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僱職務代理人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資料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職稱約僱職務代理人的人員區分是約僱人員, 徵才機關是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臺中分局, DATE_FROM是1131001, 有效期間是1131015, 工作地址是分局本部:435059臺中市梧棲區大觀路6號。 潭子辦公室:427058臺中市潭子區建國路1號 (將視需求調整辦公地點), 資格條件是1.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者,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三個月以上或一年以上工作經驗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三親等內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形之一者。 3.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 4.限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 工作項目是1.園區公共設施巡查及管理業務。 2.園區公有建築物維護管理業務。 3.其他綜合性業務及交辦事項。.
ORG_ID | A13080200G |
徵才機關 | 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臺中分局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四等250薪點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RESERVE_NUM | (空)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DATE_FROM | 1131001 |
有效期間 | 1131015 |
IS_HANDICAP | Y |
IS_ORIGINAL | Y |
IS_LOCAL_ORIGINAL | N |
IS_TRANING | N |
TYPE | 其他 |
聯絡E-Mail | phwu2@bip.gov.tw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者,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三個月以上或一年以上工作經驗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三親等內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形之一者。 3.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 4.限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 |
工作項目 | 1.園區公共設施巡查及管理業務。 2.園區公有建築物維護管理業務。 3.其他綜合性業務及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分局本部:435059臺中市梧棲區大觀路6號。 潭子辦公室:427058臺中市潭子區建國路1號 (將視需求調整辦公地點) |
聯絡方式 | 一、本案採通訊報名:請至本分局「首頁/新聞與公告/訊息公告/「機關徵才」下載甄選報名表,並檢具下列資料:(1)甄選報名表(請附自傳及黏貼照片)、(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4)經歷證明書(服務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影本、(5)身心障礙證明文件、(6)其他證明文件。 二、請於113年10月15日以前掛號郵寄或親送至「臺中市梧棲區大觀路6號、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臺中分局收」(信封請註明「應徵技佐職務代理人」),以郵戳為憑,逾期報名、資格不符或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且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應徵人員所附證件如有不實者,取消錄取資格並自負法律責任。 四、合於初審資格條件者,採擇優面試(具公務機關工作經驗者佳),未獲通知面試或甄審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五、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3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或代理原因消滅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行政救濟。 六、每月薪資:新臺幣33,750元(約僱四等250薪點,折合率135),並視實際需要按日計算。 七、視甄選情形酌增候補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公告日起3個月。面試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者,本分局得予從缺。 八、本案聯絡人:(04)26581215#683吳小姐。 |
URL_LINK | (空) |
VIEW_URL |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194 |
Work_Type | 3 |
IS_TRANSFER | N |
同步更新日期 | 2024-10-08 |
ORG_IDA13080200G |
徵才機關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臺中分局 |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
官職等約僱四等250薪點 |
職稱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無 |
名額1 |
RESERVE_NUM(空) |
性別不拘 |
工作地點,42-臺中市 |
DATE_FROM1131001 |
有效期間1131015 |
IS_HANDICAPY |
IS_ORIGINALY |
IS_LOCAL_ORIGINALN |
IS_TRANINGN |
TYPE其他 |
聯絡E-Mailphwu2@bip.gov.tw |
資格條件1.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者,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三個月以上或一年以上工作經驗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三親等內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形之一者。 3.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 4.限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 |
工作項目1.園區公共設施巡查及管理業務。 2.園區公有建築物維護管理業務。 3.其他綜合性業務及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分局本部:435059臺中市梧棲區大觀路6號。 潭子辦公室:427058臺中市潭子區建國路1號 (將視需求調整辦公地點) |
聯絡方式一、本案採通訊報名:請至本分局「首頁/新聞與公告/訊息公告/「機關徵才」下載甄選報名表,並檢具下列資料:(1)甄選報名表(請附自傳及黏貼照片)、(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4)經歷證明書(服務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影本、(5)身心障礙證明文件、(6)其他證明文件。 二、請於113年10月15日以前掛號郵寄或親送至「臺中市梧棲區大觀路6號、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臺中分局收」(信封請註明「應徵技佐職務代理人」),以郵戳為憑,逾期報名、資格不符或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且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應徵人員所附證件如有不實者,取消錄取資格並自負法律責任。 四、合於初審資格條件者,採擇優面試(具公務機關工作經驗者佳),未獲通知面試或甄審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五、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3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或代理原因消滅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行政救濟。 六、每月薪資:新臺幣33,750元(約僱四等250薪點,折合率135),並視實際需要按日計算。 七、視甄選情形酌增候補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公告日起3個月。面試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者,本分局得予從缺。 八、本案聯絡人:(04)26581215#683吳小姐。 |
URL_LINK(空) |
VIEW_URL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194 |
Work_Type3 |
IS_TRANSFERN |
同步更新日期2024-10-08 |
約僱職務代理人地圖 [ 導航 ]
約僱職務代理人的地址位於
分局本部:435059臺中市梧棲區大觀路6號。 潭子辦公室:427058臺中市潭子區建國路1號 (將視需求調整辦公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