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僱人員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資料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職稱約僱人員的人員區分是約僱人員, 徵才機關是法務部矯正署臺北少年觀護所, DATE_FROM是1131004, 有效期間是1131017, 工作地址是(一)請於報名期限內自行至本所網站首頁/電子公布欄/最新訊息(http://www.tpj.moj.gov.tw)下載報名書表。 (二)請於113年10月17日前以掛號寄達或親自送達本所收發室,非以郵戳為憑,信封註明【參加約僱人員甄選】字樣(郵遞區號236014,新北市土城區石門路4號),逾期寄達或..., 資格條件是(一)年齡: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以上。 (二)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公立醫院或教學醫院體格檢查合格者,檢查標準如簡章第十點(錄取報到當日繳交)。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所列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情事,且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 工作項目是擔任收容人戒護安全管理勤務(含夜間勤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ORG_ID | A11047100F |
徵才機關 |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少年觀護所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2 |
RESERVE_NUM | 4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DATE_FROM | 1131004 |
有效期間 | 1131017 |
IS_HANDICAP | Y |
IS_ORIGINAL | Y |
IS_LOCAL_ORIGINAL | N |
IS_TRANING | N |
TYPE | 其他 |
聯絡E-Mail | (空) |
資格條件 | (一)年齡: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以上。 (二)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公立醫院或教學醫院體格檢查合格者,檢查標準如簡章第十點(錄取報到當日繳交)。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所列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情事,且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 |
工作項目 | 擔任收容人戒護安全管理勤務(含夜間勤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一)請於報名期限內自行至本所網站首頁/電子公布欄/最新訊息(http://www.tpj.moj.gov.tw)下載報名書表。 (二)請於113年10月17日前以掛號寄達或親自送達本所收發室,非以郵戳為憑,信封註明【參加約僱人員甄選】字樣(郵遞區號236014,新北市土城區石門路4號),逾期寄達或送達本所,視為資格不符。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三)工作地址:新北市土城區石門路4號 |
聯絡方式 | (一)本案甄選方式依面試成績高低排名擇優錄取,面試成績未達60分者不予錄取。錄取人員按性別分列本所113年約僱人員名冊,並視本所管理員職務出缺與性別需求及經費情形,按錄取名次依序遞補僱用。儲備期限自錄取公告揭示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二)錄取人員報酬以個人所具知能條件(含學、經歷)依據「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支給,三等約僱人員月支報酬新臺幣(以下同)29,700元,四等約僱人員月支報酬33,750元,五等約僱人員月支報酬37,800元;僱用期間應遵守工作指派,如有工作不力、違背規定、僱用原因消失等,應立即解僱,不得異議及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三)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相關疑問洽詢電話:02-22611181分機212徐主任。 |
URL_LINK | (空) |
VIEW_URL |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435 |
Work_Type | 3 |
IS_TRANSFER | N |
同步更新日期 | 2024-10-08 |
ORG_IDA11047100F |
徵才機關法務部矯正署臺北少年觀護所 |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
官職等無 |
職稱約僱人員 |
職系無 |
名額2 |
RESERVE_NUM4 |
性別不拘 |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
DATE_FROM1131004 |
有效期間1131017 |
IS_HANDICAPY |
IS_ORIGINALY |
IS_LOCAL_ORIGINALN |
IS_TRANINGN |
TYPE其他 |
聯絡E-Mail(空) |
資格條件(一)年齡: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以上。 (二)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公立醫院或教學醫院體格檢查合格者,檢查標準如簡章第十點(錄取報到當日繳交)。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所列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情事,且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 |
工作項目擔任收容人戒護安全管理勤務(含夜間勤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一)請於報名期限內自行至本所網站首頁/電子公布欄/最新訊息(http://www.tpj.moj.gov.tw)下載報名書表。 (二)請於113年10月17日前以掛號寄達或親自送達本所收發室,非以郵戳為憑,信封註明【參加約僱人員甄選】字樣(郵遞區號236014,新北市土城區石門路4號),逾期寄達或送達本所,視為資格不符。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三)工作地址:新北市土城區石門路4號 |
聯絡方式(一)本案甄選方式依面試成績高低排名擇優錄取,面試成績未達60分者不予錄取。錄取人員按性別分列本所113年約僱人員名冊,並視本所管理員職務出缺與性別需求及經費情形,按錄取名次依序遞補僱用。儲備期限自錄取公告揭示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二)錄取人員報酬以個人所具知能條件(含學、經歷)依據「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支給,三等約僱人員月支報酬新臺幣(以下同)29,700元,四等約僱人員月支報酬33,750元,五等約僱人員月支報酬37,800元;僱用期間應遵守工作指派,如有工作不力、違背規定、僱用原因消失等,應立即解僱,不得異議及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三)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相關疑問洽詢電話:02-22611181分機212徐主任。 |
URL_LINK(空) |
VIEW_URL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435 |
Work_Type3 |
IS_TRANSFERN |
同步更新日期2024-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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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請於報名期限內自行至本所網站首頁/電子公布欄/最新訊息(http://www.tpj.moj.gov.tw)下載報名書表。 (二)請於113年10月17日前以掛號寄達或親自送達本所收發室,非以郵戳為憑,信封註明【參加約僱人員甄選】字樣(郵遞區號236014,新北市土城區石門路4號),逾期寄達或送達本所,視為資格不符。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三)工作地址:新北市土城區石門路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