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人員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資料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職稱臨時人員的人員區分是其他人員, 徵才機關是新北市新店區公所, DATE_FROM是1131007, 有效期間是1131014, 工作地址是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86號8樓(民政課), 資格條件是1. 高中職以上畢業。 2. 品性端正、認真負責、具團隊意識及服務熱忱。 3. 具機動性,能配合業務需求加班。 4. 穩定度高,長期任職者佳。 5. 具機車或汽車駕照佳。 6. 具備文書處理及電腦操作能力,並願意學習。 7.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迴避任用、第 28 條不得任用情事之..., 工作項目是1. 協助辦理檔案管理及一般行政業務。 2. 臨時交辦事項。.
ORG_ID | 382560000A |
徵才機關 | 新北市新店區公所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臨時人員 |
職稱 | 臨時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RESERVE_NUM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DATE_FROM | 1131007 |
有效期間 | 1131014 |
IS_HANDICAP | N |
IS_ORIGINAL | N |
IS_LOCAL_ORIGINAL | N |
IS_TRANING | N |
TYPE | 其他 |
聯絡E-Mail | (空) |
資格條件 | 1. 高中職以上畢業。 2. 品性端正、認真負責、具團隊意識及服務熱忱。 3. 具機動性,能配合業務需求加班。 4. 穩定度高,長期任職者佳。 5. 具機車或汽車駕照佳。 6. 具備文書處理及電腦操作能力,並願意學習。 7.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迴避任用、第 28 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1. 協助辦理檔案管理及一般行政業務。 2. 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86號8樓(民政課) |
聯絡方式 | 1. 請於113年10月14日前,以郵戳為憑,將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至新店區公所網站/首頁/主題服務/便民服務/秘書室項下下載,或下載本案徵才公告附件)、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各式證照或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如無則免附),以A4格式,單面列印,於收件截止日前,郵寄或親送至新店區公所秘書室(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86號8樓秘書室王先生收),擇優通知面試。 2. 資格不合、履歷表應填欄位未填、應附文件未齊(含未於報名表簽章欄位簽名、履歷表格式不符等)、所附證明文件與履歷表所載個人資料無法認定相符(請檢視所附各式證件證書與履歷表及身分證是否相同),或未錄取者,均不另行通知,經通知面試而未到場者,視為自動放棄,恕不退件。 3. 本次徵才得增列備取人員1至2名,後補期間5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等級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4. 本次徵才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所得予從缺及不予備取。 5. 薪資:月薪為新台幣27,976元。 6. 聯絡人:秘書室王先生,聯絡電話:(02)2911-2281轉1151。 7. 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職務(民政課臨時人員)。 |
URL_LINK | (空) |
VIEW_URL |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525 |
Work_Type | 3 |
IS_TRANSFER | N |
同步更新日期 | 2024-10-08 |
ORG_ID382560000A |
徵才機關新北市新店區公所 |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
官職等臨時人員 |
職稱臨時人員 |
職系無 |
名額1 |
RESERVE_NUM2 |
性別不拘 |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
DATE_FROM1131007 |
有效期間1131014 |
IS_HANDICAPN |
IS_ORIGINALN |
IS_LOCAL_ORIGINALN |
IS_TRANINGN |
TYPE其他 |
聯絡E-Mail(空) |
資格條件1. 高中職以上畢業。 2. 品性端正、認真負責、具團隊意識及服務熱忱。 3. 具機動性,能配合業務需求加班。 4. 穩定度高,長期任職者佳。 5. 具機車或汽車駕照佳。 6. 具備文書處理及電腦操作能力,並願意學習。 7.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迴避任用、第 28 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1. 協助辦理檔案管理及一般行政業務。 2. 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86號8樓(民政課) |
聯絡方式1. 請於113年10月14日前,以郵戳為憑,將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至新店區公所網站/首頁/主題服務/便民服務/秘書室項下下載,或下載本案徵才公告附件)、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各式證照或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如無則免附),以A4格式,單面列印,於收件截止日前,郵寄或親送至新店區公所秘書室(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86號8樓秘書室王先生收),擇優通知面試。 2. 資格不合、履歷表應填欄位未填、應附文件未齊(含未於報名表簽章欄位簽名、履歷表格式不符等)、所附證明文件與履歷表所載個人資料無法認定相符(請檢視所附各式證件證書與履歷表及身分證是否相同),或未錄取者,均不另行通知,經通知面試而未到場者,視為自動放棄,恕不退件。 3. 本次徵才得增列備取人員1至2名,後補期間5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等級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4. 本次徵才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所得予從缺及不予備取。 5. 薪資:月薪為新台幣27,976元。 6. 聯絡人:秘書室王先生,聯絡電話:(02)2911-2281轉1151。 7. 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職務(民政課臨時人員)。 |
URL_LINK(空) |
VIEW_URL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525 |
Work_Type3 |
IS_TRANSFERN |
同步更新日期2024-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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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人員的地址位於
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86號8樓(民政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