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工代賑人員(婦平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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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以工代賑人員(婦平科)的人員區分是其他人員, 徵才機關是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DATE_FROM是1131004, 有效期間是1131011, 工作地址是臺中市政府社會局婦女福利及性別平等科(地址:臺中市北區民權路400號4樓), 資格條件是(一) 申請者須年滿16歲且為本市當年度列冊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者。 (二) 高中職以上畢業者。 (三) 熟悉公文系統操作尤佳。 (四) 具備電腦基本操作(Word、Excel)、文書處理及網際網路使用能力。 (五) 語言能力要求: 英語稍懂、臺語普通。 (六) 具機車駕照者。, 工作項目是(一) 協助婦女福利及性別平等行政業務、公文登記桌業務、辦公室環境清潔維護、庶務。 (二) 協助民眾諮詢、文書處理、會議召開等行政庶務。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ORG_ID | 387120000J |
徵才機關 |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以工代賑人員(婦平科)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RESERVE_NUM | 3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DATE_FROM | 1131004 |
有效期間 | 1131011 |
IS_HANDICAP | Y |
IS_ORIGINAL | Y |
IS_LOCAL_ORIGINAL | N |
IS_TRANING | N |
TYPE | 其他 |
聯絡E-Mail | (空) |
資格條件 | (一) 申請者須年滿16歲且為本市當年度列冊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者。 (二) 高中職以上畢業者。 (三) 熟悉公文系統操作尤佳。 (四) 具備電腦基本操作(Word、Excel)、文書處理及網際網路使用能力。 (五) 語言能力要求: 英語稍懂、臺語普通。 (六) 具機車駕照者。 |
工作項目 | (一) 協助婦女福利及性別平等行政業務、公文登記桌業務、辦公室環境清潔維護、庶務。 (二) 協助民眾諮詢、文書處理、會議召開等行政庶務。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婦女福利及性別平等科(地址:臺中市北區民權路400號4樓) |
聯絡方式 | (一)報名方式: 一律通訊報名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檢附下列資料並依序裝訂: 1.以工代賑人員扶助申請表(直式A4格式,曾任本市以工代賑人員者請註明曾任以工代賑歷程,並請務必填寫日夜間聯絡電話)。 請自本局網站下載:https://www.society.taichung.gov.tw/2771474/post 2.本(113)年度本市中低收或低收入戶證明影本。 3.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4.申請人100年度以後勞保投保明細。 5.機車或汽車駕照影本。 6.欲申請者,請於本 113 年 10 月 11 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時不予受理)檢附下列文件(請用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以限時掛號郵寄至社會局綜合徵才窗口林小姐辦理報名(郵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惠中樓3樓,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37012 林小姐),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述明「應徵社會局以工代賑人員(婦平科)」。 二、其他: 1.代賑金:比照勞動部公布之每月基本工資(月薪 新臺幣 27,470 元)計算。 2.工作期間:自人員報到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當年度考核成績優良及隔年度仍具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者,得予續約,累計年限最長為兩年)。 3.工作時間:上班時間為上午8:00至12:00,下午1:00至5:00 4.其他事項: 4-1.申請人經書面資格審查符合者,將另擇時間擇優、適者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選恕不另通知及退件。 4-2.甄選錄取人員名單將另公告於本局網站,倘應試者非合適得從缺,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3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
URL_LINK | (空) |
VIEW_URL |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305 |
Work_Type | 3 |
IS_TRANSFER | N |
同步更新日期 | 2024-10-08 |
ORG_ID387120000J |
徵才機關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
官職等無 |
職稱以工代賑人員(婦平科) |
職系無 |
名額1 |
RESERVE_NUM3 |
性別不拘 |
工作地點,42-臺中市 |
DATE_FROM1131004 |
有效期間1131011 |
IS_HANDICAPY |
IS_ORIGINALY |
IS_LOCAL_ORIGINALN |
IS_TRANINGN |
TYPE其他 |
聯絡E-Mail(空) |
資格條件(一) 申請者須年滿16歲且為本市當年度列冊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者。 (二) 高中職以上畢業者。 (三) 熟悉公文系統操作尤佳。 (四) 具備電腦基本操作(Word、Excel)、文書處理及網際網路使用能力。 (五) 語言能力要求: 英語稍懂、臺語普通。 (六) 具機車駕照者。 |
工作項目(一) 協助婦女福利及性別平等行政業務、公文登記桌業務、辦公室環境清潔維護、庶務。 (二) 協助民眾諮詢、文書處理、會議召開等行政庶務。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臺中市政府社會局婦女福利及性別平等科(地址:臺中市北區民權路400號4樓) |
聯絡方式(一)報名方式: 一律通訊報名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檢附下列資料並依序裝訂: 1.以工代賑人員扶助申請表(直式A4格式,曾任本市以工代賑人員者請註明曾任以工代賑歷程,並請務必填寫日夜間聯絡電話)。 請自本局網站下載:https://www.society.taichung.gov.tw/2771474/post 2.本(113)年度本市中低收或低收入戶證明影本。 3.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4.申請人100年度以後勞保投保明細。 5.機車或汽車駕照影本。 6.欲申請者,請於本 113 年 10 月 11 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時不予受理)檢附下列文件(請用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以限時掛號郵寄至社會局綜合徵才窗口林小姐辦理報名(郵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惠中樓3樓,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37012 林小姐),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述明「應徵社會局以工代賑人員(婦平科)」。 二、其他: 1.代賑金:比照勞動部公布之每月基本工資(月薪 新臺幣 27,470 元)計算。 2.工作期間:自人員報到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當年度考核成績優良及隔年度仍具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者,得予續約,累計年限最長為兩年)。 3.工作時間:上班時間為上午8:00至12:00,下午1:00至5:00 4.其他事項: 4-1.申請人經書面資格審查符合者,將另擇時間擇優、適者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選恕不另通知及退件。 4-2.甄選錄取人員名單將另公告於本局網站,倘應試者非合適得從缺,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3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
URL_LINK(空) |
VIEW_URL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305 |
Work_Type3 |
IS_TRANSFERN |
同步更新日期2024-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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