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員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資料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職稱課員的人員區分是一般人員, 徵才機關是彰化縣彰化地政事務所, DATE_FROM是1131007, 有效期間是1131014, 工作地址是彰化縣彰化市中興路100號3-5樓 (彰化縣彰化地政事務所 ), 資格條件是1. 大專以上學校畢業,普考(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經銓敘審定地政職系有案之現職公務人員。 2. 銓敘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人員。 3. 最近3年考績至少1年考列甲等以上。 4. 具有實際審查工作經驗者優先考慮。 5. 無限制調任情形者。, 工作項目是1.辦理登記案件審查業務。 2.辦理地籍清理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ORG_ID | 376470400A |
徵才機關 | 彰化縣彰化地政事務所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課員 |
職系 | 地政 |
名額 | 1 |
RESERVE_NUM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50-彰化縣 |
DATE_FROM | 1131007 |
有效期間 | 1131014 |
IS_HANDICAP | Y |
IS_ORIGINAL | Y |
IS_LOCAL_ORIGINAL | N |
IS_TRANING | N |
TYPE | 薦任,委任 |
聯絡E-Mail | personnel@ch-land.chcg.gov.tw |
資格條件 | 1. 大專以上學校畢業,普考(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經銓敘審定地政職系有案之現職公務人員。 2. 銓敘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人員。 3. 最近3年考績至少1年考列甲等以上。 4. 具有實際審查工作經驗者優先考慮。 5. 無限制調任情形者。 |
工作項目 | 1.辦理登記案件審查業務。 2.辦理地籍清理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彰化縣彰化市中興路100號3-5樓 (彰化縣彰化地政事務所 ) |
聯絡方式 | 1. 應徵前請務必至人事服務網(eCPA)/應用系統/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確認個人資料正確性,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聯繫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修正,並請登打簡要自述。應徵本職缺後,相關個人資料將以MyData登載為依據,不全或有誤部分不予採計。 2. 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程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3. 請將個人大頭照、最高學歷證明、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語言能力或其他檢定測驗合格證件等證明文件(若無,免附),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上傳,資料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 4. 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或電話訪談)或業務測驗 ;不符資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5. 本項甄選結果得視需求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錄取結果將登載於彰化縣機關徵才、約聘與錄取公告系統/徵才錄取公告,網址: https://person.chcg.gov.tw/latestevent/index?Parser=9,3,16 或從彰化縣政府全球資訊網/快速連結/徵才資訊/本府徵才 進入上開系統,網址:https://www.chcg.gov.tw/ch2/index.aspx 6. 報名截止日期:自即日起至113年10月14日止。 7. 聯絡電話:(04)7222612分機501人事室吳主任,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洽第一課黄課長,電話分機101。 ★備註: 應徵人員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之情事。 |
URL_LINK | (空) |
VIEW_URL |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536 |
Work_Type | 1 |
IS_TRANSFER | N |
同步更新日期 | 2024-10-08 |
ORG_ID376470400A |
徵才機關彰化縣彰化地政事務所 |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
官職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課員 |
職系地政 |
名額1 |
RESERVE_NUM2 |
性別不拘 |
工作地點,50-彰化縣 |
DATE_FROM1131007 |
有效期間1131014 |
IS_HANDICAPY |
IS_ORIGINALY |
IS_LOCAL_ORIGINALN |
IS_TRANINGN |
TYPE薦任,委任 |
聯絡E-Mailpersonnel@ch-land.chcg.gov.tw |
資格條件1. 大專以上學校畢業,普考(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經銓敘審定地政職系有案之現職公務人員。 2. 銓敘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人員。 3. 最近3年考績至少1年考列甲等以上。 4. 具有實際審查工作經驗者優先考慮。 5. 無限制調任情形者。 |
工作項目1.辦理登記案件審查業務。 2.辦理地籍清理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彰化縣彰化市中興路100號3-5樓 (彰化縣彰化地政事務所 ) |
聯絡方式1. 應徵前請務必至人事服務網(eCPA)/應用系統/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確認個人資料正確性,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聯繫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修正,並請登打簡要自述。應徵本職缺後,相關個人資料將以MyData登載為依據,不全或有誤部分不予採計。 2. 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程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3. 請將個人大頭照、最高學歷證明、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語言能力或其他檢定測驗合格證件等證明文件(若無,免附),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上傳,資料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 4. 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或電話訪談)或業務測驗 ;不符資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5. 本項甄選結果得視需求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錄取結果將登載於彰化縣機關徵才、約聘與錄取公告系統/徵才錄取公告,網址: https://person.chcg.gov.tw/latestevent/index?Parser=9,3,16 或從彰化縣政府全球資訊網/快速連結/徵才資訊/本府徵才 進入上開系統,網址:https://www.chcg.gov.tw/ch2/index.aspx 6. 報名截止日期:自即日起至113年10月14日止。 7. 聯絡電話:(04)7222612分機501人事室吳主任,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洽第一課黄課長,電話分機101。 ★備註: 應徵人員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之情事。 |
URL_LINK(空) |
VIEW_URL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536 |
Work_Type1 |
IS_TRANSFERN |
同步更新日期2024-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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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彰化市中興路100號3-5樓 (彰化縣彰化地政事務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