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門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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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專門委員的人員區分是一般人員, 徵才機關是國防部, DATE_FROM是1131004, 有效期間是1131011, 工作地址是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總督察長室), 資格條件是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現任薦任第9職等以上主管,具簡任職務任用資格。 二、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三、須有研究考核與核稿專業,熟稔視窗作業相關軟體(windows、office)操作,善溝通協調、解決問題,具國防施政專案督察職能。 四、能配合本部任(業)務出差、值班及加班..., 工作項目是一、列管重大個案計畫、重要軍事投資計畫、國防施政督考、施政績效評估、國防施政專案督察等業務之管制、督導、考核及綜辦。 二、重大施政指示、立法院與監察院審議意見及國防政策列管案件之督考。 三、國軍業務精進提案制度、委託研究計畫、推動雙語國家計畫、政府服務躍升方案(含輔導參獎)等綜管與成效考評事項。 四....
ORG_ID | A05000000C |
徵才機關 | 國防部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簡任第10職等至簡任第11職等 |
職稱 | 專門委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
名額 | 1 |
RESERVE_NUM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DATE_FROM | 1131004 |
有效期間 | 1131011 |
IS_HANDICAP | Y |
IS_ORIGINAL | Y |
IS_LOCAL_ORIGINAL | N |
IS_TRANING | N |
TYPE | 簡任 |
聯絡E-Mail | pd@mail.mil.tw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現任薦任第9職等以上主管,具簡任職務任用資格。 二、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三、須有研究考核與核稿專業,熟稔視窗作業相關軟體(windows、office)操作,善溝通協調、解決問題,具國防施政專案督察職能。 四、能配合本部任(業)務出差、值班及加班。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特考特用或職系轉調限制調任情事。 六、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20年,不得應徵本職務。 |
工作項目 | 一、列管重大個案計畫、重要軍事投資計畫、國防施政督考、施政績效評估、國防施政專案督察等業務之管制、督導、考核及綜辦。 二、重大施政指示、立法院與監察院審議意見及國防政策列管案件之督考。 三、國軍業務精進提案制度、委託研究計畫、推動雙語國家計畫、政府服務躍升方案(含輔導參獎)等綜管與成效考評事項。 四、督察政策制度之研究、規劃、核議及督導事項。 五、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總督察長室) |
聯絡方式 | ※備註:原職缺編號1130904039因適逢山陀兒颱風襲臺,各縣市分別有2至4天停止上班上課,爰延長甄選公告及收件日期至113年10月11日止。 一、本職務係預估出缺職務,採線上報名(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完成授權本部於甄選期間可取得列履歷資料,另將現職派令、考試及格證書、簡任官等合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一次審定函及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電子檔上傳至該系統。 二、初審依學經歷專長等採書面審查,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甄試(含筆試、面試)。 三、本次徵才得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甄選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四、聯絡人:游婉如小姐,電話:(02)8509-9451。 |
URL_LINK | (空) |
VIEW_URL |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418 |
Work_Type | 1 |
IS_TRANSFER | N |
同步更新日期 | 2024-10-08 |
ORG_IDA05000000C |
徵才機關國防部 |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
官職等簡任第10職等至簡任第11職等 |
職稱專門委員 |
職系綜合行政 |
名額1 |
RESERVE_NUM2 |
性別不拘 |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
DATE_FROM1131004 |
有效期間1131011 |
IS_HANDICAPY |
IS_ORIGINALY |
IS_LOCAL_ORIGINALN |
IS_TRANINGN |
TYPE簡任 |
聯絡E-Mailpd@mail.mil.tw |
資格條件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現任薦任第9職等以上主管,具簡任職務任用資格。 二、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三、須有研究考核與核稿專業,熟稔視窗作業相關軟體(windows、office)操作,善溝通協調、解決問題,具國防施政專案督察職能。 四、能配合本部任(業)務出差、值班及加班。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特考特用或職系轉調限制調任情事。 六、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20年,不得應徵本職務。 |
工作項目一、列管重大個案計畫、重要軍事投資計畫、國防施政督考、施政績效評估、國防施政專案督察等業務之管制、督導、考核及綜辦。 二、重大施政指示、立法院與監察院審議意見及國防政策列管案件之督考。 三、國軍業務精進提案制度、委託研究計畫、推動雙語國家計畫、政府服務躍升方案(含輔導參獎)等綜管與成效考評事項。 四、督察政策制度之研究、規劃、核議及督導事項。 五、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總督察長室) |
聯絡方式※備註:原職缺編號1130904039因適逢山陀兒颱風襲臺,各縣市分別有2至4天停止上班上課,爰延長甄選公告及收件日期至113年10月11日止。 一、本職務係預估出缺職務,採線上報名(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完成授權本部於甄選期間可取得列履歷資料,另將現職派令、考試及格證書、簡任官等合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一次審定函及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電子檔上傳至該系統。 二、初審依學經歷專長等採書面審查,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甄試(含筆試、面試)。 三、本次徵才得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甄選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四、聯絡人:游婉如小姐,電話:(02)8509-9451。 |
URL_LINK(空) |
VIEW_URL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418 |
Work_Type1 |
IS_TRANSFERN |
同步更新日期2024-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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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門委員的地址位於
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總督察長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