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僱職務代理人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資料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職稱約僱職務代理人的人員區分是約僱人員, 徵才機關是國立新竹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DATE_FROM是1131004, 有效期間是1131014, 工作地址是新竹市中華路2段2號,國立新竹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資格條件是(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不得有雙重國籍,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須滿10年以上。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等相關規定情事者。 (三)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 工作項目是(一)負責資訊科設備及教具管理與維護。 (二)定期參與增能研習。 (三)負責資訊科設備財產保管、維護、檢查及定期清點、送修及報廢。 (四)負責資訊科電腦工場維護、水電與門窗等總檢查事宜。 (五)負責教學材料之準備、請購、分發、使用登記、報廢及其他事項。 (六)負責教學設備維護保養之紀錄、檢核與登錄。....
ORG_ID | A10510000V |
徵才機關 | 國立新竹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RESERVE_NUM | (空)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0-新竹市 |
DATE_FROM | 1131004 |
有效期間 | 1131014 |
IS_HANDICAP | Y |
IS_ORIGINAL | N |
IS_LOCAL_ORIGINAL | N |
IS_TRANING | N |
TYPE | 其他 |
聯絡E-Mail | (空) |
資格條件 |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不得有雙重國籍,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須滿10年以上。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等相關規定情事者。 (三)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經驗者。 (四)具備基本文書處理及資訊能力。 (五)資訊或電子相關科系畢業或具相關經驗者。 (六)具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負責資訊科設備及教具管理與維護。 (二)定期參與增能研習。 (三)負責資訊科設備財產保管、維護、檢查及定期清點、送修及報廢。 (四)負責資訊科電腦工場維護、水電與門窗等總檢查事宜。 (五)負責教學材料之準備、請購、分發、使用登記、報廢及其他事項。 (六)負責教學設備維護保養之紀錄、檢核與登錄。 (七)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竹市中華路2段2號,國立新竹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
聯絡方式 | 一、一律通訊報名。 (一)檢具文件:(1)甄選報名表1份、(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4)歷任相關工作經歷證件影本1份、(5)男性需加附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影本1份、(6)簡歷表正本5份、(7)切結書、(8)身心障礙手冊或相關證明(無者免)。 (二)報名表件請自行於本校網站首頁\重要消息 (https://www.hcvs.hc.edu.tw/) 下載列印(甄選報名表及簡歷表等內容均不得任意變更,並請用A4白色紙張列印)。 (三)本案聯絡人及聯絡電話:本校人事室(03)532-2175轉252、253。 (四)應徵資料,請於113年10月14日(星期一)前以掛號寄達本校人事室(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收件),並於上班時間內電洽本校人事室確認。 (五)經書面審查再擇優個別通知進行面試,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至11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分發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約僱期限屆滿,或僱用原因消失後、或年滿65歲時,應無條件解僱。) 三、聯絡方式: (一)本校地址:300 新竹市東區中華路2段2號 (二)聯絡電話: (03)5322175轉252、253。 |
URL_LINK | (空) |
VIEW_URL |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472 |
Work_Type | 3 |
IS_TRANSFER | N |
同步更新日期 | 2024-10-08 |
ORG_IDA10510000V |
徵才機關國立新竹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
官職等無 |
職稱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無 |
名額1 |
RESERVE_NUM(空) |
性別不拘 |
工作地點,30-新竹市 |
DATE_FROM1131004 |
有效期間1131014 |
IS_HANDICAPY |
IS_ORIGINALN |
IS_LOCAL_ORIGINALN |
IS_TRANINGN |
TYPE其他 |
聯絡E-Mail(空) |
資格條件(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不得有雙重國籍,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須滿10年以上。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等相關規定情事者。 (三)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經驗者。 (四)具備基本文書處理及資訊能力。 (五)資訊或電子相關科系畢業或具相關經驗者。 (六)具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者尤佳。 |
工作項目(一)負責資訊科設備及教具管理與維護。 (二)定期參與增能研習。 (三)負責資訊科設備財產保管、維護、檢查及定期清點、送修及報廢。 (四)負責資訊科電腦工場維護、水電與門窗等總檢查事宜。 (五)負責教學材料之準備、請購、分發、使用登記、報廢及其他事項。 (六)負責教學設備維護保養之紀錄、檢核與登錄。 (七)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新竹市中華路2段2號,國立新竹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
聯絡方式一、一律通訊報名。 (一)檢具文件:(1)甄選報名表1份、(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4)歷任相關工作經歷證件影本1份、(5)男性需加附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影本1份、(6)簡歷表正本5份、(7)切結書、(8)身心障礙手冊或相關證明(無者免)。 (二)報名表件請自行於本校網站首頁\重要消息 (https://www.hcvs.hc.edu.tw/) 下載列印(甄選報名表及簡歷表等內容均不得任意變更,並請用A4白色紙張列印)。 (三)本案聯絡人及聯絡電話:本校人事室(03)532-2175轉252、253。 (四)應徵資料,請於113年10月14日(星期一)前以掛號寄達本校人事室(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收件),並於上班時間內電洽本校人事室確認。 (五)經書面審查再擇優個別通知進行面試,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至11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分發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約僱期限屆滿,或僱用原因消失後、或年滿65歲時,應無條件解僱。) 三、聯絡方式: (一)本校地址:300 新竹市東區中華路2段2號 (二)聯絡電話: (03)5322175轉252、253。 |
URL_LINK(空) |
VIEW_URL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472 |
Work_Type3 |
IS_TRANSFERN |
同步更新日期2024-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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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職務代理人的地址位於
新竹市中華路2段2號,國立新竹高級工業職業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