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組員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資料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職稱行政組員的人員區分是其他人員, 徵才機關是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DATE_FROM是1131007, 有效期間是1131018, 工作地址是10608 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總務處, 資格條件是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校院學士以上學歷,具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2.熟悉電腦應用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等文書軟體) 操作及資訊蒐集應用能力。 3.品行端正、注重行政倫理、具備主動服務之熱忱及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且能配合業務需求之職務調整。 4.全民英檢中級初試及格或相當等級檢..., 工作項目是1.校園警衛安全勤務規劃及警衛保全、停車場人員管理。 2.管理中央監視系統及校園安全事件之通報處理。 3.辦理教職員工生停車證申請、臨時停車申請、機車管理及自行車管理等業務。 4.辦理廠商施工車輛管制、卸貨車輛管制及貴賓停車禮遇事宜。 5.辦理停車場車牌辨識系統管理、停車場硬體設備管理等業務。 6.....
ORG_ID | A095N0000Q |
徵才機關 |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行政組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RESERVE_NUM | (空)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DATE_FROM | 1131007 |
有效期間 | 1131018 |
IS_HANDICAP | Y |
IS_ORIGINAL | Y |
IS_LOCAL_ORIGINAL | N |
IS_TRANING | N |
TYPE | 其他 |
聯絡E-Mail | (空) |
資格條件 |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校院學士以上學歷,具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2.熟悉電腦應用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等文書軟體) 操作及資訊蒐集應用能力。 3.品行端正、注重行政倫理、具備主動服務之熱忱及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且能配合業務需求之職務調整。 4.全民英檢中級初試及格或相當等級檢定考試及格。 |
工作項目 | 1.校園警衛安全勤務規劃及警衛保全、停車場人員管理。 2.管理中央監視系統及校園安全事件之通報處理。 3.辦理教職員工生停車證申請、臨時停車申請、機車管理及自行車管理等業務。 4.辦理廠商施工車輛管制、卸貨車輛管制及貴賓停車禮遇事宜。 5.辦理停車場車牌辨識系統管理、停車場硬體設備管理等業務。 6.協助辦理派車及公務車輛管理等業務。 7.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10608 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總務處 |
聯絡方式 | 一、意者請檢具下列資料,未檢附者視為不合格件,並於113年10月18日前郵寄或親送至106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人事室收(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時者視為不合格件,應徵信封及個人資料表上請務必註明「應徵總務處事務組行政組員缺」,未註明者視為不合格件): 1.「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主選單\契約進用工作人員專區\01表單下載\01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契約進用工作人員甄選「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下載表格並填妥)(必備,未檢附者為不合格件)。 2.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影本。 3.最高學歷影本(必備,未檢附者為不合格件)。 4.英文能力證明文件(必備,未檢附者為不合格件)。 二、經本校初審合格者,另行通知參加甄審,不合格者恕不個別通知及退件,電話:人事室周小姐(02-2771-2171#1618)。 三、本案人員須經試用期3個月,其進用及待遇規定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主選單\契約進用工作人員專區項下查詢,本案人員待遇係依本校契約進用工作人員薪級表自學士級306薪點(35,010元)起薪,敘薪則依學校規定辦理,若錄取人員為軍公教退休(職、伍)人員,並依政府相關法令辦理。 四、本職缺得視情況增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內有效。 |
URL_LINK | (空) |
VIEW_URL |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666 |
Work_Type | 3 |
IS_TRANSFER | N |
同步更新日期 | 2024-10-08 |
ORG_IDA095N0000Q |
徵才機關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
官職等無 |
職稱行政組員 |
職系無 |
名額1 |
RESERVE_NUM(空) |
性別不拘 |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
DATE_FROM1131007 |
有效期間1131018 |
IS_HANDICAPY |
IS_ORIGINALY |
IS_LOCAL_ORIGINALN |
IS_TRANINGN |
TYPE其他 |
聯絡E-Mail(空) |
資格條件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校院學士以上學歷,具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2.熟悉電腦應用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等文書軟體) 操作及資訊蒐集應用能力。 3.品行端正、注重行政倫理、具備主動服務之熱忱及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且能配合業務需求之職務調整。 4.全民英檢中級初試及格或相當等級檢定考試及格。 |
工作項目1.校園警衛安全勤務規劃及警衛保全、停車場人員管理。 2.管理中央監視系統及校園安全事件之通報處理。 3.辦理教職員工生停車證申請、臨時停車申請、機車管理及自行車管理等業務。 4.辦理廠商施工車輛管制、卸貨車輛管制及貴賓停車禮遇事宜。 5.辦理停車場車牌辨識系統管理、停車場硬體設備管理等業務。 6.協助辦理派車及公務車輛管理等業務。 7.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10608 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總務處 |
聯絡方式一、意者請檢具下列資料,未檢附者視為不合格件,並於113年10月18日前郵寄或親送至106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人事室收(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時者視為不合格件,應徵信封及個人資料表上請務必註明「應徵總務處事務組行政組員缺」,未註明者視為不合格件): 1.「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主選單\契約進用工作人員專區\01表單下載\01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契約進用工作人員甄選「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下載表格並填妥)(必備,未檢附者為不合格件)。 2.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影本。 3.最高學歷影本(必備,未檢附者為不合格件)。 4.英文能力證明文件(必備,未檢附者為不合格件)。 二、經本校初審合格者,另行通知參加甄審,不合格者恕不個別通知及退件,電話:人事室周小姐(02-2771-2171#1618)。 三、本案人員須經試用期3個月,其進用及待遇規定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主選單\契約進用工作人員專區項下查詢,本案人員待遇係依本校契約進用工作人員薪級表自學士級306薪點(35,010元)起薪,敘薪則依學校規定辦理,若錄取人員為軍公教退休(職、伍)人員,並依政府相關法令辦理。 四、本職缺得視情況增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內有效。 |
URL_LINK(空) |
VIEW_URL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666 |
Work_Type3 |
IS_TRANSFERN |
同步更新日期2024-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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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08 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總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