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員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資料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職稱科員的人員區分是警察人員, 徵才機關是內政部消防署特種搜救隊, DATE_FROM是1131007, 有效期間是1131011, 工作地址是南投縣竹山鎮大公街100號, 資格條件是一、具有警察官或消防與災害防救職系任用資格者(警察官任用資格者,須經中央警察大學畢(結)業或消佐班訓練合格)。 二、經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並具警察官合格實授警正4階或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 三、最近3年考績甲等且未受申誡以上懲處者。 四、具碩士以上學歷,救助隊..., 工作項目是一、辦理「精進國際人道救援能力暨緊急應變救災裝備器材物資倉儲中程計畫」、「建構消防人員工作安全衛生作業中程計畫」及「消防5G場域計畫子計畫2-臺灣特種搜救隊5G數位AI救援平臺」等計畫工作項目採購事宜。 二、機關採購業務、資通訊業務、廳舍營建及車輛財產維護修繕業務。 三、執行國內特種搜救工作及國際人....
ORG_ID | A01080100A |
徵才機關 | 內政部消防署特種搜救隊 |
人員區分 | 警察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消防與災害防救 |
名額 | 1 |
RESERVE_NUM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54-南投縣 |
DATE_FROM | 1131007 |
有效期間 | 1131011 |
IS_HANDICAP | Y |
IS_ORIGINAL | Y |
IS_LOCAL_ORIGINAL | N |
IS_TRANING | N |
TYPE | 薦任 |
聯絡E-Mail | kfs05126@hfc.nfa.gov.tw |
資格條件 | 一、具有警察官或消防與災害防救職系任用資格者(警察官任用資格者,須經中央警察大學畢(結)業或消佐班訓練合格)。 二、經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並具警察官合格實授警正4階或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 三、最近3年考績甲等且未受申誡以上懲處者。 四、具碩士以上學歷,救助隊、採購專業人員與公共工程品質管理訓練及格證書並曾辦理採購業務、營建工程管理、防救災業務實務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精進國際人道救援能力暨緊急應變救災裝備器材物資倉儲中程計畫」、「建構消防人員工作安全衛生作業中程計畫」及「消防5G場域計畫子計畫2-臺灣特種搜救隊5G數位AI救援平臺」等計畫工作項目採購事宜。 二、機關採購業務、資通訊業務、廳舍營建及車輛財產維護修繕業務。 三、執行國內特種搜救工作及國際人道救援任務。 四、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南投縣竹山鎮大公街100號 |
聯絡方式 |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自傳及聯絡手機電話,請務必撰寫),點選「確定應徵」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包括消佐班結業證書、救助隊訓練、採購專業人員訓練、公共工程品質管理訓練及格證書者等相關證件影本)完整上傳。 二、符合資格條件者,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甄選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三、應徵者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其他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五、聯絡電話:(07)5211158轉660(內政部消防署特種搜救隊人事室代理人吳主任)。 |
URL_LINK | (空) |
VIEW_URL |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572 |
Work_Type | 1 |
IS_TRANSFER | N |
同步更新日期 | 2024-10-08 |
ORG_IDA01080100A |
徵才機關內政部消防署特種搜救隊 |
人員區分警察人員 |
官職等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科員 |
職系消防與災害防救 |
名額1 |
RESERVE_NUM1 |
性別不拘 |
工作地點,54-南投縣 |
DATE_FROM1131007 |
有效期間1131011 |
IS_HANDICAPY |
IS_ORIGINALY |
IS_LOCAL_ORIGINALN |
IS_TRANINGN |
TYPE薦任 |
聯絡E-Mailkfs05126@hfc.nfa.gov.tw |
資格條件一、具有警察官或消防與災害防救職系任用資格者(警察官任用資格者,須經中央警察大學畢(結)業或消佐班訓練合格)。 二、經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並具警察官合格實授警正4階或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 三、最近3年考績甲等且未受申誡以上懲處者。 四、具碩士以上學歷,救助隊、採購專業人員與公共工程品質管理訓練及格證書並曾辦理採購業務、營建工程管理、防救災業務實務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一、辦理「精進國際人道救援能力暨緊急應變救災裝備器材物資倉儲中程計畫」、「建構消防人員工作安全衛生作業中程計畫」及「消防5G場域計畫子計畫2-臺灣特種搜救隊5G數位AI救援平臺」等計畫工作項目採購事宜。 二、機關採購業務、資通訊業務、廳舍營建及車輛財產維護修繕業務。 三、執行國內特種搜救工作及國際人道救援任務。 四、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南投縣竹山鎮大公街100號 |
聯絡方式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自傳及聯絡手機電話,請務必撰寫),點選「確定應徵」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包括消佐班結業證書、救助隊訓練、採購專業人員訓練、公共工程品質管理訓練及格證書者等相關證件影本)完整上傳。 二、符合資格條件者,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甄選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三、應徵者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其他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五、聯絡電話:(07)5211158轉660(內政部消防署特種搜救隊人事室代理人吳主任)。 |
URL_LINK(空) |
VIEW_URL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572 |
Work_Type1 |
IS_TRANSFERN |
同步更新日期2024-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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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員的地址位於
南投縣竹山鎮大公街10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