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僱里幹事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資料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職稱約僱里幹事的人員區分是約僱人員, 徵才機關是臺北市大同區公所, DATE_FROM是1131004, 有效期間是1131011, 工作地址是臺北市大同區昌吉街57號4樓, 資格條件是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有公務暨公文處理經驗者尤佳。 2.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8條及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 3.具中華民國國籍。 4.須具團隊合作精神,樂觀開朗,工作積極進取,品行端正。, 工作項目是1.負責里辦公處基本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ORG_ID | 379380000A |
徵才機關 | 臺北市大同區公所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280薪點(月支報酬新台幣37,800元) |
職稱 | 約僱里幹事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RESERVE_NUM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DATE_FROM | 1131004 |
有效期間 | 1131011 |
IS_HANDICAP | Y |
IS_ORIGINAL | Y |
IS_LOCAL_ORIGINAL | N |
IS_TRANING | N |
TYPE | 其他 |
聯絡E-Mail | tt_455@gov.taipei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有公務暨公文處理經驗者尤佳。 2.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8條及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 3.具中華民國國籍。 4.須具團隊合作精神,樂觀開朗,工作積極進取,品行端正。 |
工作項目 | 1.負責里辦公處基本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大同區昌吉街57號4樓 |
聯絡方式 | 一、請檢具履歷表(含照片、聯絡電話及聯絡E-mail、自傳)、最高學歷證明書影本及工作經歷證明影本及其他專業證照影本(無則免附)、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詳細工作內容請聯絡黃課員02-25975323-602。 二、本職缺採線上方式報名,請應徵者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構徵才系統」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填寫履歷資料及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並點選【確定應徵】。 三、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以電話通知面談,錄取人員名單於本所網站最新消息區公布,並以電話通知;若未獲通知面談或未遴用者,恕不通知。 四、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3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約114年3月下旬或4月中旬(僱用原因消失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由要求留用或救助,如業務需要時,需配合工作調整)。 五、報到日期逾期無法報到者視為放棄資格。本甄選除正取名額1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2名,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另應徵人員不適合時,本所得予從缺。 |
URL_LINK | (空) |
VIEW_URL |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271 |
Work_Type | 2 |
IS_TRANSFER | N |
同步更新日期 | 2024-10-08 |
ORG_ID379380000A |
徵才機關臺北市大同區公所 |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
官職等280薪點(月支報酬新台幣37,800元) |
職稱約僱里幹事 |
職系無 |
名額1 |
RESERVE_NUM2 |
性別不拘 |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
DATE_FROM1131004 |
有效期間1131011 |
IS_HANDICAPY |
IS_ORIGINALY |
IS_LOCAL_ORIGINALN |
IS_TRANINGN |
TYPE其他 |
聯絡E-Mailtt_455@gov.taipei |
資格條件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有公務暨公文處理經驗者尤佳。 2.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8條及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 3.具中華民國國籍。 4.須具團隊合作精神,樂觀開朗,工作積極進取,品行端正。 |
工作項目1.負責里辦公處基本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臺北市大同區昌吉街57號4樓 |
聯絡方式一、請檢具履歷表(含照片、聯絡電話及聯絡E-mail、自傳)、最高學歷證明書影本及工作經歷證明影本及其他專業證照影本(無則免附)、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詳細工作內容請聯絡黃課員02-25975323-602。 二、本職缺採線上方式報名,請應徵者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構徵才系統」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填寫履歷資料及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並點選【確定應徵】。 三、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以電話通知面談,錄取人員名單於本所網站最新消息區公布,並以電話通知;若未獲通知面談或未遴用者,恕不通知。 四、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3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約114年3月下旬或4月中旬(僱用原因消失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由要求留用或救助,如業務需要時,需配合工作調整)。 五、報到日期逾期無法報到者視為放棄資格。本甄選除正取名額1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2名,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另應徵人員不適合時,本所得予從缺。 |
URL_LINK(空) |
VIEW_URL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271 |
Work_Type2 |
IS_TRANSFERN |
同步更新日期2024-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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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里幹事的地址位於
臺北市大同區昌吉街57號4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