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任助理-職務代理人(約用人員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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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專任助理-職務代理人(約用人員性質)的人員區分是其他人員, 徵才機關是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DATE_FROM是1131001, 有效期間是1131009, 工作地址是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指定處所。, 資格條件是一、具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一)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之(醫療)資訊管理、健康行銷、健康管理、資訊、公衛、護理、高齡健康、醫事、醫管、體育(運動、運動休閒)、生技、食品、營養、健管、社工、心理、衛生教育、法律、幼教、長照等相關專業科、系(組)畢業。(如應屆畢業生者,報到當須繳畢業證書影本..., 工作項目是一、辦理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委託本局辦理所屬計畫相關業務規劃及執行。 二、綜合保健工作及衛生所管理相關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等,必要時須配合假日或夜間出勤與加班。.
ORG_ID | 380140000I |
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空) |
職稱 | 專任助理-職務代理人(約用人員性質)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RESERVE_NUM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DATE_FROM | 1131001 |
有效期間 | 1131009 |
IS_HANDICAP | Y |
IS_ORIGINAL | Y |
IS_LOCAL_ORIGINAL | N |
IS_TRANING | N |
TYPE | 其他 |
聯絡E-Mail | (空) |
資格條件 | 一、具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一)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之(醫療)資訊管理、健康行銷、健康管理、資訊、公衛、護理、高齡健康、醫事、醫管、體育(運動、運動休閒)、生技、食品、營養、健管、社工、心理、衛生教育、法律、幼教、長照等相關專業科、系(組)畢業。(如應屆畢業生者,報到當須繳畢業證書影本)。 (二)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專科(含)以上相關科系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工作經驗者。 二、具備電腦文書作業系統(Word、Excel、PowerPoint、Outlook)、撰寫及執行計畫能力者為佳。 三、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委託本局辦理所屬計畫相關業務規劃及執行。 二、綜合保健工作及衛生所管理相關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等,必要時須配合假日或夜間出勤與加班。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指定處所。 |
聯絡方式 | 一、報酬薪點:280薪點,折合月薪新臺幣37,800元(含自付勞健保)。 二、工作期程: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聘期預估至114年12月11日止,續僱與否視年終考核結果辦理,如因代理原因消失,應即解除代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三、應徵時間及檢具履歷資料: (一)即日起至113年10月9日(星期三)下午5時截止收件。 (二)須檢具下列履歷資料: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至銓敘部網站下載(詳敘基本資料、工作經驗、自傳及聯絡電話等及填表人親簽)。 2.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擬進用約用人員簡歷表(請至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官網首頁>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下載),務必詳細繕寫各項資料。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於影本加註用途限制,以維護個人權益。 4.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以A4格式裝訂;另下列身分者,請額外檢附相關資料: (1)應屆畢業生者:未持有畢業證書時,另提供學生證、在學成績單及填寫報到當日必繳畢業證書影本之切結書。 (2)持外國學經歷者:須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並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且學歷部分應符合教育部採認之規定。 5.專業證照、合格證書、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如服務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等工作證明)、駕照等,提供清晰可辨識之影本。 6.備妥相關資料並依時間先後順序,以A4大小直式紙本裝訂1份,信封註明「應徵綜合企劃科專任助理職務代理人」,並於113年10月9日(星期三)下午5時截止前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親送或委送至桃園市政府衛生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若逾期、履歷內容不完整或證件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退件。 四、甄試方式:面試(100%)。 五、甄選時程: (一)公告初審合格名單:審查合格後,本局將電話個別通知初審合格人員,並於本局網站(https://dph.tycg.gov.tw/)徵才訊息欄公告。 (二)面試時間及地點:與初審名單同時公告。 六、名額:正取1名,擇優備取2名。 (一)另視成績擇優備取,備取資格保留期間為3個月,其保留期間內得依序遞補本職缺或其他月薪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 (二)本次甄試應徵人員均無合適者,得予從缺。 七、聯絡人: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綜合企劃科林先生,聯絡電話:(03)334-0935轉分機2229。 |
URL_LINK | (空) |
VIEW_URL |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208 |
Work_Type | 3 |
IS_TRANSFER | N |
同步更新日期 | 2024-10-08 |
ORG_ID380140000I |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
官職等(空) |
職稱專任助理-職務代理人(約用人員性質) |
職系無 |
名額1 |
RESERVE_NUM2 |
性別不拘 |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
DATE_FROM1131001 |
有效期間1131009 |
IS_HANDICAPY |
IS_ORIGINALY |
IS_LOCAL_ORIGINALN |
IS_TRANINGN |
TYPE其他 |
聯絡E-Mail(空) |
資格條件一、具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一)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之(醫療)資訊管理、健康行銷、健康管理、資訊、公衛、護理、高齡健康、醫事、醫管、體育(運動、運動休閒)、生技、食品、營養、健管、社工、心理、衛生教育、法律、幼教、長照等相關專業科、系(組)畢業。(如應屆畢業生者,報到當須繳畢業證書影本)。 (二)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專科(含)以上相關科系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工作經驗者。 二、具備電腦文書作業系統(Word、Excel、PowerPoint、Outlook)、撰寫及執行計畫能力者為佳。 三、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 |
工作項目一、辦理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委託本局辦理所屬計畫相關業務規劃及執行。 二、綜合保健工作及衛生所管理相關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等,必要時須配合假日或夜間出勤與加班。 |
工作地址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指定處所。 |
聯絡方式一、報酬薪點:280薪點,折合月薪新臺幣37,800元(含自付勞健保)。 二、工作期程: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聘期預估至114年12月11日止,續僱與否視年終考核結果辦理,如因代理原因消失,應即解除代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三、應徵時間及檢具履歷資料: (一)即日起至113年10月9日(星期三)下午5時截止收件。 (二)須檢具下列履歷資料: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至銓敘部網站下載(詳敘基本資料、工作經驗、自傳及聯絡電話等及填表人親簽)。 2.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擬進用約用人員簡歷表(請至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官網首頁>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下載),務必詳細繕寫各項資料。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於影本加註用途限制,以維護個人權益。 4.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以A4格式裝訂;另下列身分者,請額外檢附相關資料: (1)應屆畢業生者:未持有畢業證書時,另提供學生證、在學成績單及填寫報到當日必繳畢業證書影本之切結書。 (2)持外國學經歷者:須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並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且學歷部分應符合教育部採認之規定。 5.專業證照、合格證書、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如服務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等工作證明)、駕照等,提供清晰可辨識之影本。 6.備妥相關資料並依時間先後順序,以A4大小直式紙本裝訂1份,信封註明「應徵綜合企劃科專任助理職務代理人」,並於113年10月9日(星期三)下午5時截止前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親送或委送至桃園市政府衛生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若逾期、履歷內容不完整或證件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退件。 四、甄試方式:面試(100%)。 五、甄選時程: (一)公告初審合格名單:審查合格後,本局將電話個別通知初審合格人員,並於本局網站(https://dph.tycg.gov.tw/)徵才訊息欄公告。 (二)面試時間及地點:與初審名單同時公告。 六、名額:正取1名,擇優備取2名。 (一)另視成績擇優備取,備取資格保留期間為3個月,其保留期間內得依序遞補本職缺或其他月薪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 (二)本次甄試應徵人員均無合適者,得予從缺。 七、聯絡人: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綜合企劃科林先生,聯絡電話:(03)334-0935轉分機2229。 |
URL_LINK(空) |
VIEW_URL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208 |
Work_Type3 |
IS_TRANSFERN |
同步更新日期2024-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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