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正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資料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職稱技正的人員區分是一般人員, 徵才機關是農業部漁業署, DATE_FROM是1131003, 有效期間是1131011, 工作地址是農業部漁業署(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二段100號7樓), 資格條件是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特種考試三等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或薦任升官等考試(不含升官等訓練)及格,具水產技術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薦任第8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現職公務人員。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 工作項目是1.辦理養殖漁業科技計畫規劃及推動相關業務。 2.辦理淨零排放包括海洋碳匯科技計畫規劃及推動相關業務。 3.其他行政工作及臨時交辦業務。.
ORG_ID | A19020000G |
徵才機關 | 農業部漁業署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
職稱 | 技正 |
職系 | 水產技術 |
名額 | 1 |
RESERVE_NUM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DATE_FROM | 1131003 |
有效期間 | 1131011 |
IS_HANDICAP | Y |
IS_ORIGINAL | Y |
IS_LOCAL_ORIGINAL | N |
IS_TRANING | N |
TYPE | 薦任 |
聯絡E-Mail | liwen0224@ms1.fa.gov.tw |
資格條件 |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特種考試三等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或薦任升官等考試(不含升官等訓練)及格,具水產技術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薦任第8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現職公務人員。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且非屬限制轉調任之公務人員(於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限者始受理報名)。 |
工作項目 | 1.辦理養殖漁業科技計畫規劃及推動相關業務。 2.辦理淨零排放包括海洋碳匯科技計畫規劃及推動相關業務。 3.其他行政工作及臨時交辦業務。 |
工作地址 | 農業部漁業署(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二段100號7樓) |
聯絡方式 |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說明如下: 1.報名請先至本署官網首頁(https://www.fa.gov.tw/index.php)/訊息公告/就業資訊下載「應徵人員基本資料表」,填寫後請E-mail至liwen0224@ms1.fa.gov.tw(請勿轉成PDF檔或將須上傳至應徵系統之資料寄送到該信箱,主旨並請註明:應徵農業部漁業署企劃組技正職務,未提供可編輯之基本資料表者視同資料不齊不受理報名)。 2.資格條件符合且有意應徵者,請於113年10月11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將下列資料依序彙整成PDF檔上傳至應徵系統中:(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3)現職銓敘部審定函、(4)應徵本署職務切結書(請上本署官網首頁/訊息公告/就業資訊下載)、(5)各項證書影本(如採購證照、英檢等,如無免附)【資料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 3.上傳至應徵系統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經查明屬實,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有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4.經審查符合應徵資格者,擇優通知測驗及面試,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核定之翌日起5個月,並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若甄試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資格不合或通知約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5.如在原任機關尚有服務義務者,請勿報名。 6.本職缺單位:企劃組,業務科聯絡人:陳先生,聯絡電話:(02)2383-5902。 7.人事室聯絡人:賴小姐,聯絡電話:(02)2383-5669。 |
URL_LINK | (空) |
VIEW_URL |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193 |
Work_Type | 1 |
IS_TRANSFER | N |
同步更新日期 | 2024-10-08 |
ORG_IDA19020000G |
徵才機關農業部漁業署 |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
官職等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
職稱技正 |
職系水產技術 |
名額1 |
RESERVE_NUM2 |
性別不拘 |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
DATE_FROM1131003 |
有效期間1131011 |
IS_HANDICAPY |
IS_ORIGINALY |
IS_LOCAL_ORIGINALN |
IS_TRANINGN |
TYPE薦任 |
聯絡E-Mailliwen0224@ms1.fa.gov.tw |
資格條件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特種考試三等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或薦任升官等考試(不含升官等訓練)及格,具水產技術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薦任第8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現職公務人員。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且非屬限制轉調任之公務人員(於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限者始受理報名)。 |
工作項目1.辦理養殖漁業科技計畫規劃及推動相關業務。 2.辦理淨零排放包括海洋碳匯科技計畫規劃及推動相關業務。 3.其他行政工作及臨時交辦業務。 |
工作地址農業部漁業署(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二段100號7樓) |
聯絡方式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說明如下: 1.報名請先至本署官網首頁(https://www.fa.gov.tw/index.php)/訊息公告/就業資訊下載「應徵人員基本資料表」,填寫後請E-mail至liwen0224@ms1.fa.gov.tw(請勿轉成PDF檔或將須上傳至應徵系統之資料寄送到該信箱,主旨並請註明:應徵農業部漁業署企劃組技正職務,未提供可編輯之基本資料表者視同資料不齊不受理報名)。 2.資格條件符合且有意應徵者,請於113年10月11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將下列資料依序彙整成PDF檔上傳至應徵系統中:(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3)現職銓敘部審定函、(4)應徵本署職務切結書(請上本署官網首頁/訊息公告/就業資訊下載)、(5)各項證書影本(如採購證照、英檢等,如無免附)【資料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 3.上傳至應徵系統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經查明屬實,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有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4.經審查符合應徵資格者,擇優通知測驗及面試,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核定之翌日起5個月,並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若甄試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資格不合或通知約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5.如在原任機關尚有服務義務者,請勿報名。 6.本職缺單位:企劃組,業務科聯絡人:陳先生,聯絡電話:(02)2383-5902。 7.人事室聯絡人:賴小姐,聯絡電話:(02)2383-5669。 |
URL_LINK(空) |
VIEW_URL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193 |
Work_Type1 |
IS_TRANSFERN |
同步更新日期2024-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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