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士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資料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職稱技士的人員區分是一般人員, 徵才機關是臺中市清水區公所, DATE_FROM是1131004, 有效期間是1131024, 工作地址是臺中市清水區中社里鎮政路101號。, 資格條件是1.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公務人員高考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且經銓敘審合格實授,具有出缺職務法定任用資格。 2.無公務人員考試法限制調任情事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臺灣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其他不得任用之情事。, 工作項目是1.營建工程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ORG_ID | 387620000A |
徵才機關 | 臺中市清水區公所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土木工程 |
名額 | 1 |
RESERVE_NUM | (空)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DATE_FROM | 1131004 |
有效期間 | 1131024 |
IS_HANDICAP | Y |
IS_ORIGINAL | Y |
IS_LOCAL_ORIGINAL | N |
IS_TRANING | N |
TYPE | 薦任,委任 |
聯絡E-Mail | f45253j@taichung.gov.tw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公務人員高考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且經銓敘審合格實授,具有出缺職務法定任用資格。 2.無公務人員考試法限制調任情事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臺灣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其他不得任用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1.營建工程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清水區中社里鎮政路101號。 |
聯絡方式 | 1.現職人員應徵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現職人員皆採線上報名,不受理郵寄報名)。 2.檢具文件:另請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掃描並合併成一份PDF檔案後上傳: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2)考試及格證書。 (3)現職派令。 (4)銓敘部最近一次銓敘審定函。 (5)身分證正反面。 (6)已通過全民英檢或外語能力測驗者請檢附及格證書。 (7)如具有身障手冊或採購證書亦請附上。 (8)其他證明文件(例如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項轉調規定者,另檢附子女之戶口名簿、兒童健康手冊、各項篩檢紀錄及預防接種紀錄等相關證明文件) 3.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名者,亦同。 4.聯絡方式:人事室,電話:04-26270151轉620或621。 5.備註: (1)本案係延長原公告有效期間113年9月13日至113年10月4日之同一職缺。 (2)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缺件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另本職缺除擇優正取1名並得擇優增列侯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 |
URL_LINK | (空) |
VIEW_URL |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425 |
Work_Type | 1 |
IS_TRANSFER | N |
同步更新日期 | 2024-10-08 |
ORG_ID387620000A |
徵才機關臺中市清水區公所 |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
官職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技士 |
職系土木工程 |
名額1 |
RESERVE_NUM(空) |
性別不拘 |
工作地點,42-臺中市 |
DATE_FROM1131004 |
有效期間1131024 |
IS_HANDICAPY |
IS_ORIGINALY |
IS_LOCAL_ORIGINALN |
IS_TRANINGN |
TYPE薦任,委任 |
聯絡E-Mailf45253j@taichung.gov.tw |
資格條件1.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公務人員高考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且經銓敘審合格實授,具有出缺職務法定任用資格。 2.無公務人員考試法限制調任情事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臺灣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其他不得任用之情事。 |
工作項目1.營建工程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臺中市清水區中社里鎮政路101號。 |
聯絡方式1.現職人員應徵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現職人員皆採線上報名,不受理郵寄報名)。 2.檢具文件:另請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掃描並合併成一份PDF檔案後上傳: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2)考試及格證書。 (3)現職派令。 (4)銓敘部最近一次銓敘審定函。 (5)身分證正反面。 (6)已通過全民英檢或外語能力測驗者請檢附及格證書。 (7)如具有身障手冊或採購證書亦請附上。 (8)其他證明文件(例如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項轉調規定者,另檢附子女之戶口名簿、兒童健康手冊、各項篩檢紀錄及預防接種紀錄等相關證明文件) 3.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名者,亦同。 4.聯絡方式:人事室,電話:04-26270151轉620或621。 5.備註: (1)本案係延長原公告有效期間113年9月13日至113年10月4日之同一職缺。 (2)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缺件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另本職缺除擇優正取1名並得擇優增列侯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 |
URL_LINK(空) |
VIEW_URL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425 |
Work_Type1 |
IS_TRANSFERN |
同步更新日期2024-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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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士的地址位於
臺中市清水區中社里鎮政路10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