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僱辦事員 (職務代理人)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資料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職稱約僱辦事員 (職務代理人)的人員區分是其他人員, 徵才機關是臺北市動物保護處, DATE_FROM是1131004, 有效期間是1131014, 工作地址是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600巷109號, 資格條件是高級中等學校畢業者,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1年以上工作經驗。, 工作項目是(一)辦理工程、勞務及財務招標採購等相關業務。 (二)辦理工程相關綜合性統計彙整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ORG_ID | 379670400I |
徵才機關 | 臺北市動物保護處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約僱250薪點,折合新臺幣33,750元) |
職稱 | 約僱辦事員 (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RESERVE_NUM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DATE_FROM | 1131004 |
有效期間 | 1131014 |
IS_HANDICAP | Y |
IS_ORIGINAL | Y |
IS_LOCAL_ORIGINAL | N |
IS_TRANING | N |
TYPE | 其他 |
聯絡E-Mail | e14693@gov.taipei |
資格條件 |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者,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1年以上工作經驗。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工程、勞務及財務招標採購等相關業務。 (二)辦理工程相關綜合性統計彙整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600巷109號 |
聯絡方式 | (一)工作期限:本職缺係育嬰留職停薪之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先予試用3個月,經試用考核及格續僱至115年11月22日止或僱用原因消失前一日。 (二)本職缺月薪250薪點,折合新臺幣33,750元,尚須扣除勞、健保及勞退個人自付等費用。 (三)請有意願報名參加甄選且符合前述各項資格條件者,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提供之「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之平臺,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投件,填寫完整履歷資料內容,並將最高學歷證書影本、相關專長或經歷證明文件等掃描成PDF檔合併上傳為附件,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授權者,無法完成系統報名);或以e-mail方式寄至e14693@gov.taipei陳小姐收。 (四)報名文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合於初審條件者將於近期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成績達80分以上者方得錄取;另視本次甄選成績,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視徵才情形增列備取2名,候用期間為3個月。錄取人員以電話通知,不另行公告。資格不合者、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
URL_LINK | (空) |
VIEW_URL |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417 |
Work_Type | 2 |
IS_TRANSFER | N |
同步更新日期 | 2024-10-08 |
ORG_ID379670400I |
徵才機關臺北市動物保護處 |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
官職等無(約僱250薪點,折合新臺幣33,750元) |
職稱約僱辦事員 (職務代理人) |
職系無 |
名額1 |
RESERVE_NUM2 |
性別不拘 |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
DATE_FROM1131004 |
有效期間1131014 |
IS_HANDICAPY |
IS_ORIGINALY |
IS_LOCAL_ORIGINALN |
IS_TRANINGN |
TYPE其他 |
聯絡E-Maile14693@gov.taipei |
資格條件高級中等學校畢業者,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1年以上工作經驗。 |
工作項目(一)辦理工程、勞務及財務招標採購等相關業務。 (二)辦理工程相關綜合性統計彙整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600巷109號 |
聯絡方式(一)工作期限:本職缺係育嬰留職停薪之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先予試用3個月,經試用考核及格續僱至115年11月22日止或僱用原因消失前一日。 (二)本職缺月薪250薪點,折合新臺幣33,750元,尚須扣除勞、健保及勞退個人自付等費用。 (三)請有意願報名參加甄選且符合前述各項資格條件者,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提供之「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之平臺,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投件,填寫完整履歷資料內容,並將最高學歷證書影本、相關專長或經歷證明文件等掃描成PDF檔合併上傳為附件,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授權者,無法完成系統報名);或以e-mail方式寄至e14693@gov.taipei陳小姐收。 (四)報名文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合於初審條件者將於近期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成績達80分以上者方得錄取;另視本次甄選成績,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視徵才情形增列備取2名,候用期間為3個月。錄取人員以電話通知,不另行公告。資格不合者、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
URL_LINK(空) |
VIEW_URL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417 |
Work_Type2 |
IS_TRANSFERN |
同步更新日期2024-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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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600巷10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