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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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專員的人員區分是一般人員, 徵才機關是經濟部, DATE_FROM是1131004, 有效期間是1131014, 工作地址是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經濟部綜合規劃司), 資格條件是(一)公務人員高考三級(含)以上之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薦任第7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人員。 (二)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國內外財經、貿易或行政等相關學系尤佳。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等各款情事之一,且於..., 工作項目是(一)辦理部次長會議籌備及紀錄、管考追蹤等事宜。 (二)辦理國發計畫、施政方針、施政計畫與績效評估等事宜。 (三)辦理重大專案規劃及研考事宜。 (四)辦理外部會議議題與談參文件等事宜。 (五)其他交辦事項。.
ORG_ID | A13000000G |
徵才機關 | 經濟部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
職稱 | 專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
名額 | 1 |
RESERVE_NUM | (空)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DATE_FROM | 1131004 |
有效期間 | 1131014 |
IS_HANDICAP | Y |
IS_ORIGINAL | Y |
IS_LOCAL_ORIGINAL | N |
IS_TRANING | N |
TYPE | 薦任 |
聯絡E-Mail | kljan@moea.gov.tw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高考三級(含)以上之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薦任第7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人員。 (二)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國內外財經、貿易或行政等相關學系尤佳。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等各款情事之一,且於報名截止當日無限制轉調情形(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例外情事者,須檢具證明文件)。 (四)具會議籌辦及專案規劃能力、年度方針與施政計畫籌編、計畫管考等實務經驗尤佳。 (五)熟諳電腦文書作業(word、excel、power point)、具溝通協調及良好語言文字表達能力;能配合於假日辦理業務聯繫或出勤,並於晨間會議當日提早到勤。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部次長會議籌備及紀錄、管考追蹤等事宜。 (二)辦理國發計畫、施政方針、施政計畫與績效評估等事宜。 (三)辦理重大專案規劃及研考事宜。 (四)辦理外部會議議題與談參文件等事宜。 (五)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經濟部綜合規劃司) |
聯絡方式 | (一)報名方式:請於報名期限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依下列步驟完成線上報名、履歷建置及資料上傳(請勿寄送紙本資料): 1.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 2.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同意授權本部向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調閱完整履歷資料。 3.為確保資料正確性,甄選過程中所使用之履歷表一律由本部透過事求人系統產製(應徵者自行上傳之履歷表將不會被使用),該履歷表之「簡要自述」部分,請至「MYDATA系統」\「求職」\「簡要自述維護」中登打(如有操作問題,請洽該系統客服人員)。 4.可上傳語文檢定及專業證照等相關證明(並建議於簡要自述中摘要說明),但請「勿」上傳履歷表、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派令、獎懲、考績及銓審等相關資料。 5.本部初審時,對履歷資料如有疑義,將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應徵者於規定期限內提供相關佐證資料,未依限提供者視為不符合報名資格。 (二)甄選/評比方式: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必要時得辦理筆試或測驗;資績、面試、筆試或測驗之配分,由用人單位視業務需求自行設定。 (三)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於114年1月15日出缺)。 (四)本次甄選得視成績酌取候補2名,候補期間5個月。 (五)聯絡人:詹先生(02-23212200分機8563)。 |
URL_LINK | (空) |
VIEW_URL |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393 |
Work_Type | 1 |
IS_TRANSFER | N |
同步更新日期 | 2024-10-08 |
ORG_IDA13000000G |
徵才機關經濟部 |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
官職等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
職稱專員 |
職系綜合行政 |
名額1 |
RESERVE_NUM(空) |
性別不拘 |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
DATE_FROM1131004 |
有效期間1131014 |
IS_HANDICAPY |
IS_ORIGINALY |
IS_LOCAL_ORIGINALN |
IS_TRANINGN |
TYPE薦任 |
聯絡E-Mailkljan@moea.gov.tw |
資格條件(一)公務人員高考三級(含)以上之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薦任第7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人員。 (二)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國內外財經、貿易或行政等相關學系尤佳。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等各款情事之一,且於報名截止當日無限制轉調情形(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例外情事者,須檢具證明文件)。 (四)具會議籌辦及專案規劃能力、年度方針與施政計畫籌編、計畫管考等實務經驗尤佳。 (五)熟諳電腦文書作業(word、excel、power point)、具溝通協調及良好語言文字表達能力;能配合於假日辦理業務聯繫或出勤,並於晨間會議當日提早到勤。 |
工作項目(一)辦理部次長會議籌備及紀錄、管考追蹤等事宜。 (二)辦理國發計畫、施政方針、施政計畫與績效評估等事宜。 (三)辦理重大專案規劃及研考事宜。 (四)辦理外部會議議題與談參文件等事宜。 (五)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經濟部綜合規劃司) |
聯絡方式(一)報名方式:請於報名期限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依下列步驟完成線上報名、履歷建置及資料上傳(請勿寄送紙本資料): 1.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 2.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同意授權本部向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調閱完整履歷資料。 3.為確保資料正確性,甄選過程中所使用之履歷表一律由本部透過事求人系統產製(應徵者自行上傳之履歷表將不會被使用),該履歷表之「簡要自述」部分,請至「MYDATA系統」\「求職」\「簡要自述維護」中登打(如有操作問題,請洽該系統客服人員)。 4.可上傳語文檢定及專業證照等相關證明(並建議於簡要自述中摘要說明),但請「勿」上傳履歷表、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派令、獎懲、考績及銓審等相關資料。 5.本部初審時,對履歷資料如有疑義,將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應徵者於規定期限內提供相關佐證資料,未依限提供者視為不符合報名資格。 (二)甄選/評比方式: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必要時得辦理筆試或測驗;資績、面試、筆試或測驗之配分,由用人單位視業務需求自行設定。 (三)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於114年1月15日出缺)。 (四)本次甄選得視成績酌取候補2名,候補期間5個月。 (五)聯絡人:詹先生(02-23212200分機8563)。 |
URL_LINK(空) |
VIEW_URL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393 |
Work_Type1 |
IS_TRANSFERN |
同步更新日期2024-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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