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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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的人員區分是約僱人員, 徵才機關是桃園市中壢地政事務所, DATE_FROM是1131004, 有效期間是1131014, 工作地址是桃園市中壢區松勇二街59號, 資格條件是(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工作態度積極主動、認真負責、具團隊意識及服務熱忱。。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第1款至第8款、第10款及第11款情事者。, 工作項目是(一)每年公告土地現值調整及每2年重新規定地價作業。 (二)實價登錄申報、檢核、查核、統計分析等業務。 (三) 基準地、徵收補償、抵價(費)地及市有地標售等市價查估。 (四) 其他上級交辦及協助同仁事項。.
ORG_ID | 380162100A |
徵才機關 | 桃園市中壢地政事務所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五等280薪點(月薪37,800元) |
職稱 |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RESERVE_NUM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DATE_FROM | 1131004 |
有效期間 | 1131014 |
IS_HANDICAP | Y |
IS_ORIGINAL | Y |
IS_LOCAL_ORIGINAL | N |
IS_TRANING | N |
TYPE | 其他 |
聯絡E-Mail | (空)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工作態度積極主動、認真負責、具團隊意識及服務熱忱。。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第1款至第8款、第10款及第11款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每年公告土地現值調整及每2年重新規定地價作業。 (二)實價登錄申報、檢核、查核、統計分析等業務。 (三) 基準地、徵收補償、抵價(費)地及市有地標售等市價查估。 (四) 其他上級交辦及協助同仁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松勇二街59號 |
聯絡方式 | (一) 約僱280薪點,月薪37800元,職缺僱用期限至114年3月底,為113年特種考試地方特考公務人員考試職缺。 (二)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敘明工作經歷、個人專長及人格特質等資料,貼妥照片、白天聯絡電話及手機號碼)、畢業證書、專業證照證書等影本各1份(請以A4規格影印裝訂),於信封封面註記應徵地價課助理員職代,並於113年10月14日下午5時前,寄達或親送本所人事室。(非郵戳日期) (三)擇合適者通知面試,所寄資料於甄選後逕行銷毀,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正取1名,備取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備取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辦理。錄取名單公告於本所網站、及電話通知錄取人員辦理報到事宜,未依規定時間報到者視同放棄。 (五)聯絡電話:03-4917647轉500洪小姐或廖小姐,地址:320010桃園市中壢區松勇二街59號4F(人事室)。 |
URL_LINK | (空) |
VIEW_URL |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365 |
Work_Type | 3 |
IS_TRANSFER | N |
同步更新日期 | 2024-10-08 |
ORG_ID380162100A |
徵才機關桃園市中壢地政事務所 |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
官職等約僱五等280薪點(月薪37,800元) |
職稱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無 |
名額1 |
RESERVE_NUM2 |
性別不拘 |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
DATE_FROM1131004 |
有效期間1131014 |
IS_HANDICAPY |
IS_ORIGINALY |
IS_LOCAL_ORIGINALN |
IS_TRANINGN |
TYPE其他 |
聯絡E-Mail(空) |
資格條件(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工作態度積極主動、認真負責、具團隊意識及服務熱忱。。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第1款至第8款、第10款及第11款情事者。 |
工作項目(一)每年公告土地現值調整及每2年重新規定地價作業。 (二)實價登錄申報、檢核、查核、統計分析等業務。 (三) 基準地、徵收補償、抵價(費)地及市有地標售等市價查估。 (四) 其他上級交辦及協助同仁事項。 |
工作地址桃園市中壢區松勇二街59號 |
聯絡方式(一) 約僱280薪點,月薪37800元,職缺僱用期限至114年3月底,為113年特種考試地方特考公務人員考試職缺。 (二)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敘明工作經歷、個人專長及人格特質等資料,貼妥照片、白天聯絡電話及手機號碼)、畢業證書、專業證照證書等影本各1份(請以A4規格影印裝訂),於信封封面註記應徵地價課助理員職代,並於113年10月14日下午5時前,寄達或親送本所人事室。(非郵戳日期) (三)擇合適者通知面試,所寄資料於甄選後逕行銷毀,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正取1名,備取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備取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辦理。錄取名單公告於本所網站、及電話通知錄取人員辦理報到事宜,未依規定時間報到者視同放棄。 (五)聯絡電話:03-4917647轉500洪小姐或廖小姐,地址:320010桃園市中壢區松勇二街59號4F(人事室)。 |
URL_LINK(空) |
VIEW_URL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365 |
Work_Type3 |
IS_TRANSFERN |
同步更新日期2024-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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