
工作地點,30-新竹市 |
DATE_FROM1131001 |
有效期間1131025 |
IS_HANDICAPY |
IS_ORIGINALY |
IS_LOCAL_ORIGINALN |
IS_TRANINGN |
TYPE其他 |
聯絡E-Mail(空) |
資格條件(一)資格:具下列資格者依順序,公開甄選遴用 1、具教育部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者。 2、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者。 3、大學以上畢業者。 依第2、3款資格進用之人員,應自進用日起至次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取得教育署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 (二)條件: 1、具行政業務處理能力,熟悉電腦文書及網路作業,善溝通協調。 2、必要時能配合假日或夜間值班,具危機事件處理、輔導溝通能力者。 3、擁有交通工具為佳,主動積極具服務熱忱,無不良嗜好者。 |
工作項目1、 安全校園生活之促進維護與生活管理。 2、 學生發展與自我實現之促進。 3、 公民教育之實踐與學習。 4、 學務工作之創新與專業化。 5、 其他行政事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6、 依學校需求、聘任人數、業務輕重…綜合考量後接受臨時指派業務。 |
工作地址新竹市建功二路17號 |
聯絡方式(一)對本職缺有意願者,請至本校網站首頁最新消息(https://www.cksh.hc.edu.tw/nss/p/index)下載簡章,依據簡章"貳、甄選作業"填列相關表件,並於113年10月25日(星期五)前逕寄:新竹市建功二路17號新竹市建功高中學務處曾教官收,聯絡電話:(03)5745892分機211曾教官。信封併請註明應徵學務創新人員業務及日間聯絡電話,證件不齊或逾時應徵者均不予受理。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正取1員,並視甄試成績列候補人員若干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若正取人員不克報到,依序通知遞補。 (三)工作期間:原則自通知到任日起(依雇用通知書所訂日期為主)。嗣後依工作績效表現為續聘依據。 (四)待遇: 1、薪資:學士畢35,120元/月、碩士畢40,165元/月。另比照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發給年終獎金。續僱人員每年不晉薪。 2、勞保費、健保費:依規定辦理。(須負擔自付額部份) 3、提撥退休金:依規定辦理。(須負擔自付額部份) |
URL_LINK(空) |
VIEW_URL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172 |
Work_Type3 |
IS_TRANSFERN |
同步更新日期2024-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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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建功二路1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