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員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資料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職稱助理員的人員區分是一般人員, 徵才機關是臺北市立士林國民中學, DATE_FROM是1131004, 有效期間是1131011, 工作地址是本校學務處(地址:111010 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345號), 資格條件是(一) 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合格實授委任第4職等以上,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且無特考特用調任限制者。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等情事者..., 工作項目是(一)、負責簽辦公文。 (二)、年級出缺席管理及學生請假及外出管理。 (三)、處理年級學生轉入轉出資料處理及獎懲管理。 (四)、期末綜合表現成績及社團分組活動成績輸入管理。 (五)、值週導護行政人員與專任老師的費用計算。 (六)、依學務處工作分配負責協助組務(與學務處幹事各負責2組) 1....
ORG_ID | 379064200X |
徵才機關 | 臺北市立士林國民中學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職稱 | 助理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
名額 | 1 |
RESERVE_NUM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DATE_FROM | 1131004 |
有效期間 | 1131011 |
IS_HANDICAP | Y |
IS_ORIGINAL | Y |
IS_LOCAL_ORIGINAL | N |
IS_TRANING | N |
TYPE | 委任 |
聯絡E-Mail | metrostar0818@yahoo.com.tw |
資格條件 | (一) 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合格實授委任第4職等以上,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且無特考特用調任限制者。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等情事者(任用後發現錄取人員有本項各情形之一者,應撤銷任用)。 (三) 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四) 未曾受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且無涉及性侵害、性騷擾或妨害性自主等事件尚在調查階段或已經檢、警查證遭提起公訴情事者。 (五)負責盡職、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具服務熱忱及協調溝通能力、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學校業務需要調整工作及職務輪調者。 |
工作項目 | (一)、負責簽辦公文。 (二)、年級出缺席管理及學生請假及外出管理。 (三)、處理年級學生轉入轉出資料處理及獎懲管理。 (四)、期末綜合表現成績及社團分組活動成績輸入管理。 (五)、值週導護行政人員與專任老師的費用計算。 (六)、依學務處工作分配負責協助組務(與學務處幹事各負責2組) 1.負責組別之各項文書(如:報名表、各類回條等)處理與彙整,以及各 項活動成果公佈。 2.負責組別之各項活動之工作籌備或檢討會議記錄。 3.負責組別之網頁內容更新與例行事項公告。 (七)、年級每週整潔秩序成績競賽彙整排名。 (八)、導師會議紀錄(與學務處幹事協調分配辦理)。 (九)、負責年級通訊錄更正及登錄製作。 (十)、年級手機管理表單彙整與相關事務處理。 (十一)、處理校外教學、營養午餐及學生平安保險等各項需確認繳費與退費相關事宜(與學務處幹事協調分配處理)。 (十二)、協助負責組別之專案評鑑與訪視之成果製作。 (十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本校學務處(地址:111010 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345號) |
聯絡方式 | 七、報名方式: (一) 現職人員:(★以下二步驟均完成才算報名成功) 1. 線上應徵:請於113年10月11日(星期五)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 關徵才系統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履歷自傳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現職人員皆採線上報名,不受理郵寄報名) 2. 上傳資料:請將以下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 PDF 電子檔,於「事求人」網站上傳, 未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報名而逕寄紙本履歷資料或上傳資料不齊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恕不受理報名。(如無法上傳問題再請將相關附件資料 email 至64200x@tp.edu.tw 完成後並請於上班時間電洽人事室陳主任確認。) (1) 甄選報名表、簡歷自傳、切結書。(格式如本簡章附表) (2) 國民身份證正反面。 (3)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 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5) 公務人員現職派令。 (6) 最近1筆銓審函。 (7)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8) 男性請繳交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無則免附) (9) 專業證照、英語能力檢定或特殊表現證明文件 (無則免附)。 (10) 身心障礙手冊 (無則免附)。 (11) 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或進階訓練之及格證書證照(無則免附)。 (二) 非現職人員: 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 300 字簡要自述)及相關證件影本(含身分證正反面、最高考試及格證書、最近 1 次職務派令、最近 1 次銓敘部銓敘審定函、最近 5 年考績通知書及相關證照等)依序裝訂,於報名截止日前(郵戳為憑,逾期報名恕不受理)Email 至 64200x@tp.edu.tw 並郵寄至臺北市立士林國民中學人事室收【聯絡電話:02-88613411轉110;地址:111010 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345號】,並請於信封袋上註明應徵職務【應徵助理員職缺】。 (三) 逾期報名、證件不齊或資格不符者均不予受理,且不得以切結方式要求事後補送證明文件。書面審查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其餘資訊請參閱下列附件檔案甄選簡章 |
