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員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資料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職稱課員的人員區分是一般人員, 徵才機關是新北市中和區公所, DATE_FROM是1131007, 有效期間是1131014, 工作地址是新北市中和區公所(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634-2號), 資格條件是秘書室課員: (一)大學以上同等學歷畢業者。 (二)具有綜合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者。 (三)具銓敘部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任用資格。 (四)諳電腦文書作業(Word、Excel、Powerpoint)。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及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工作項目是(一)辦理研考相關業務。 (二)辦理公文、人民申請案件管考。 (三)晨會會議及相關事宜。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ORG_ID | 382540000A |
徵才機關 | 新北市中和區公所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課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
名額 | 1 |
RESERVE_NUM | (空)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DATE_FROM | 1131007 |
有效期間 | 1131014 |
IS_HANDICAP | N |
IS_ORIGINAL | Y |
IS_LOCAL_ORIGINAL | N |
IS_TRANING | N |
TYPE | 薦任,委任 |
聯絡E-Mail | an7044@ms.ntpc.gov.tw |
資格條件 | 秘書室課員: (一)大學以上同等學歷畢業者。 (二)具有綜合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者。 (三)具銓敘部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任用資格。 (四)諳電腦文書作業(Word、Excel、Powerpoint)。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及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7條已屆限齡退休者。 (六)未有公務人員考試法規定之限制轉調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研考相關業務。 (二)辦理公文、人民申請案件管考。 (三)晨會會議及相關事宜。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中和區公所(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634-2號) |
聯絡方式 | 報名作業及錄取通知: (一)報名期限自即日起至113年10月14日止。 (二)現職人員報名方式(一律採線上應徵):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三)現職人員報名上傳資料:請將以下相關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不超過10M) 1.現職(最近1次)派令 2.最近1次銓敘部合格實授審定函 3.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4.考試及格證書 5.最高學歷證件 6.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7.相關工作經驗或研習等證明 (四)請依上述規定報名,所附資料不全、逾期或不符報名規定者,恕不受理報名亦不通知補件。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辦理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五)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六)本職缺得增列候補名額1-2名,候補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七)本項甄選參加人員如均未符合本所需求時,得予以從缺,並得辦理第2次甄選。 (八)聯絡電話:02-22482688分機686許小姐。 |
URL_LINK | (空) |
VIEW_URL |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703 |
Work_Type | 1 |
IS_TRANSFER | N |
同步更新日期 | 2024-10-08 |
ORG_ID382540000A |
徵才機關新北市中和區公所 |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
官職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課員 |
職系綜合行政 |
名額1 |
RESERVE_NUM(空) |
性別不拘 |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
DATE_FROM1131007 |
有效期間1131014 |
IS_HANDICAPN |
IS_ORIGINALY |
IS_LOCAL_ORIGINAL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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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PE薦任,委任 |
聯絡E-Mailan7044@ms.ntpc.gov.tw |
資格條件秘書室課員: (一)大學以上同等學歷畢業者。 (二)具有綜合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者。 (三)具銓敘部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任用資格。 (四)諳電腦文書作業(Word、Excel、Powerpoint)。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及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7條已屆限齡退休者。 (六)未有公務人員考試法規定之限制轉調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一)辦理研考相關業務。 (二)辦理公文、人民申請案件管考。 (三)晨會會議及相關事宜。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新北市中和區公所(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634-2號) |
聯絡方式報名作業及錄取通知: (一)報名期限自即日起至113年10月14日止。 (二)現職人員報名方式(一律採線上應徵):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三)現職人員報名上傳資料:請將以下相關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不超過10M) 1.現職(最近1次)派令 2.最近1次銓敘部合格實授審定函 3.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4.考試及格證書 5.最高學歷證件 6.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7.相關工作經驗或研習等證明 (四)請依上述規定報名,所附資料不全、逾期或不符報名規定者,恕不受理報名亦不通知補件。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辦理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五)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六)本職缺得增列候補名額1-2名,候補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七)本項甄選參加人員如均未符合本所需求時,得予以從缺,並得辦理第2次甄選。 (八)聯絡電話:02-22482688分機686許小姐。 |
URL_LINK(空) |
VIEW_URL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703 |
Work_Type1 |
IS_TRANSFERN |
同步更新日期2024-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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