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任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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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專任教師的人員區分是教育人員, 徵才機關是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DATE_FROM是1131004, 有效期間是1131011, 工作地址是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地址:臺北市100中正區濟南路一段321號。, 資格條件是※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應用外語系(科)徵聘助理教授(含)以上、英語文相關領域專長之專任教師1名(兼具數位科技、國際策展、國際傳播及國際行銷等跨領域專長者尤佳) 1.已取得國內外大學英語文相關領域博士學位。 2.具備全英語教授專業課程能力。 3.依教育部104年1月14日公佈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25條規定:..., 工作項目是1.本校應用外語系教學、研究及系務行政服務工作、各類計畫之推動與進行等。 2.本專任教師之教學時段,可能於星期一至五晚間、星期六排課。.
ORG_ID | A096K0000Q |
徵才機關 |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
人員區分 | 教育人員 |
官職等 | (空) |
職稱 | 專任教師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RESERVE_NUM | (空)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DATE_FROM | 1131004 |
有效期間 | 1131011 |
IS_HANDICAP | Y |
IS_ORIGINAL | Y |
IS_LOCAL_ORIGINAL | N |
IS_TRANING | N |
TYPE | 其他 |
聯絡E-Mail | (空) |
資格條件 |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應用外語系(科)徵聘助理教授(含)以上、英語文相關領域專長之專任教師1名(兼具數位科技、國際策展、國際傳播及國際行銷等跨領域專長者尤佳) 1.已取得國內外大學英語文相關領域博士學位。 2.具備全英語教授專業課程能力。 3.依教育部104年1月14日公佈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25條規定:「技職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之教師,應具備一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但本法施行(104年1月14日)前已在職之專任合格教師,不在此限。」應聘者需符合此項規定。 符合(104年1月14日)前已在職之專任合格教師者,須提供聘書。 4.具備助理教授證尤佳。 5.至少二篇近五年內已發表或已接受刊登之匿名審查期刊文章。 6.須同時具備以下二項條件: (1)系所行政實務、撰寫與執行計畫、課程規劃經驗。 (2)具優良學術研究能力,如執行國科會或教育部研究計畫、發表於國內外優良期刊或專書之學術論文。 |
工作項目 | 1.本校應用外語系教學、研究及系務行政服務工作、各類計畫之推動與進行等。 2.本專任教師之教學時段,可能於星期一至五晚間、星期六排課。 |
工作地址 |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地址:臺北市100中正區濟南路一段321號。 |
聯絡方式 | 一、申請資料: 1.基本資料表(請於本系公告網頁:https://afl.ntub.edu.tw/p/406-1044-106722,r2.php?Lang=zh-tw下載「應用外語系專任教師應徵基本資料表」)。 2.履歷表:包括自傳、照片、姓名、出生年月日、性別、通訊地址、連絡電話、電子信箱、傳真號碼、現職、重要學經歷、專長領域、教學研究方向(含計畫)、產學及研究著作目錄等。除檢附紙本外並同時至連結:https://reurl.cc/zDXqKa填具申請資料。 3.大學、碩士和博士歷年成績單和學歷證件影本(如為國外學歷,須經駐外單位完成驗證),並依規定繳交實務經歷證明(一年以上,請註明起訖日期)。 4.推薦函二封(請與應徵資料一併郵寄)。 5.最近五年內已發表或出版之相關著作至少二篇(實際研究成果,並請加註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以及研究計劃(含特殊表現)。 6.具英文授課能力,請提供相關佐證資料或說明。 7.擬開設本系必修與專業選修課程至少各一門之教學大綱。 8.近二年教學評量及其它有利審查文件。 9.缺件、逾期或資料不符規定者不予受理。 二、申請截止日期:即日起至113年10月11日(郵戳為憑)。 三、郵寄地址:臺北市100中正區濟南路一段321號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應用外語系收(信封請務必註明【應徵專任教師】及白天連絡電話)。 四、洽詢人:吳助教,電話(02)2322-6418,電子信箱:tcwu1222@ntub.edu.tw。 五、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及試教,不合者恕不退件及函復。相關事宜悉依本校「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教師聘任辦法」和本校相關規定辦理之。 |
