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資料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職稱醫師的人員區分是一般人員, 徵才機關是新竹市衛生局, DATE_FROM是1131007, 有效期間是1131107, 工作地址是新竹市東區衛生所(新竹市東區民族路40之2號), 資格條件是1.國內公私立大學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醫學系畢業。 2.具衛生福利部(行政院衛生署)核發之醫師證書。 3.具醫事人員人事條例任用資格。 4.具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 5.未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形。, 工作項目是1.綜理所務。 2.辦理衛生所公共衛生、醫療保健、緊急救護等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ORG_ID | 376580300I |
徵才機關 | 新竹市衛生局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師(二)級至師(三)級 |
職稱 | 醫師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RESERVE_NUM | (空)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0-新竹市 |
DATE_FROM | 1131007 |
有效期間 | 1131107 |
IS_HANDICAP | Y |
IS_ORIGINAL | Y |
IS_LOCAL_ORIGINAL | N |
IS_TRANING | N |
TYPE | 其他 |
聯絡E-Mail | 71482@ems.hccg.gov.tw |
資格條件 | 1.國內公私立大學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醫學系畢業。 2.具衛生福利部(行政院衛生署)核發之醫師證書。 3.具醫事人員人事條例任用資格。 4.具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 5.未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形。 |
工作項目 | 1.綜理所務。 2.辦理衛生所公共衛生、醫療保健、緊急救護等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竹市東區衛生所(新竹市東區民族路40之2號) |
聯絡方式 | 1.對本開缺職務有意願者,請於113年11月7日前,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學經歷、考試(檢覈)及格證書、專業證照證明文件各1份(以上資料請以A4格式裝訂),曾任或現職醫事人員並請另附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及最新三年考績通知書影本各1份,逕寄:「新竹市衛生局(地址:30041新竹市中央路241號10-12樓),信封併請註明「應徵新竹市東區衛生所醫師」及日間聯絡電話,收件以郵戳為憑,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資格符合者,由本局進行書面審查評分或視實際需要擇優另行通知甄審;資格不符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聯絡電話:03-5355191轉132林小姐。 2.本次公開甄選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1名,列冊候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俟有出缺外補時另行通知派補,惟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職責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
URL_LINK | (空) |
VIEW_URL |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667 |
Work_Type | 1 |
IS_TRANSFER | N |
同步更新日期 | 2024-10-08 |
ORG_ID376580300I |
徵才機關新竹市衛生局 |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
官職等師(二)級至師(三)級 |
職稱醫師 |
職系無 |
名額1 |
RESERVE_NUM(空) |
性別不拘 |
工作地點,30-新竹市 |
DATE_FROM1131007 |
有效期間1131107 |
IS_HANDICAPY |
IS_ORIGINALY |
IS_LOCAL_ORIGINALN |
IS_TRANINGN |
TYPE其他 |
聯絡E-Mail71482@ems.hccg.gov.tw |
資格條件1.國內公私立大學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醫學系畢業。 2.具衛生福利部(行政院衛生署)核發之醫師證書。 3.具醫事人員人事條例任用資格。 4.具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 5.未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形。 |
工作項目1.綜理所務。 2.辦理衛生所公共衛生、醫療保健、緊急救護等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新竹市東區衛生所(新竹市東區民族路40之2號) |
聯絡方式1.對本開缺職務有意願者,請於113年11月7日前,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學經歷、考試(檢覈)及格證書、專業證照證明文件各1份(以上資料請以A4格式裝訂),曾任或現職醫事人員並請另附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及最新三年考績通知書影本各1份,逕寄:「新竹市衛生局(地址:30041新竹市中央路241號10-12樓),信封併請註明「應徵新竹市東區衛生所醫師」及日間聯絡電話,收件以郵戳為憑,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資格符合者,由本局進行書面審查評分或視實際需要擇優另行通知甄審;資格不符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聯絡電話:03-5355191轉132林小姐。 2.本次公開甄選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1名,列冊候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俟有出缺外補時另行通知派補,惟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職責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
URL_LINK(空) |
VIEW_URL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667 |
Work_Type1 |
IS_TRANSFERN |
同步更新日期2024-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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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東區衛生所(新竹市東區民族路40之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