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員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資料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職稱科員的人員區分是一般人員, 徵才機關是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 DATE_FROM是1131004, 有效期間是1131014, 工作地址是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一段200號, 資格條件是一、具本職系法定任用資格。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不得外補陞任且無限制轉調情事。, 工作項目是一、辦理道路養護之行政等相關業務。 二、辦理道路養護工程預算控管等相關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ORG_ID | 380110100G |
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經建行政 |
名額 | 1 |
RESERVE_NUM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DATE_FROM | 1131004 |
有效期間 | 1131014 |
IS_HANDICAP | Y |
IS_ORIGINAL | Y |
IS_LOCAL_ORIGINAL | N |
IS_TRANING | N |
TYPE | 薦任,委任 |
聯絡E-Mail | 10037254@mail.tycg.gov.tw |
資格條件 | 一、具本職系法定任用資格。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不得外補陞任且無限制轉調情事。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道路養護之行政等相關業務。 二、辦理道路養護工程預算控管等相關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一段200號 |
聯絡方式 | (一)現職人員請透過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 (MyData)投遞履歷(自傳不得空白)。並上傳以下資料(請依序掃描於同⼀個PDF檔案,資料未上傳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 1、身分證正反面。 2、考試及格證書。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現職派令。 5、最新銓敘部審定函。 6、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7、採購證照、語文檢定證明、身心障礙手冊等(如無免附)。 (二)為配合⾏政院所屬機關⼈員應徵全⾯實施線上作業,現職公務⼈員寄送紙本資料恕不受理;非現職人員請於期限內檢具前開資料親送或寄達⾄本處「330017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一段200號 ,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人事室 收 (信封上註明應徵科員(A640160) 」,並詳填⽇間聯絡電話。 (三)經初審合格者,本處得視應徵⼈員之學經歷專⻑擇優通知參加⾯試甄選,時間、地點另⾏通知,若資格不符、未獲通知⾯試或未獲遴⽤者不再通知。 (四)除正取1名外,另得增列候補1名,並以遞補同職務列等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算3個⽉。 |
URL_LINK | (空) |
VIEW_URL |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421 |
Work_Type | 1 |
IS_TRANSFER | N |
同步更新日期 | 2024-10-08 |
ORG_ID380110100G |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 |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
官職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科員 |
職系經建行政 |
名額1 |
RESERVE_NUM1 |
性別不拘 |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
DATE_FROM1131004 |
有效期間1131014 |
IS_HANDICAPY |
IS_ORIGINALY |
IS_LOCAL_ORIGINALN |
IS_TRANINGN |
TYPE薦任,委任 |
聯絡E-Mail10037254@mail.tycg.gov.tw |
資格條件一、具本職系法定任用資格。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不得外補陞任且無限制轉調情事。 |
工作項目一、辦理道路養護之行政等相關業務。 二、辦理道路養護工程預算控管等相關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一段200號 |
聯絡方式(一)現職人員請透過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 (MyData)投遞履歷(自傳不得空白)。並上傳以下資料(請依序掃描於同⼀個PDF檔案,資料未上傳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 1、身分證正反面。 2、考試及格證書。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現職派令。 5、最新銓敘部審定函。 6、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7、採購證照、語文檢定證明、身心障礙手冊等(如無免附)。 (二)為配合⾏政院所屬機關⼈員應徵全⾯實施線上作業,現職公務⼈員寄送紙本資料恕不受理;非現職人員請於期限內檢具前開資料親送或寄達⾄本處「330017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一段200號 ,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人事室 收 (信封上註明應徵科員(A640160) 」,並詳填⽇間聯絡電話。 (三)經初審合格者,本處得視應徵⼈員之學經歷專⻑擇優通知參加⾯試甄選,時間、地點另⾏通知,若資格不符、未獲通知⾯試或未獲遴⽤者不再通知。 (四)除正取1名外,另得增列候補1名,並以遞補同職務列等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算3個⽉。 |
URL_LINK(空) |
VIEW_URL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421 |
Work_Type1 |
IS_TRANSFERN |
同步更新日期2024-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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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員的地址位於
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一段20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