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理員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資料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職稱佐理員的人員區分是其他人員, 徵才機關是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DATE_FROM是1131007, 有效期間是1131028, 工作地址是本會人事處(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06號16樓), 資格條件是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工作經驗2年以上,所稱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工作經驗,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影本,由用人單位認定之,非專任之工作經驗不予採認。 二、持有身心障礙證明者。 三、無下列情事者: (一) 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二) 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 (三) 動..., 工作項目是一、辦理差勤管理業務。 二、辦理人事資料維護及上傳業務。 三、處文檔案管理。 四、其他交辦事項。.
ORG_ID | A42000000G |
徵才機關 |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空) |
職稱 | 佐理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RESERVE_NUM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DATE_FROM | 1131007 |
有效期間 | 1131028 |
IS_HANDICAP | Y |
IS_ORIGINAL | Y |
IS_LOCAL_ORIGINAL | N |
IS_TRANING | N |
TYPE | 其他 |
聯絡E-Mail | hjye@nstc.gov.tw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工作經驗2年以上,所稱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工作經驗,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影本,由用人單位認定之,非專任之工作經驗不予採認。 二、持有身心障礙證明者。 三、無下列情事者: (一) 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二) 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 (三) 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四) 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五) 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不在此限。 (六) 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七) 與本機關首長及人事處各級主管具配偶或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關係者。 (八) 大陸來臺人士未在臺設有戶籍滿10年。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差勤管理業務。 二、辦理人事資料維護及上傳業務。 三、處文檔案管理。 四、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本會人事處(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06號16樓) |
聯絡方式 | 一、意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上傳資料應包括下列文件:個人履歷表、身心障礙證明、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工作經歷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二、本職缺初審合格者,得擇優通知面試,必要時辦理筆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工作期間:自報到日起。 四、薪資:月支報酬新臺幣40,230元起。 五、聯絡人:本會人事處葉小姐,聯絡電話:(02)2737-7350。 |
URL_LINK | (空) |
VIEW_URL |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635 |
Work_Type | 2 |
IS_TRANSFER | N |
同步更新日期 | 2024-10-08 |
ORG_IDA42000000G |
徵才機關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
官職等(空) |
職稱佐理員 |
職系無 |
名額1 |
RESERVE_NUM2 |
性別不拘 |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
DATE_FROM1131007 |
有效期間1131028 |
IS_HANDICAPY |
IS_ORIGINALY |
IS_LOCAL_ORIGINALN |
IS_TRANINGN |
TYPE其他 |
聯絡E-Mailhjye@nstc.gov.tw |
資格條件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工作經驗2年以上,所稱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工作經驗,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影本,由用人單位認定之,非專任之工作經驗不予採認。 二、持有身心障礙證明者。 三、無下列情事者: (一) 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二) 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 (三) 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四) 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五) 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不在此限。 (六) 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七) 與本機關首長及人事處各級主管具配偶或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關係者。 (八) 大陸來臺人士未在臺設有戶籍滿10年。 |
工作項目一、辦理差勤管理業務。 二、辦理人事資料維護及上傳業務。 三、處文檔案管理。 四、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本會人事處(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06號16樓) |
聯絡方式一、意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上傳資料應包括下列文件:個人履歷表、身心障礙證明、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工作經歷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二、本職缺初審合格者,得擇優通知面試,必要時辦理筆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工作期間:自報到日起。 四、薪資:月支報酬新臺幣40,230元起。 五、聯絡人:本會人事處葉小姐,聯絡電話:(02)2737-7350。 |
URL_LINK(空) |
VIEW_URL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635 |
Work_Type2 |
IS_TRANSFERN |
同步更新日期2024-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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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理員的地址位於
本會人事處(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06號16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