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事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資料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職稱幹事的人員區分是一般人員, 徵才機關是新北市林口區東湖國民小學, DATE_FROM是1131007, 有效期間是1131018, 工作地址是新北市林口區佳林路200號, 資格條件是(一)公務人員考試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須符合109年1月16日施行之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且無特考特用等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三)品性端正、具服務熱忱及..., 工作項目是1、 財產管理 2、 勞、健保及勞退作業。 3、 停車場管理。 4、 協助事務組辦理相關庶務工作。 5、 其他交辦事項。.
ORG_ID | 382090900Y |
徵才機關 | 新北市林口區東湖國民小學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幹事 |
職系 | 綜合行政 |
名額 | 1 |
RESERVE_NUM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DATE_FROM | 1131007 |
有效期間 | 1131018 |
IS_HANDICAP | Y |
IS_ORIGINAL | Y |
IS_LOCAL_ORIGINAL | N |
IS_TRANING | N |
TYPE | 薦任,委任 |
聯絡E-Mail | aj0623@ntpc.gov.tw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考試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須符合109年1月16日施行之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且無特考特用等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三)品性端正、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注重行政倫理,能配合學校工作調整者。 (四)熟悉勞保、勞退及健保等相關業務。 (五)熟悉財產、事務管理及電腦視窗作業系統,並具備WORD、EXCEL等文書編輯及網路操作處理能力。 (六)具身心障礙手冊者酌予加分。 |
工作項目 | 1、 財產管理 2、 勞、健保及勞退作業。 3、 停車場管理。 4、 協助事務組辦理相關庶務工作。 5、 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林口區佳林路200號 |
聯絡方式 |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於113年10月18日前至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須附自傳,請於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之「簡要自述維護」頁籤填寫)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開放者恕不受理)。 (二)另請將下列相關資料掃描成一份PDF檔後上傳: 1.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如具身心障礙證明,請併同檢附。 2.考試及格證書及最高學歷證件。 3.最近1次職務之派令及銓敘審定函。 4.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5.語言檢定證書或其他專業證照(無則免附)。 6.未依規定完整上傳或提供前述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不另行通知補件)。 (三)連絡電話:02-26098195分機851洽人事室徐主任,或02-26098195分機831洽總務處張主任。 (四)甄選方式:面試。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 (五)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3年12月1日出缺),依甄選成績正取1名,另擇優備取至多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惟如應徵人員均不符合本校需求,本校得予從缺。 |
URL_LINK | (空) |
VIEW_URL |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663 |
Work_Type | 1 |
IS_TRANSFER | N |
同步更新日期 | 2024-10-08 |
ORG_ID382090900Y |
徵才機關新北市林口區東湖國民小學 |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
官職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幹事 |
職系綜合行政 |
名額1 |
RESERVE_NUM2 |
性別不拘 |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
DATE_FROM1131007 |
有效期間1131018 |
IS_HANDICAPY |
IS_ORIGINALY |
IS_LOCAL_ORIGINALN |
IS_TRANINGN |
TYPE薦任,委任 |
聯絡E-Mailaj0623@ntpc.gov.tw |
資格條件(一)公務人員考試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須符合109年1月16日施行之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且無特考特用等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三)品性端正、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注重行政倫理,能配合學校工作調整者。 (四)熟悉勞保、勞退及健保等相關業務。 (五)熟悉財產、事務管理及電腦視窗作業系統,並具備WORD、EXCEL等文書編輯及網路操作處理能力。 (六)具身心障礙手冊者酌予加分。 |
工作項目1、 財產管理 2、 勞、健保及勞退作業。 3、 停車場管理。 4、 協助事務組辦理相關庶務工作。 5、 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新北市林口區佳林路200號 |
聯絡方式(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於113年10月18日前至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須附自傳,請於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之「簡要自述維護」頁籤填寫)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開放者恕不受理)。 (二)另請將下列相關資料掃描成一份PDF檔後上傳: 1.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如具身心障礙證明,請併同檢附。 2.考試及格證書及最高學歷證件。 3.最近1次職務之派令及銓敘審定函。 4.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5.語言檢定證書或其他專業證照(無則免附)。 6.未依規定完整上傳或提供前述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不另行通知補件)。 (三)連絡電話:02-26098195分機851洽人事室徐主任,或02-26098195分機831洽總務處張主任。 (四)甄選方式:面試。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 (五)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3年12月1日出缺),依甄選成績正取1名,另擇優備取至多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惟如應徵人員均不符合本校需求,本校得予從缺。 |
URL_LINK(空) |
VIEW_URL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663 |
Work_Type1 |
IS_TRANSFERN |
同步更新日期2024-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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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事的地址位於
新北市林口區佳林路20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