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僱職務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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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約僱職務代理人的人員區分是約僱人員, 徵才機關是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DATE_FROM是1131007, 有效期間是1131018, 工作地址是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桃園區法治路1 號)。, 資格條件是(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環保相關科系畢業。 (二)熟悉Office等相關電腦操作。 (三)具公務行政工作經驗者為佳。 (四)各機關首長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進用為本機關或所屬機關之約僱人員。 對於本機關各級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進用。, 工作項目是(一)辦理環境保護業務90%。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
ORG_ID | 380150000I |
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五等280薪點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RESERVE_NUM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DATE_FROM | 1131007 |
有效期間 | 1131018 |
IS_HANDICAP | Y |
IS_ORIGINAL | Y |
IS_LOCAL_ORIGINAL | N |
IS_TRANING | N |
TYPE | 其他 |
聯絡E-Mail | (空)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環保相關科系畢業。 (二)熟悉Office等相關電腦操作。 (三)具公務行政工作經驗者為佳。 (四)各機關首長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進用為本機關或所屬機關之約僱人員。 對於本機關各級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進用。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環境保護業務90%。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桃園區法治路1 號)。 |
聯絡方式 | (一)親自或委託報名,自即日起至113年10月18日17 時止,於上班時間向本局人事室(桃園市桃園區法治路1 號)辦理報名手續,簡章及報名表請至本局網頁(http://www.tydep.gov.tw)最新消息自行下載,或至人事室領取,人事室電話:03-3386021#7106 李小姐。 (二)錄取名額:正取1 名、備取1 名。錄取人員經通知未依期限報到以棄權論,由備取人員遞補。備取保留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備取人員得於保留期間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三)僱用期間:自錄取報到日起至國內外進修期滿延長留職停薪人員復職(留職停薪至114年8月31日)止,若人員提前復職,應即無條件解僱。 (四)待遇:每月薪資以五等280 薪點(每月37,800 元)計,並享有勞保、健保。 |
URL_LINK | (空) |
VIEW_URL |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567 |
Work_Type | 3 |
IS_TRANSFER | N |
同步更新日期 | 2024-10-08 |
ORG_ID380150000I |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
官職等五等280薪點 |
職稱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無 |
名額1 |
RESERVE_NUM1 |
性別不拘 |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
DATE_FROM1131007 |
有效期間1131018 |
IS_HANDICAPY |
IS_ORIGINALY |
IS_LOCAL_ORIGINALN |
IS_TRANINGN |
TYPE其他 |
聯絡E-Mail(空) |
資格條件(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環保相關科系畢業。 (二)熟悉Office等相關電腦操作。 (三)具公務行政工作經驗者為佳。 (四)各機關首長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進用為本機關或所屬機關之約僱人員。 對於本機關各級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進用。 |
工作項目(一)辦理環境保護業務90%。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 |
工作地址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桃園區法治路1 號)。 |
聯絡方式(一)親自或委託報名,自即日起至113年10月18日17 時止,於上班時間向本局人事室(桃園市桃園區法治路1 號)辦理報名手續,簡章及報名表請至本局網頁(http://www.tydep.gov.tw)最新消息自行下載,或至人事室領取,人事室電話:03-3386021#7106 李小姐。 (二)錄取名額:正取1 名、備取1 名。錄取人員經通知未依期限報到以棄權論,由備取人員遞補。備取保留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備取人員得於保留期間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三)僱用期間:自錄取報到日起至國內外進修期滿延長留職停薪人員復職(留職停薪至114年8月31日)止,若人員提前復職,應即無條件解僱。 (四)待遇:每月薪資以五等280 薪點(每月37,800 元)計,並享有勞保、健保。 |
URL_LINK(空) |
VIEW_URL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567 |
Work_Type3 |
IS_TRANSFERN |
同步更新日期2024-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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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職務代理人的地址位於
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桃園區法治路1 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