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員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資料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職稱科員的人員區分是主計人員, 徵才機關是內政部, DATE_FROM是1131001, 有效期間是1131013, 工作地址是臺北市文山區萬盛街15號之1 (內政部警政署警察通訊所主計室), 資格條件是一、 具有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之現職主計人員。 二、 熟諳預決算編列、內部審核、帳務處理及GBA作業系統等,並富溝通協調能力。 三、 熟諳主計法規、政府採購法及內部審核等相關法令規定。, 工作項目是辦理統計、會計業務相關工作及其他交辦事項。.
ORG_ID | A01000000A |
徵才機關 | 內政部 |
人員區分 | 主計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統計 |
名額 | 1 |
RESERVE_NUM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DATE_FROM | 1131001 |
有效期間 | 1131013 |
IS_HANDICAP | Y |
IS_ORIGINAL | Y |
IS_LOCAL_ORIGINAL | N |
IS_TRANING | N |
TYPE | 薦任,委任 |
聯絡E-Mail | moi5888@moi.gov.tw |
資格條件 | 一、 具有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之現職主計人員。 二、 熟諳預決算編列、內部審核、帳務處理及GBA作業系統等,並富溝通協調能力。 三、 熟諳主計法規、政府採購法及內部審核等相關法令規定。 |
工作項目 | 辦理統計、會計業務相關工作及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文山區萬盛街15號之1 (內政部警政署警察通訊所主計室) |
聯絡方式 | 一、報名方式: (一)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無須郵寄紙本資料。請確實至人事服務網(eCPA)/應用系統/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核對個人資料正確性(如主計總處核定之優秀主計人員需登錄於獎懲欄位,英語、日語、法語、德語、西語、原住民語或客語能力測驗合格並領有證書,須登錄於專長欄位;個人資料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聯繫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修正),並登打簡要自述。 (二) 於公告期限內,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依職缺公告資料左下角「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及步驟提示訊息,完成報名作業,並請同步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功能。 二、報名上傳資料(相關資料不齊者恕不計分): (一) 「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資料有誤或未及更新項目之佐證文件檔案(無則免附)。 (二) 任現職未滿1年者,請檢附最後1次派令影本。 (三) 請檢附最近5年訓練進修資料(請至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站下載學習時數,其中專業訓練需經主計總處認證者,時數將以1.5倍計算,請至「eBAS/主計人員人事應用系統/主計人員訓練管理資訊系統/訓練資訊公告區/個人訓練查詢/個人認證訓練紀錄」下載現職及同序列職務期間最近5年內訓練資料(PDF檔案),未上傳者不以1.5倍計算)。 (四) 如前述資料無法上傳,請Email至moi5888@moi.gov.tw信箱。 三、應徵人員報名本職缺後,相關個人資料將以系統登載為依據,不全或有誤部分不予採計;應徵人員所檢附之檔案,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聯絡方式:內政部警政署警察通訊所主計室賴小姐,聯絡電話:02-29319644。 五、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得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三個月內) 六、經初審符合資格者,本處得擇優通知面試(必要時得採視訊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若無適當人選,得予從缺。 |
URL_LINK | (空) |
VIEW_URL |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211 |
Work_Type | 1 |
IS_TRANSFER | N |
同步更新日期 | 2024-10-08 |
ORG_IDA01000000A |
徵才機關內政部 |
人員區分主計人員 |
官職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科員 |
職系統計 |
名額1 |
RESERVE_NUM2 |
性別不拘 |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
DATE_FROM1131001 |
有效期間1131013 |
IS_HANDICAPY |
IS_ORIGINALY |
IS_LOCAL_ORIGINALN |
IS_TRANINGN |
TYPE薦任,委任 |
聯絡E-Mailmoi5888@moi.gov.tw |
資格條件一、 具有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之現職主計人員。 二、 熟諳預決算編列、內部審核、帳務處理及GBA作業系統等,並富溝通協調能力。 三、 熟諳主計法規、政府採購法及內部審核等相關法令規定。 |
工作項目辦理統計、會計業務相關工作及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臺北市文山區萬盛街15號之1 (內政部警政署警察通訊所主計室) |
聯絡方式一、報名方式: (一)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無須郵寄紙本資料。請確實至人事服務網(eCPA)/應用系統/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核對個人資料正確性(如主計總處核定之優秀主計人員需登錄於獎懲欄位,英語、日語、法語、德語、西語、原住民語或客語能力測驗合格並領有證書,須登錄於專長欄位;個人資料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聯繫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修正),並登打簡要自述。 (二) 於公告期限內,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依職缺公告資料左下角「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及步驟提示訊息,完成報名作業,並請同步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功能。 二、報名上傳資料(相關資料不齊者恕不計分): (一) 「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資料有誤或未及更新項目之佐證文件檔案(無則免附)。 (二) 任現職未滿1年者,請檢附最後1次派令影本。 (三) 請檢附最近5年訓練進修資料(請至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站下載學習時數,其中專業訓練需經主計總處認證者,時數將以1.5倍計算,請至「eBAS/主計人員人事應用系統/主計人員訓練管理資訊系統/訓練資訊公告區/個人訓練查詢/個人認證訓練紀錄」下載現職及同序列職務期間最近5年內訓練資料(PDF檔案),未上傳者不以1.5倍計算)。 (四) 如前述資料無法上傳,請Email至moi5888@moi.gov.tw信箱。 三、應徵人員報名本職缺後,相關個人資料將以系統登載為依據,不全或有誤部分不予採計;應徵人員所檢附之檔案,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聯絡方式:內政部警政署警察通訊所主計室賴小姐,聯絡電話:02-29319644。 五、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得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三個月內) 六、經初審符合資格者,本處得擇優通知面試(必要時得採視訊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若無適當人選,得予從缺。 |
URL_LINK(空) |
VIEW_URL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211 |
Work_Type1 |
IS_TRANSFERN |
同步更新日期2024-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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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文山區萬盛街15號之1 (內政部警政署警察通訊所主計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