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治關懷員(約用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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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都治關懷員(約用人員)的人員區分是其他人員, 徵才機關是桃園市桃園區衛生所, DATE_FROM是1131007, 有效期間是1131014, 工作地址是桃園市桃園區衛生所(此為外勤工作桃園區各社區及指定地點,須配合外勤)。, 資格條件是(一)國中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備交通工具(機車)及駕駛執照者尤佳。 (三)需具備基本電腦文書作業系統(Word、Excel)能力。 (四)身心障礙者尤佳。, 工作項目是傳染病防治相關工作,本項職務必要時需配合業務加班及假日出勤。.
ORG_ID | 380142000I |
徵才機關 | 桃園市桃園區衛生所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空) |
職稱 | 都治關懷員(約用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RESERVE_NUM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DATE_FROM | 1131007 |
有效期間 | 1131014 |
IS_HANDICAP | Y |
IS_ORIGINAL | Y |
IS_LOCAL_ORIGINAL | N |
IS_TRANING | N |
TYPE | 其他 |
聯絡E-Mail | 10047304@mail.tycg.gov.tw |
資格條件 | (一)國中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備交通工具(機車)及駕駛執照者尤佳。 (三)需具備基本電腦文書作業系統(Word、Excel)能力。 (四)身心障礙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傳染病防治相關工作,本項職務必要時需配合業務加班及假日出勤。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衛生所(此為外勤工作桃園區各社區及指定地點,須配合外勤)。 |
聯絡方式 | 一、月薪資︰參照「桃園市政府臨時人員薪資分級表」支薪。薪資(新臺幣):第4級(大學含以上學歷)28,940元;第3級(專科學歷)28,340元;第2級(高中職學歷)27,650元;第1級(國中含以下學歷)27,470元(含自付勞健保),另年終 1.5 個月。 二、檢具文件: 意者請備妥下列資料,以A4大小直式紙本,並依下列順序裝訂: 1.簡式公務人員履歷表。(填表人請簽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持外國學經歷者,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並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且學歷部分應符合教育部採認之規定) 3.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4.普通重型機車或普通小型汽車駕駛執照影本。 5.經歷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6.身心障礙證明。 上述相關資料,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或親送、委託繳送至桃園區衛生所(桃園市桃園區國豐三街123號4樓),信封上請註明應徵:都治關懷員。請於報名截止日(113年10月14日)下午17時前寄(送)達,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及退件;欲退還應徵資料者,請附掛號回郵信封,填妥收件人姓名及地址,若未附回郵信封者恕不退還。 三、考試方式:面試100%。 四、初審通知:審查後,本所將電話個別通知初審結果,不另行公告,不符合者恕不退件。 五、面試時程:(1)個別通知面試時程。(2)面試當日請攜帶身分證備驗。 六、錄取通知:電話通知錄取人員,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七、如正取人員不克於2個月內報到,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本缺。 八、工作期程:自報到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本案為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補助「113年度桃園市結核病/漢生病直接觀察治療都治執行計畫」之臨時人員性質職缺,得依工作表現延長續聘,惟若計畫期滿無同性質之職缺則不予續聘)。 九、聯絡人:桃園區衛生所護理師 黎小姐 電話:(03)3791888轉33或總機。 |
URL_LINK | (空) |
VIEW_URL |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552 |
Work_Type | 3 |
IS_TRANSFER | N |
同步更新日期 | 2024-10-08 |
ORG_ID380142000I |
徵才機關桃園市桃園區衛生所 |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
官職等(空) |
職稱都治關懷員(約用人員) |
職系無 |
名額1 |
RESERVE_NUM2 |
性別不拘 |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
DATE_FROM1131007 |
有效期間1131014 |
IS_HANDICAPY |
IS_ORIGINALY |
IS_LOCAL_ORIGINALN |
IS_TRANINGN |
TYPE其他 |
聯絡E-Mail10047304@mail.tycg.gov.tw |
資格條件(一)國中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備交通工具(機車)及駕駛執照者尤佳。 (三)需具備基本電腦文書作業系統(Word、Excel)能力。 (四)身心障礙者尤佳。 |
工作項目傳染病防治相關工作,本項職務必要時需配合業務加班及假日出勤。 |
工作地址桃園市桃園區衛生所(此為外勤工作桃園區各社區及指定地點,須配合外勤)。 |
聯絡方式一、月薪資︰參照「桃園市政府臨時人員薪資分級表」支薪。薪資(新臺幣):第4級(大學含以上學歷)28,940元;第3級(專科學歷)28,340元;第2級(高中職學歷)27,650元;第1級(國中含以下學歷)27,470元(含自付勞健保),另年終 1.5 個月。 二、檢具文件: 意者請備妥下列資料,以A4大小直式紙本,並依下列順序裝訂: 1.簡式公務人員履歷表。(填表人請簽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持外國學經歷者,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並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且學歷部分應符合教育部採認之規定) 3.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4.普通重型機車或普通小型汽車駕駛執照影本。 5.經歷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6.身心障礙證明。 上述相關資料,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或親送、委託繳送至桃園區衛生所(桃園市桃園區國豐三街123號4樓),信封上請註明應徵:都治關懷員。請於報名截止日(113年10月14日)下午17時前寄(送)達,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及退件;欲退還應徵資料者,請附掛號回郵信封,填妥收件人姓名及地址,若未附回郵信封者恕不退還。 三、考試方式:面試100%。 四、初審通知:審查後,本所將電話個別通知初審結果,不另行公告,不符合者恕不退件。 五、面試時程:(1)個別通知面試時程。(2)面試當日請攜帶身分證備驗。 六、錄取通知:電話通知錄取人員,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七、如正取人員不克於2個月內報到,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本缺。 八、工作期程:自報到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本案為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補助「113年度桃園市結核病/漢生病直接觀察治療都治執行計畫」之臨時人員性質職缺,得依工作表現延長續聘,惟若計畫期滿無同性質之職缺則不予續聘)。 九、聯絡人:桃園區衛生所護理師 黎小姐 電話:(03)3791888轉33或總機。 |
URL_LINK(空) |
VIEW_URL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552 |
Work_Type3 |
IS_TRANSFERN |
同步更新日期2024-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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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治關懷員(約用人員)的地址位於
桃園市桃園區衛生所(此為外勤工作桃園區各社區及指定地點,須配合外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