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員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資料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職稱工程員的人員區分是一般人員, 徵才機關是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南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 DATE_FROM是1131007, 有效期間是1131011, 工作地址是臺南市南區國民路272號2樓, 資格條件是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且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二、國內外大學(或專)院校以上土木、建築、營建工程等相關科系畢業,具工程實際發包、執行及履約經驗者佳。 三、具備團隊精神、服務熱忱及主動溝通協調能力者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 工作項目是一、土木、建築工程規劃、設計、監造、品質、進度、履約管理及專業代辦採購等工作。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ORG_ID | A01020400G |
徵才機關 |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南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工程員 |
職系 | 土木工程 |
名額 | 1 |
RESERVE_NUM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DATE_FROM | 1131007 |
有效期間 | 1131011 |
IS_HANDICAP | N |
IS_ORIGINAL | N |
IS_LOCAL_ORIGINAL | N |
IS_TRANING | N |
TYPE | 薦任,委任 |
聯絡E-Mail | eagle900424@nlma.gov.tw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且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二、國內外大學(或專)院校以上土木、建築、營建工程等相關科系畢業,具工程實際發包、執行及履約經驗者佳。 三、具備團隊精神、服務熱忱及主動溝通協調能力者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土木、建築工程規劃、設計、監造、品質、進度、履約管理及專業代辦採購等工作。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南市南區國民路272號2樓 |
聯絡方式 |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自傳如空白,請務必撰寫),點選「確定應徵」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將現職派令、現職銓敘審定函等相關資料掃瞄合併為1個電子檔,於113年10月11日前上傳至該系統,完成應徵流程。 二、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 三、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增候補人員2名,如無適當人選時得從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由本分署視業務需要考量進用。 四、若經錄取,本分署得視業務狀況調動工作地點。 五、聯絡電話:(07)221-2425#704陳小姐。 |
URL_LINK | (空) |
VIEW_URL |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557 |
Work_Type | 1 |
IS_TRANSFER | N |
同步更新日期 | 2024-10-08 |
ORG_IDA01020400G |
徵才機關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南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 |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
官職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工程員 |
職系土木工程 |
名額1 |
RESERVE_NUM2 |
性別不拘 |
工作地點,72-臺南市 |
DATE_FROM1131007 |
有效期間1131011 |
IS_HANDICAPN |
IS_ORIGINALN |
IS_LOCAL_ORIGINALN |
IS_TRANINGN |
TYPE薦任,委任 |
聯絡E-Maileagle900424@nlma.gov.tw |
資格條件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且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二、國內外大學(或專)院校以上土木、建築、營建工程等相關科系畢業,具工程實際發包、執行及履約經驗者佳。 三、具備團隊精神、服務熱忱及主動溝通協調能力者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一、土木、建築工程規劃、設計、監造、品質、進度、履約管理及專業代辦採購等工作。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臺南市南區國民路272號2樓 |
聯絡方式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自傳如空白,請務必撰寫),點選「確定應徵」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將現職派令、現職銓敘審定函等相關資料掃瞄合併為1個電子檔,於113年10月11日前上傳至該系統,完成應徵流程。 二、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 三、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增候補人員2名,如無適當人選時得從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由本分署視業務需要考量進用。 四、若經錄取,本分署得視業務狀況調動工作地點。 五、聯絡電話:(07)221-2425#704陳小姐。 |
URL_LINK(空) |
VIEW_URL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557 |
Work_Type1 |
IS_TRANSFERN |
同步更新日期2024-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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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員的地址位於
臺南市南區國民路272號2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