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僱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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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約僱人員的人員區分是約僱人員, 徵才機關是臺中市東勢地政事務所, DATE_FROM是1131008, 有效期間是1131014, 工作地址是臺中市東勢地政事務所(臺中市東勢區東蘭路26號), 資格條件是所需資格條件:1.國內外大學或專科以上畢業。2.就讀地政相關科系者或具備地政相關職務代理人工作經驗尤佳。3.男女不拘。4.具備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三親等內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形之一者。6.無國籍法第20條規定情形。7.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 工作項目是辦理地政相關業務。.
ORG_ID | 387162500A |
徵才機關 | 臺中市東勢地政事務所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空)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2 |
RESERVE_NUM | 3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DATE_FROM | 1131008 |
有效期間 | 1131014 |
IS_HANDICAP | Y |
IS_ORIGINAL | Y |
IS_LOCAL_ORIGINAL | N |
IS_TRANING | N |
TYPE | 其他 |
聯絡E-Mail | (空) |
資格條件 | 所需資格條件:1.國內外大學或專科以上畢業。2.就讀地政相關科系者或具備地政相關職務代理人工作經驗尤佳。3.男女不拘。4.具備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三親等內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形之一者。6.無國籍法第20條規定情形。7.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情形。 |
工作項目 | 辦理地政相關業務。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東勢地政事務所(臺中市東勢區東蘭路26號) |
聯絡方式 | (一) 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113年10月14日以前檢附最高學歷證件或相關學歷證明、經歷等資料、畢業證書及公務人員履歷表(貼二吋脫帽正面照片1張)、通過全民語能力分級檢定測驗合格證件(無則免附)等證明文件,郵寄至本所第三課辦理報名(地址:臺中市東勢區東蘭路26號;聯絡電話:04-25886008#38),報名文件請用影本並以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第三課助理員職務代理人職務」。 (二)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錄取,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退件。 (三)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3名。 (四)本次應徵正取人員,應於接到通知後之日起3日內報到,逾期未報到者,視為放棄錄取資格,並由本所通知備取人員報到。 (五)應徵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六)僱用期限:自僱用之日起(約113年11月1日及12月下旬)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正額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約114年10月下旬),或職務代理原因消滅即無條件解僱。 (七)月薪:約新臺幣33,750元。 |
URL_LINK | (空) |
VIEW_URL |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598 |
Work_Type | 3 |
IS_TRANSFER | N |
同步更新日期 | 2024-10-08 |
ORG_ID387162500A |
徵才機關臺中市東勢地政事務所 |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
官職等(空) |
職稱約僱人員 |
職系無 |
名額2 |
RESERVE_NUM3 |
性別不拘 |
工作地點,42-臺中市 |
DATE_FROM1131008 |
有效期間1131014 |
IS_HANDICAPY |
IS_ORIGINALY |
IS_LOCAL_ORIGINALN |
IS_TRANINGN |
TYPE其他 |
聯絡E-Mail(空) |
資格條件所需資格條件:1.國內外大學或專科以上畢業。2.就讀地政相關科系者或具備地政相關職務代理人工作經驗尤佳。3.男女不拘。4.具備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三親等內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形之一者。6.無國籍法第20條規定情形。7.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情形。 |
工作項目辦理地政相關業務。 |
工作地址臺中市東勢地政事務所(臺中市東勢區東蘭路26號) |
聯絡方式(一) 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113年10月14日以前檢附最高學歷證件或相關學歷證明、經歷等資料、畢業證書及公務人員履歷表(貼二吋脫帽正面照片1張)、通過全民語能力分級檢定測驗合格證件(無則免附)等證明文件,郵寄至本所第三課辦理報名(地址:臺中市東勢區東蘭路26號;聯絡電話:04-25886008#38),報名文件請用影本並以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第三課助理員職務代理人職務」。 (二)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錄取,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退件。 (三)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3名。 (四)本次應徵正取人員,應於接到通知後之日起3日內報到,逾期未報到者,視為放棄錄取資格,並由本所通知備取人員報到。 (五)應徵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六)僱用期限:自僱用之日起(約113年11月1日及12月下旬)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正額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約114年10月下旬),或職務代理原因消滅即無條件解僱。 (七)月薪:約新臺幣33,750元。 |
URL_LINK(空) |
VIEW_URL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598 |
Work_Type3 |
IS_TRANSFERN |
同步更新日期2024-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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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東勢地政事務所(臺中市東勢區東蘭路2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