URL_LINK | (空) |
VIEW_URL |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476 |
Work_Type | 1 |
IS_TRANSFER | N |
同步更新日期 | 2024-10-08 |
ORG_ID379064200X |
徵才機關臺北市立士林國民中學 |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
官職等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職稱助理員 |
職系綜合行政 |
名額1 |
RESERVE_NUM2 |
性別不拘 |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
DATE_FROM1131004 |
有效期間1131011 |
IS_HANDICAPY |
IS_ORIGINALY |
IS_LOCAL_ORIGINALN |
IS_TRANINGN |
TYPE委任 |
聯絡E-Mailmetrostar0818@yahoo.com.tw |
資格條件(一) 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合格實授委任第4職等以上,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且無特考特用調任限制者。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等情事者(任用後發現錄取人員有本項各情形之一者,應撤銷任用)。 (三) 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四) 未曾受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且無涉及性侵害、性騷擾或妨害性自主等事件尚在調查階段或已經檢、警查證遭提起公訴情事者。 (五)負責盡職、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具服務熱忱及協調溝通能力、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學校業務需要調整工作及職務輪調者。 |
工作項目(一)、負責簽辦公文。 (二)、年級出缺席管理及學生請假及外出管理。 (三)、處理年級學生轉入轉出資料處理及獎懲管理。 (四)、期末綜合表現成績及社團分組活動成績輸入管理。 (五)、值週導護行政人員與專任老師的費用計算。 (六)、依學務處工作分配負責協助組務(與學務處幹事各負責2組) 1.負責組別之各項文書(如:報名表、各類回條等)處理與彙整,以及各 項活動成果公佈。 2.負責組別之各項活動之工作籌備或檢討會議記錄。 3.負責組別之網頁內容更新與例行事項公告。 (七)、年級每週整潔秩序成績競賽彙整排名。 (八)、導師會議紀錄(與學務處幹事協調分配辦理)。 (九)、負責年級通訊錄更正及登錄製作。 (十)、年級手機管理表單彙整與相關事務處理。 (十一)、處理校外教學、營養午餐及學生平安保險等各項需確認繳費與退費相關事宜(與學務處幹事協調分配處理)。 (十二)、協助負責組別之專案評鑑與訪視之成果製作。 (十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本校學務處(地址:111010 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345號) |
聯絡方式七、報名方式: (一) 現職人員:(★以下二步驟均完成才算報名成功) 1. 線上應徵:請於113年10月11日(星期五)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 關徵才系統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履歷自傳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現職人員皆採線上報名,不受理郵寄報名) 2. 上傳資料:請將以下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 PDF 電子檔,於「事求人」網站上傳, 未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報名而逕寄紙本履歷資料或上傳資料不齊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恕不受理報名。(如無法上傳問題再請將相關附件資料 email 至64200x@tp.edu.tw 完成後並請於上班時間電洽人事室陳主任確認。) (1) 甄選報名表、簡歷自傳、切結書。(格式如本簡章附表) (2) 國民身份證正反面。 (3)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 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5) 公務人員現職派令。 (6) 最近1筆銓審函。 (7)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8) 男性請繳交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無則免附) (9) 專業證照、英語能力檢定或特殊表現證明文件 (無則免附)。 (10) 身心障礙手冊 (無則免附)。 (11) 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或進階訓練之及格證書證照(無則免附)。 (二) 非現職人員: 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 300 字簡要自述)及相關證件影本(含身分證正反面、最高考試及格證書、最近 1 次職務派令、最近 1 次銓敘部銓敘審定函、最近 5 年考績通知書及相關證照等)依序裝訂,於報名截止日前(郵戳為憑,逾期報名恕不受理)Email 至 64200x@tp.edu.tw 並郵寄至臺北市立士林國民中學人事室收【聯絡電話:02-88613411轉110;地址:111010 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345號】,並請於信封袋上註明應徵職務【應徵助理員職缺】。 (三) 逾期報名、證件不齊或資格不符者均不予受理,且不得以切結方式要求事後補送證明文件。書面審查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其餘資訊請參閱下列附件檔案甄選簡章 |
URL_LINK(空) |
VIEW_URL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476 |
Work_Type1 |
IS_TRANSFERN |
同步更新日期2024-10-08 |
助理員地圖 [ 導航 ]
助理員的地址位於
本校學務處(地址:111010 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34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