URL_LINK | (空) |
VIEW_URL |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471 |
Work_Type | 3 |
IS_TRANSFER | N |
同步更新日期 | 2024-10-08 |
ORG_IDA096K0000Q |
徵才機關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
人員區分教育人員 |
官職等(空) |
職稱專任教師 |
職系無 |
名額1 |
RESERVE_NUM(空) |
性別不拘 |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
DATE_FROM1131004 |
有效期間1131011 |
IS_HANDICAPY |
IS_ORIGINALY |
IS_LOCAL_ORIGINALN |
IS_TRANINGN |
TYPE其他 |
聯絡E-Mail(空) |
資格條件※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應用外語系(科)徵聘助理教授(含)以上、英語文相關領域專長之專任教師1名(兼具數位科技、國際策展、國際傳播及國際行銷等跨領域專長者尤佳) 1.已取得國內外大學英語文相關領域博士學位。 2.具備全英語教授專業課程能力。 3.依教育部104年1月14日公佈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25條規定:「技職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之教師,應具備一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但本法施行(104年1月14日)前已在職之專任合格教師,不在此限。」應聘者需符合此項規定。 符合(104年1月14日)前已在職之專任合格教師者,須提供聘書。 4.具備助理教授證尤佳。 5.至少二篇近五年內已發表或已接受刊登之匿名審查期刊文章。 6.須同時具備以下二項條件: (1)系所行政實務、撰寫與執行計畫、課程規劃經驗。 (2)具優良學術研究能力,如執行國科會或教育部研究計畫、發表於國內外優良期刊或專書之學術論文。 |
工作項目1.本校應用外語系教學、研究及系務行政服務工作、各類計畫之推動與進行等。 2.本專任教師之教學時段,可能於星期一至五晚間、星期六排課。 |
工作地址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地址:臺北市100中正區濟南路一段321號。 |
聯絡方式一、申請資料: 1.基本資料表(請於本系公告網頁:https://afl.ntub.edu.tw/p/406-1044-106722,r2.php?Lang=zh-tw下載「應用外語系專任教師應徵基本資料表」)。 2.履歷表:包括自傳、照片、姓名、出生年月日、性別、通訊地址、連絡電話、電子信箱、傳真號碼、現職、重要學經歷、專長領域、教學研究方向(含計畫)、產學及研究著作目錄等。除檢附紙本外並同時至連結:https://reurl.cc/zDXqKa填具申請資料。 3.大學、碩士和博士歷年成績單和學歷證件影本(如為國外學歷,須經駐外單位完成驗證),並依規定繳交實務經歷證明(一年以上,請註明起訖日期)。 4.推薦函二封(請與應徵資料一併郵寄)。 5.最近五年內已發表或出版之相關著作至少二篇(實際研究成果,並請加註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以及研究計劃(含特殊表現)。 6.具英文授課能力,請提供相關佐證資料或說明。 7.擬開設本系必修與專業選修課程至少各一門之教學大綱。 8.近二年教學評量及其它有利審查文件。 9.缺件、逾期或資料不符規定者不予受理。 二、申請截止日期:即日起至113年10月11日(郵戳為憑)。 三、郵寄地址:臺北市100中正區濟南路一段321號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應用外語系收(信封請務必註明【應徵專任教師】及白天連絡電話)。 四、洽詢人:吳助教,電話(02)2322-6418,電子信箱:tcwu1222@ntub.edu.tw。 五、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及試教,不合者恕不退件及函復。相關事宜悉依本校「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教師聘任辦法」和本校相關規定辦理之。 |
URL_LINK(空) |
VIEW_URL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471 |
Work_Type3 |
IS_TRANSFERN |
同步更新日期2024-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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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地址:臺北市100中正區濟南路一段32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