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僱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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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約僱人員的人員區分是約僱人員, 徵才機關是勞動部, DATE_FROM是1131004, 有效期間是1131011, 工作地址是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07號10樓, 資格條件是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2.熟諳Word、Excel等電腦操作及資料處理相關作業。 3.工作態度積極、認真負責、思維縝密、具溝通協調能力。 4.具公部門勞工行政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工作項目是1.關於工資、女工、童工、技術生、職業災害補償制度之推行。 2.關於民眾對勞工工資、女工、童工、技術生、職業災害補償等法規詢問及申訴事項。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ORG_ID | A17000000J |
徵才機關 | 勞動部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280薪點,折合月薪新台幣37,800元)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RESERVE_NUM | (空)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DATE_FROM | 1131004 |
有效期間 | 1131011 |
IS_HANDICAP | N |
IS_ORIGINAL | N |
IS_LOCAL_ORIGINAL | N |
IS_TRANING | N |
TYPE | 其他 |
聯絡E-Mail | (空) |
資格條件 |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2.熟諳Word、Excel等電腦操作及資料處理相關作業。 3.工作態度積極、認真負責、思維縝密、具溝通協調能力。 4.具公部門勞工行政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
工作項目 | 1.關於工資、女工、童工、技術生、職業災害補償制度之推行。 2.關於民眾對勞工工資、女工、童工、技術生、職業災害補償等法規詢問及申訴事項。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07號10樓 |
聯絡方式 | 1.本職缺係代理本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科員請假期間所遺業務,代理期間為報到日起至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日止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暫定113年11月18日起至114年2月8日止)。 2.意者請檢附下列文件,以A4格式依序裝訂: (1)履歷表(內容應含基本資料、學經歷及工作經驗等)。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身分證影本。 3.於113年10月11日前逕寄「104472 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07號10樓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馮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資料不全、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補件、不予通知面試,亦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通知),封面請註明「應徵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約僱人員職務」。 4.甄選方式將先就書面資料審查,再擇優通知面試。 5.正取1名,另視成績得候補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
URL_LINK | (空) |
VIEW_URL |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381 |
Work_Type | 3 |
IS_TRANSFER | N |
同步更新日期 | 2024-10-08 |
ORG_IDA17000000J |
徵才機關勞動部 |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
官職等(280薪點,折合月薪新台幣37,800元) |
職稱約僱人員 |
職系無 |
名額1 |
RESERVE_NUM(空) |
性別不拘 |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
DATE_FROM1131004 |
有效期間1131011 |
IS_HANDICAPN |
IS_ORIGINALN |
IS_LOCAL_ORIGINALN |
IS_TRANINGN |
TYPE其他 |
聯絡E-Mail(空) |
資格條件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2.熟諳Word、Excel等電腦操作及資料處理相關作業。 3.工作態度積極、認真負責、思維縝密、具溝通協調能力。 4.具公部門勞工行政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
工作項目1.關於工資、女工、童工、技術生、職業災害補償制度之推行。 2.關於民眾對勞工工資、女工、童工、技術生、職業災害補償等法規詢問及申訴事項。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07號10樓 |
聯絡方式1.本職缺係代理本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科員請假期間所遺業務,代理期間為報到日起至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日止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暫定113年11月18日起至114年2月8日止)。 2.意者請檢附下列文件,以A4格式依序裝訂: (1)履歷表(內容應含基本資料、學經歷及工作經驗等)。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身分證影本。 3.於113年10月11日前逕寄「104472 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07號10樓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馮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資料不全、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補件、不予通知面試,亦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通知),封面請註明「應徵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約僱人員職務」。 4.甄選方式將先就書面資料審查,再擇優通知面試。 5.正取1名,另視成績得候補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
URL_LINK(空) |
VIEW_URL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381 |
Work_Type3 |
IS_TRANSFERN |
同步更新日期2024-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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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的地址位於
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07號10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