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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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技士的人員區分是一般人員, 徵才機關是交通部, DATE_FROM是1131004, 有效期間是1131014, 工作地址是台北市仁愛路1段50號(航政司), 資格條件是一、國內外大學畢業者,並以交通、運輸、航運、物流、管理、土木、海洋、水利、建築工程或都市計畫等相關系所畢業者尤佳。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5年以上公務經驗,且近3年考績2年列甲等以上,並具調任交通技術職系資格之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 工作項目是一、港務發展及政策規畫研議與分析。 二、商埠建設工程計畫審議相關業務。 三、商港營運管理業務審核。.
ORG_ID | A15000000H |
徵才機關 | 交通部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交通技術 |
名額 | 1 |
RESERVE_NUM | (空)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DATE_FROM | 1131004 |
有效期間 | 1131014 |
IS_HANDICAP | Y |
IS_ORIGINAL | Y |
IS_LOCAL_ORIGINAL | N |
IS_TRANING | N |
TYPE | 薦任 |
聯絡E-Mail | tww33@motc.gov.tw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畢業者,並以交通、運輸、航運、物流、管理、土木、海洋、水利、建築工程或都市計畫等相關系所畢業者尤佳。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5年以上公務經驗,且近3年考績2年列甲等以上,並具調任交通技術職系資格之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及報名時無各類考試限制轉調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港務發展及政策規畫研議與分析。 二、商埠建設工程計畫審議相關業務。 三、商港營運管理業務審核。 |
工作地址 | 台北市仁愛路1段50號(航政司) |
聯絡方式 |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請於113年10月14日前進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核對個人資料及繕打簡要自述,完成應徵資料確認,並上傳考試及格證書、學歷證件(國外學歷請檢附經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現職為交通事業機構人員請另附工作內容證明文件)、近5年考績(成)通知書(如考績尚未核定,請檢附機關出具之當年度考績證明)、銓敘部認定職系專長文件(有則檢附)、身心障礙證明(有則檢附)等資料掃描檔,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逾期恕不予受理。聯絡人及電話:曾小姐(02)23492529。 二、報名人員上傳之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三、資格符合者擇優面試,並視成績酌增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函通知及退件。 |
URL_LINK | (空) |
VIEW_URL |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346 |
Work_Type | 1 |
IS_TRANSFER | N |
同步更新日期 | 2024-10-08 |
ORG_IDA15000000H |
徵才機關交通部 |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
官職等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技士 |
職系交通技術 |
名額1 |
RESERVE_NUM(空) |
性別不拘 |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
DATE_FROM1131004 |
有效期間1131014 |
IS_HANDICAPY |
IS_ORIGINALY |
IS_LOCAL_ORIGINALN |
IS_TRANINGN |
TYPE薦任 |
聯絡E-Mailtww33@motc.gov.tw |
資格條件一、國內外大學畢業者,並以交通、運輸、航運、物流、管理、土木、海洋、水利、建築工程或都市計畫等相關系所畢業者尤佳。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5年以上公務經驗,且近3年考績2年列甲等以上,並具調任交通技術職系資格之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及報名時無各類考試限制轉調情事者。 |
工作項目一、港務發展及政策規畫研議與分析。 二、商埠建設工程計畫審議相關業務。 三、商港營運管理業務審核。 |
工作地址台北市仁愛路1段50號(航政司) |
聯絡方式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請於113年10月14日前進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核對個人資料及繕打簡要自述,完成應徵資料確認,並上傳考試及格證書、學歷證件(國外學歷請檢附經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現職為交通事業機構人員請另附工作內容證明文件)、近5年考績(成)通知書(如考績尚未核定,請檢附機關出具之當年度考績證明)、銓敘部認定職系專長文件(有則檢附)、身心障礙證明(有則檢附)等資料掃描檔,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逾期恕不予受理。聯絡人及電話:曾小姐(02)23492529。 二、報名人員上傳之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三、資格符合者擇優面試,並視成績酌增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函通知及退件。 |
URL_LINK(空) |
VIEW_URL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346 |
Work_Type1 |
IS_TRANSFERN |
同步更新日期2024-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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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仁愛路1段50號(航政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