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員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資料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職稱專員的人員區分是一般人員, 徵才機關是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DATE_FROM是1131007, 有效期間是1131018, 工作地址是辦公地點:台北市辛亥路2段185號(近捷運文湖線「科技大樓」站)。, 資格條件是1.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學校,法律相關系所畢業。 2.公務人員高等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薦任第7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具法制職系任用資格。 3.具備辦理法制、法務或訴願等相關業務經歷2年以上者尤佳。 4.具備良好語言文字表達、溝通協調能力及主動積極精神。 5.無公務..., 工作項目是1.辦理專利法及其子法、營業秘密法等之研究、修正及解釋等法制作業。 2.辦理營業秘密保護之宣導活動、本局個人資料保護業務、其他有關智慧財產權之法律事務及國家賠償案件之處理等事項。 3.提供本局行政業務涉及法規適用疑義之諮詢與協助。 4.其他臨時交辦之事項。.
ORG_ID | A13070000G |
徵才機關 |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
職稱 | 專員 |
職系 | 法制 |
名額 | 1 |
RESERVE_NUM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DATE_FROM | 1131007 |
有效期間 | 1131018 |
IS_HANDICAP | Y |
IS_ORIGINAL | Y |
IS_LOCAL_ORIGINAL | N |
IS_TRANING | N |
TYPE | 薦任 |
聯絡E-Mail | huang00758@tipo.gov.tw |
資格條件 | 1.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學校,法律相關系所畢業。 2.公務人員高等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薦任第7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具法制職系任用資格。 3.具備辦理法制、法務或訴願等相關業務經歷2年以上者尤佳。 4.具備良好語言文字表達、溝通協調能力及主動積極精神。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形,且於報名截止當日無限制轉調情形(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例外情事者須檢具證明文件)。 |
工作項目 | 1.辦理專利法及其子法、營業秘密法等之研究、修正及解釋等法制作業。 2.辦理營業秘密保護之宣導活動、本局個人資料保護業務、其他有關智慧財產權之法律事務及國家賠償案件之處理等事項。 3.提供本局行政業務涉及法規適用疑義之諮詢與協助。 4.其他臨時交辦之事項。 |
工作地址 | 辦公地點:台北市辛亥路2段185號(近捷運文湖線「科技大樓」站)。 |
聯絡方式 | (壹)報名方式: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採【線上應徵】方式,有意報名者請於113年10月18日前完成下列2項線上報名作業(請勿寄送紙本資料): 1.請至本局網站(http://www.tipo.gov.tw/)/最新消息/徵才快報項下載【簡歷表】,並請依式填列個人履歷資料,於113年10月18日前以E-MAIL傳送本局人事室電子信箱:huang00758@tipo.gov.tw,檔名為「應徵國際及法律事務室法律事務科專員-(姓名)」。 2.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依下列步驟完成線上報名: (1)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請於My Data欄填列簡要自述】。 (2)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同意授權本局向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調閱完整履歷資料。 (3)本局初審時,如對履歷資料有相關疑義,將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應徵者於規定期限內提供相關佐證資料。 3.未於期限內完成前開2項線上報名作業,或經本局通知提供相關佐證資料而未依限提供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貳)甄選方式: 1.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並視成績擇優錄取,公告於本局網站,資格不合及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附應徵資料亦不退件。 2.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人員2名,列候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參)聯絡人:人事室黃先生,聯絡電話:02-23767617,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
URL_LINK | (空) |
VIEW_URL |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712 |
Work_Type | 1 |
IS_TRANSFER | N |
同步更新日期 | 2024-10-08 |
ORG_IDA13070000G |
徵才機關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
官職等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
職稱專員 |
職系法制 |
名額1 |
RESERVE_NUM2 |
性別不拘 |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
DATE_FROM1131007 |
有效期間1131018 |
IS_HANDICAPY |
IS_ORIGINALY |
IS_LOCAL_ORIGINALN |
IS_TRANINGN |
TYPE薦任 |
聯絡E-Mailhuang00758@tipo.gov.tw |
資格條件1.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學校,法律相關系所畢業。 2.公務人員高等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薦任第7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具法制職系任用資格。 3.具備辦理法制、法務或訴願等相關業務經歷2年以上者尤佳。 4.具備良好語言文字表達、溝通協調能力及主動積極精神。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形,且於報名截止當日無限制轉調情形(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例外情事者須檢具證明文件)。 |
工作項目1.辦理專利法及其子法、營業秘密法等之研究、修正及解釋等法制作業。 2.辦理營業秘密保護之宣導活動、本局個人資料保護業務、其他有關智慧財產權之法律事務及國家賠償案件之處理等事項。 3.提供本局行政業務涉及法規適用疑義之諮詢與協助。 4.其他臨時交辦之事項。 |
工作地址辦公地點:台北市辛亥路2段185號(近捷運文湖線「科技大樓」站)。 |
聯絡方式(壹)報名方式: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採【線上應徵】方式,有意報名者請於113年10月18日前完成下列2項線上報名作業(請勿寄送紙本資料): 1.請至本局網站(http://www.tipo.gov.tw/)/最新消息/徵才快報項下載【簡歷表】,並請依式填列個人履歷資料,於113年10月18日前以E-MAIL傳送本局人事室電子信箱:huang00758@tipo.gov.tw,檔名為「應徵國際及法律事務室法律事務科專員-(姓名)」。 2.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依下列步驟完成線上報名: (1)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請於My Data欄填列簡要自述】。 (2)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同意授權本局向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調閱完整履歷資料。 (3)本局初審時,如對履歷資料有相關疑義,將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應徵者於規定期限內提供相關佐證資料。 3.未於期限內完成前開2項線上報名作業,或經本局通知提供相關佐證資料而未依限提供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貳)甄選方式: 1.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並視成績擇優錄取,公告於本局網站,資格不合及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附應徵資料亦不退件。 2.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人員2名,列候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參)聯絡人:人事室黃先生,聯絡電話:02-23767617,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
URL_LINK(空) |
VIEW_URL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712 |
Work_Type1 |
IS_TRANSFERN |
同步更新日期2024-10-08 |
專員地圖 [ 導航 ]
專員的地址位於
辦公地點:台北市辛亥路2段185號(近捷運文湖線「科技大樓」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