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聘事務員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資料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職稱約聘事務員的人員區分是聘用人員, 徵才機關是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DATE_FROM是1131004, 有效期間是1131011, 工作地址是106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2段185號(近臺灣大學後門口、捷運文湖線科技大樓站)。, 資格條件是1.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2.熟悉電腦文書應用軟體。 3.具全民英檢初級或相當等級檢定考試合格者尤佳(請附證明文件)。 4.具公務行政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是1.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之監督輔導事項。 2.著作權法令解釋及相關業務。 3.其他綜合性著作權業務。.
ORG_ID | A13070000G |
徵才機關 |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空) |
職稱 | 約聘事務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RESERVE_NUM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DATE_FROM | 1131004 |
有效期間 | 1131011 |
IS_HANDICAP | Y |
IS_ORIGINAL | Y |
IS_LOCAL_ORIGINAL | N |
IS_TRANING | N |
TYPE | 其他 |
聯絡E-Mail | (空)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2.熟悉電腦文書應用軟體。 3.具全民英檢初級或相當等級檢定考試合格者尤佳(請附證明文件)。 4.具公務行政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1.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之監督輔導事項。 2.著作權法令解釋及相關業務。 3.其他綜合性著作權業務。 |
工作地址 | 106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2段185號(近臺灣大學後門口、捷運文湖線科技大樓站)。 |
聯絡方式 | 一.職稱及員額:約聘事務員(職務代理人)、1名。 二.待遇:月支工作報酬約新台幣39,960元(代理期間自即日起至115年1月25日止);試用3個月,試用期間支全薪。 三.報名方式(含報名應送文件及甄審方式): 1.意者請檢附下列表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稱為「著作權組集管科約聘事務員(職代)」,並於113年10月11日前(一律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其他方式報名如親送、宅急便或逾期遞件者均視為無效)以掛號郵寄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人事室任免科潘小姐收(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2段185號30樓)。 (1)新進聘(僱)用人員甄選報名表(含自傳),表格逕至下方下載或請於本局網站(http://www.tipo.gov.tw)/最新消息/徵才快報項下下載,末頁並請簽章。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包含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或明細、服務機構所開立之在職證明、離職證明、相當職位之薪點或職等證明等),無則免附。 (4)英文檢定證明文件影本(全民英檢初級以上或相當等級檢定合格證明),無則免附。 2.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視成績擇優錄取並公告於本局網站,資格不合及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1名,候用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局官網。 3.本職缺係辦理同仁請假及留職停薪期間所遺業務,試用期滿成績不及格者不予聘用,試用成績及格且聘用期間平時及年終評核表現良好者,得分年依評核結果續聘至115年1月25日止,惟聘用期滿或請假、留職停薪原因消滅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四.甄試注意事項: 1.錄取人員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違反或虛偽不實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2.報名所附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證屬實,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聘用者,逕予解聘,涉及刑事者,移送檢察機關處理。 五.聯絡人:人事室潘小姐,電話:02-23767618。106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2段185號(近臺灣大學後門口、捷運文湖線科技大樓站)。 |
URL_LINK | (空) |
VIEW_URL |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268 |
Work_Type | 3 |
IS_TRANSFER | N |
同步更新日期 | 2024-10-08 |
ORG_IDA13070000G |
徵才機關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
官職等(空) |
職稱約聘事務員 |
職系無 |
名額1 |
RESERVE_NUM1 |
性別不拘 |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
DATE_FROM1131004 |
有效期間1131011 |
IS_HANDICAPY |
IS_ORIGINALY |
IS_LOCAL_ORIGINALN |
IS_TRANINGN |
TYPE其他 |
聯絡E-Mail(空) |
資格條件1.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2.熟悉電腦文書應用軟體。 3.具全民英檢初級或相當等級檢定考試合格者尤佳(請附證明文件)。 4.具公務行政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1.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之監督輔導事項。 2.著作權法令解釋及相關業務。 3.其他綜合性著作權業務。 |
工作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2段185號(近臺灣大學後門口、捷運文湖線科技大樓站)。 |
聯絡方式一.職稱及員額:約聘事務員(職務代理人)、1名。 二.待遇:月支工作報酬約新台幣39,960元(代理期間自即日起至115年1月25日止);試用3個月,試用期間支全薪。 三.報名方式(含報名應送文件及甄審方式): 1.意者請檢附下列表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稱為「著作權組集管科約聘事務員(職代)」,並於113年10月11日前(一律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其他方式報名如親送、宅急便或逾期遞件者均視為無效)以掛號郵寄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人事室任免科潘小姐收(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2段185號30樓)。 (1)新進聘(僱)用人員甄選報名表(含自傳),表格逕至下方下載或請於本局網站(http://www.tipo.gov.tw)/最新消息/徵才快報項下下載,末頁並請簽章。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包含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或明細、服務機構所開立之在職證明、離職證明、相當職位之薪點或職等證明等),無則免附。 (4)英文檢定證明文件影本(全民英檢初級以上或相當等級檢定合格證明),無則免附。 2.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視成績擇優錄取並公告於本局網站,資格不合及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1名,候用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局官網。 3.本職缺係辦理同仁請假及留職停薪期間所遺業務,試用期滿成績不及格者不予聘用,試用成績及格且聘用期間平時及年終評核表現良好者,得分年依評核結果續聘至115年1月25日止,惟聘用期滿或請假、留職停薪原因消滅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四.甄試注意事項: 1.錄取人員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違反或虛偽不實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2.報名所附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證屬實,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聘用者,逕予解聘,涉及刑事者,移送檢察機關處理。 五.聯絡人:人事室潘小姐,電話:02-23767618。106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2段185號(近臺灣大學後門口、捷運文湖線科技大樓站)。 |
URL_LINK(空) |
VIEW_URL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268 |
Work_Type3 |
IS_TRANSFERN |
同步更新日期2024-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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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聘事務員的地址位於
106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2段185號(近臺灣大學後門口、捷運文湖線科技大樓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