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員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資料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職稱專員的人員區分是一般人員, 徵才機關是新竹市政府, DATE_FROM是1131004, 有效期間是1131011, 工作地址是新竹市政府教育處(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資格條件是1.經銓敘部審定薦任第八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無限制轉調之人員。 2.未受懲戒處分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不得任用、陞任之情事者。 3.具工作熱忱、學習精神、勇於解決問題,並有主動積極的團隊合作精神、行政溝通協調經驗尤佳。, 工作項目是1.協助處理國民教育業務方針、方法之發展、協助綜理教育業務。 2.協助追蹤重大活動、工程列管交辦案件。 3.協助簽辦處長室公文。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ORG_ID | 376580000A |
徵才機關 | 新竹市政府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8職等 |
職稱 | 專員 |
職系 | 文教行政 |
名額 | 1 |
RESERVE_NUM | (空)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0-新竹市 |
DATE_FROM | 1131004 |
有效期間 | 1131011 |
IS_HANDICAP | Y |
IS_ORIGINAL | Y |
IS_LOCAL_ORIGINAL | N |
IS_TRANING | N |
TYPE | 薦任 |
聯絡E-Mail | 010548@ems.hccg.gov.tw |
資格條件 | 1.經銓敘部審定薦任第八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無限制轉調之人員。 2.未受懲戒處分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不得任用、陞任之情事者。 3.具工作熱忱、學習精神、勇於解決問題,並有主動積極的團隊合作精神、行政溝通協調經驗尤佳。 |
工作項目 | 1.協助處理國民教育業務方針、方法之發展、協助綜理教育業務。 2.協助追蹤重大活動、工程列管交辦案件。 3.協助簽辦處長室公文。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竹市政府教育處(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
聯絡方式 | 1.對本開缺職務有意願者,請於113年10月11日前,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職缺(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並請繕打簡要自述。 2.本職缺資格符合者,另行擇優通知口試,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本職缺視需要增列備取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得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聯絡電話:(03)5216121轉343楊小姐。 |
URL_LINK | (空) |
VIEW_URL |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446 |
Work_Type | 1 |
IS_TRANSFER | N |
同步更新日期 | 2024-10-08 |
ORG_ID376580000A |
徵才機關新竹市政府 |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
官職等薦任第8職等 |
職稱專員 |
職系文教行政 |
名額1 |
RESERVE_NUM(空) |
性別不拘 |
工作地點,30-新竹市 |
DATE_FROM1131004 |
有效期間1131011 |
IS_HANDICAPY |
IS_ORIGINALY |
IS_LOCAL_ORIGINALN |
IS_TRANINGN |
TYPE薦任 |
聯絡E-Mail010548@ems.hccg.gov.tw |
資格條件1.經銓敘部審定薦任第八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無限制轉調之人員。 2.未受懲戒處分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不得任用、陞任之情事者。 3.具工作熱忱、學習精神、勇於解決問題,並有主動積極的團隊合作精神、行政溝通協調經驗尤佳。 |
工作項目1.協助處理國民教育業務方針、方法之發展、協助綜理教育業務。 2.協助追蹤重大活動、工程列管交辦案件。 3.協助簽辦處長室公文。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新竹市政府教育處(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
聯絡方式1.對本開缺職務有意願者,請於113年10月11日前,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職缺(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並請繕打簡要自述。 2.本職缺資格符合者,另行擇優通知口試,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本職缺視需要增列備取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得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聯絡電話:(03)5216121轉343楊小姐。 |
URL_LINK(空) |
VIEW_URL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446 |
Work_Type1 |
IS_TRANSFERN |
同步更新日期2024-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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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員的地址位於
新竹市政府教育處(新竹市中正路12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