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用人員(生活輔導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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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約用人員(生活輔導人員)的人員區分是其他人員, 徵才機關是衛生福利部北區兒童之家, DATE_FROM是1131001, 有效期間是1131015, 工作地址是桃園市蘆竹區中山路108巷36號(距中山高南崁交流道約2公里),位於南崁中學附近。, 資格條件是(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者: 1.專科以上學校家政、護理、兒童及少年福利、社會工作、心理、輔導、教育、特殊教育、犯罪防治、社會福利、性別相關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者。 2.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取得下列結業證書之一者:各類教師教育學程;前款相關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之輔系或學分學程;生活..., 工作項目是(一) 執行短期治療型住宿服務模式計畫服務家童之生活照顧及輔導(含假日及夜間)、安全維護。 (二) 家童行為、課業、社會適應、休閒活動與自立生活訓練與輔導。 (三) 與家童就讀學校、家長、網絡合作單位協調聯繫。 (四) 書寫個案及工作記錄。 (五) 接受相關專業訓練、出席或參與照顧服務處遇計畫等相關....
ORG_ID | A21001100J |
徵才機關 | 衛生福利部北區兒童之家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僱用(月薪41,765元) |
職稱 | 約用人員(生活輔導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RESERVE_NUM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DATE_FROM | 1131001 |
有效期間 | 1131015 |
IS_HANDICAP | Y |
IS_ORIGINAL | N |
IS_LOCAL_ORIGINAL | N |
IS_TRANING | N |
TYPE | 其他 |
聯絡E-Mail | c01@nrch.mohw.gov.tw |
資格條件 |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者: 1.專科以上學校家政、護理、兒童及少年福利、社會工作、心理、輔導、教育、特殊教育、犯罪防治、社會福利、性別相關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者。 2.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取得下列結業證書之一者:各類教師教育學程;前款相關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之輔系或學分學程;生活輔導人員專業訓練。 3.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擔任助理生活輔導人員三年以上者。 (二) 負責盡職,品性端正、具服務熱誠及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
工作項目 | (一) 執行短期治療型住宿服務模式計畫服務家童之生活照顧及輔導(含假日及夜間)、安全維護。 (二) 家童行為、課業、社會適應、休閒活動與自立生活訓練與輔導。 (三) 與家童就讀學校、家長、網絡合作單位協調聯繫。 (四) 書寫個案及工作記錄。 (五) 接受相關專業訓練、出席或參與照顧服務處遇計畫等相關團體決策及督導會議。 (六)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及與上述工作相關之業務。 工作時間:配合服務對象照顧需求,依機關事先排定之班表輪值上班,需輪值夜班及假日。 薪資: (一) 月薪4萬1,765元,每月另補助風險加給1,000元。 (二) 任職至113年12月有年終工作獎金1.5個月(月薪4萬1,765元*1.5個月*在職比例)。 工作報到日:自通知錄取報到之日起。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中山路108巷36號(距中山高南崁交流道約2公里),位於南崁中學附近。 |
聯絡方式 | 1.聯絡人:人事室黃小姐電子信箱:c01@nrch.mohw.gov.tw 電話03-3222084-203或保育科張科長03-3525634-378。 2.意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e-cpa)事求人-我要應徵,並檢附相關學經訓練證明文件及公務人員履歷表。 3.本家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分數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未獲錄取者不再通知。 |
URL_LINK | (空) |
VIEW_URL |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187 |
Work_Type | 2 |
IS_TRANSFER | N |
同步更新日期 | 2024-10-08 |
ORG_IDA21001100J |
徵才機關衛生福利部北區兒童之家 |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
官職等僱用(月薪41,765元) |
職稱約用人員(生活輔導人員) |
職系無 |
名額1 |
RESERVE_NUM1 |
性別不拘 |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
DATE_FROM1131001 |
有效期間1131015 |
IS_HANDICAPY |
IS_ORIGINALN |
IS_LOCAL_ORIGINALN |
IS_TRANINGN |
TYPE其他 |
聯絡E-Mailc01@nrch.mohw.gov.tw |
資格條件(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者: 1.專科以上學校家政、護理、兒童及少年福利、社會工作、心理、輔導、教育、特殊教育、犯罪防治、社會福利、性別相關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者。 2.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取得下列結業證書之一者:各類教師教育學程;前款相關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之輔系或學分學程;生活輔導人員專業訓練。 3.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擔任助理生活輔導人員三年以上者。 (二) 負責盡職,品性端正、具服務熱誠及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
工作項目(一) 執行短期治療型住宿服務模式計畫服務家童之生活照顧及輔導(含假日及夜間)、安全維護。 (二) 家童行為、課業、社會適應、休閒活動與自立生活訓練與輔導。 (三) 與家童就讀學校、家長、網絡合作單位協調聯繫。 (四) 書寫個案及工作記錄。 (五) 接受相關專業訓練、出席或參與照顧服務處遇計畫等相關團體決策及督導會議。 (六)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及與上述工作相關之業務。 工作時間:配合服務對象照顧需求,依機關事先排定之班表輪值上班,需輪值夜班及假日。 薪資: (一) 月薪4萬1,765元,每月另補助風險加給1,000元。 (二) 任職至113年12月有年終工作獎金1.5個月(月薪4萬1,765元*1.5個月*在職比例)。 工作報到日:自通知錄取報到之日起。 |
工作地址桃園市蘆竹區中山路108巷36號(距中山高南崁交流道約2公里),位於南崁中學附近。 |
聯絡方式1.聯絡人:人事室黃小姐電子信箱:c01@nrch.mohw.gov.tw 電話03-3222084-203或保育科張科長03-3525634-378。 2.意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e-cpa)事求人-我要應徵,並檢附相關學經訓練證明文件及公務人員履歷表。 3.本家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分數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未獲錄取者不再通知。 |
URL_LINK(空) |
VIEW_URL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187 |
Work_Type2 |
IS_TRANSFERN |
同步更新日期2024-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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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用人員(生活輔導人員)的地址位於
桃園市蘆竹區中山路108巷36號(距中山高南崁交流道約2公里),位於南崁中學附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