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聘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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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約聘研究員的人員區分是聘用人員, 徵才機關是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DATE_FROM是1131004, 有效期間是1131016, 工作地址是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12樓(暫定), 資格條件是1.具有下列學經歷條件之一: (1)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並具有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2)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如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聘用人員尤佳)4年以上者。 2.以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相關專業證書者尤佳。 3...., 工作項目是1.強化社會安全網地方政府績效考核計畫與指標之訂定、執行及結果分析與督導。 2.地方政府社安網業務執行品質實地查核與督導之規劃、執行與分析。 3.社安網相關重大案件檢討會議之相關行政作業。 4.社會福利服務資源盤整與需求盤點及協助跨轄/跨域資源協調。 5.托嬰中心及居家托育人員不當對待案件之管考....
ORG_ID | A21050000J |
徵才機關 |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空) |
職稱 | 約聘研究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RESERVE_NUM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DATE_FROM | 1131004 |
有效期間 | 1131016 |
IS_HANDICAP | Y |
IS_ORIGINAL | Y |
IS_LOCAL_ORIGINAL | N |
IS_TRANING | N |
TYPE | 其他 |
聯絡E-Mail | (空) |
資格條件 | 1.具有下列學經歷條件之一: (1)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並具有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2)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如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聘用人員尤佳)4年以上者。 2.以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相關專業證書者尤佳。 3.具有公務機關行政經驗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4.歡迎具社會工作、社會學、兒童福利、幼兒保育、幼兒教育、法律相關學經歷者應徵。 |
工作項目 | 1.強化社會安全網地方政府績效考核計畫與指標之訂定、執行及結果分析與督導。 2.地方政府社安網業務執行品質實地查核與督導之規劃、執行與分析。 3.社安網相關重大案件檢討會議之相關行政作業。 4.社會福利服務資源盤整與需求盤點及協助跨轄/跨域資源協調。 5.托嬰中心及居家托育人員不當對待案件之管考及教育訓練。 6.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12樓(暫定) |
聯絡方式 | 1.意者請於113年10月16日前檢附簡歷表(請自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官網徵才專區,網址: http://www.sfaa.gov.tw/下載)、自傳、學經歷證書、工作經歷證明及其他資格證明文件等相關資料影本(請依序裝釘),於報名截止日前,郵寄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140號8樓-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人事室收。信封上務必註記「應徵家庭支持組約聘研究員職務(一)」,以郵戳為憑,逾期寄件者,視同未報名。 2.本次視公開甄選結果擇優候補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本案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談,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處理。 4.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帳號。 5.聘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每年視前一年度之考核成績,決定翌年續聘與否。 6.月支報酬:376至472薪點(新臺幣50,760元至63,720元),自376薪點起聘。如曾任與擬任職務性質相近、等級相當、服務成績優良年資,並有證明文件者,得專案簽核後按年提敘薪點。 7.洽詢電話:(02)8979-1196分機604黃小姐(人事);(02) 2653-1837洪先生(業務)。 |
URL_LINK | (空) |
VIEW_URL |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364 |
Work_Type | 3 |
IS_TRANSFER | N |
同步更新日期 | 2024-10-08 |
ORG_IDA21050000J |
徵才機關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
官職等(空) |
職稱約聘研究員 |
職系無 |
名額1 |
RESERVE_NUM2 |
性別不拘 |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
DATE_FROM1131004 |
有效期間1131016 |
IS_HANDICAPY |
IS_ORIGINALY |
IS_LOCAL_ORIGINALN |
IS_TRANINGN |
TYPE其他 |
聯絡E-Mail(空) |
資格條件1.具有下列學經歷條件之一: (1)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並具有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2)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如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聘用人員尤佳)4年以上者。 2.以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相關專業證書者尤佳。 3.具有公務機關行政經驗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4.歡迎具社會工作、社會學、兒童福利、幼兒保育、幼兒教育、法律相關學經歷者應徵。 |
工作項目1.強化社會安全網地方政府績效考核計畫與指標之訂定、執行及結果分析與督導。 2.地方政府社安網業務執行品質實地查核與督導之規劃、執行與分析。 3.社安網相關重大案件檢討會議之相關行政作業。 4.社會福利服務資源盤整與需求盤點及協助跨轄/跨域資源協調。 5.托嬰中心及居家托育人員不當對待案件之管考及教育訓練。 6.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12樓(暫定) |
聯絡方式1.意者請於113年10月16日前檢附簡歷表(請自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官網徵才專區,網址: http://www.sfaa.gov.tw/下載)、自傳、學經歷證書、工作經歷證明及其他資格證明文件等相關資料影本(請依序裝釘),於報名截止日前,郵寄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140號8樓-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人事室收。信封上務必註記「應徵家庭支持組約聘研究員職務(一)」,以郵戳為憑,逾期寄件者,視同未報名。 2.本次視公開甄選結果擇優候補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本案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談,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處理。 4.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帳號。 5.聘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每年視前一年度之考核成績,決定翌年續聘與否。 6.月支報酬:376至472薪點(新臺幣50,760元至63,720元),自376薪點起聘。如曾任與擬任職務性質相近、等級相當、服務成績優良年資,並有證明文件者,得專案簽核後按年提敘薪點。 7.洽詢電話:(02)8979-1196分機604黃小姐(人事);(02) 2653-1837洪先生(業務)。 |
URL_LINK(空) |
VIEW_URL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364 |
Work_Type3 |
IS_TRANSFERN |
同步更新日期2024-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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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聘研究員的地址位於
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12樓(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