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用人員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資料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職稱約用人員的人員區分是其他人員, 徵才機關是連江縣自來水廠, DATE_FROM是1131007, 有效期間是1131014, 工作地址是連江縣自來水廠所屬營運所(北竿營運所:連江縣北竿鄉坂里村1-1號、或東莒營運所:連江縣莒光鄉大坪村29-1號、或東引營運所:連江縣東引鄉中柳村124號),並得隨時接受本廠調派服務單位。, 資格條件是高中職以上畢業。但大陸地區人民須在臺灣地區設籍滿十年。, 工作項目是辦理供(配)水、淨水、機電操作維護、管線裝修、水表換裝等相關工作,以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ORG_ID | 371054300L |
徵才機關 | 連江縣自來水廠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用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2 |
RESERVE_NUM | (空)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8-連江縣 |
DATE_FROM | 1131007 |
有效期間 | 1131014 |
IS_HANDICAP | Y |
IS_ORIGINAL | Y |
IS_LOCAL_ORIGINAL | N |
IS_TRANING | N |
TYPE | 其他 |
聯絡E-Mail | lj1101@ems.matsu.gov.tw |
資格條件 | 高中職以上畢業。但大陸地區人民須在臺灣地區設籍滿十年。 |
工作項目 | 辦理供(配)水、淨水、機電操作維護、管線裝修、水表換裝等相關工作,以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連江縣自來水廠所屬營運所(北竿營運所:連江縣北竿鄉坂里村1-1號、或東莒營運所:連江縣莒光鄉大坪村29-1號、或東引營運所:連江縣東引鄉中柳村124號),並得隨時接受本廠調派服務單位。 |
聯絡方式 | 一、本次甄選約用人員2名為預估職缺。 二、繳交證件:報名表及具結書正本(如附件1、2),並檢附畢業證書、相關證書(照)、經歷(服務)年資證明書、身分證正反面(以上請附影本並簽章與正本相符)及簡要自述。但若為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設籍滿十年報考者,另檢附戶籍謄本。 三、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3年10月14日下午5時止(辦公時間內),於本廠3樓人事單位受理,並以親自或委託方式報名為原則,若郵寄報名,請於同年月日下午5時截止報名前送達本廠收發收文為準,逾期恕不受理。 四、甄試時間:113年10月17日下午2時30分(若有異動,另以電話通知)。 五、甄試地點:本廠會議室(若有異動,另以電話通知)。 六、甄試方式:審查選項20%、筆試選項50%(作文書寫30%、電腦處理20%)及口(面)試30%(如附件1-評分標準表)。 七、錄取名額:正取2名(分配北竿或東莒或東引營運所服務),得增列備取(自正取人員報到日之次日起,3個月內遇相同職缺得優先僱用,逾期自動註銷資格),錄取最低標準為總成績及口試成績均達70分以上。 八、月支報酬:依照連江縣政府訂定約用助理人員報酬標準表3等220薪點,新臺幣3萬9,490元支給。 九、注意事項:自通知到職日起先行試用6個月,並安排南竿營運所接受實地培訓,期滿成績評核合格者,辦理正式僱用,不合格者得延長試用3個月或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理解僱事宜。正式僱用人員應於經濟部辦理全國性自來水事業技術人員考驗2次內,取得施工、管理、化驗及操作人員任一類合格,如未能於上開期限內取得合格者,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理解僱事宜。 十、聯絡人及電話:劉先生,0836-22342分機13。 |
URL_LINK | (空) |
VIEW_URL |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719 |
Work_Type | 2 |
IS_TRANSFER | N |
同步更新日期 | 2024-10-08 |
ORG_ID371054300L |
徵才機關連江縣自來水廠 |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
官職等無 |
職稱約用人員 |
職系無 |
名額2 |
RESERVE_NUM(空) |
性別不拘 |
工作地點,98-連江縣 |
DATE_FROM1131007 |
有效期間1131014 |
IS_HANDICAPY |
IS_ORIGINALY |
IS_LOCAL_ORIGINALN |
IS_TRANINGN |
TYPE其他 |
聯絡E-Maillj1101@ems.matsu.gov.tw |
資格條件高中職以上畢業。但大陸地區人民須在臺灣地區設籍滿十年。 |
工作項目辦理供(配)水、淨水、機電操作維護、管線裝修、水表換裝等相關工作,以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連江縣自來水廠所屬營運所(北竿營運所:連江縣北竿鄉坂里村1-1號、或東莒營運所:連江縣莒光鄉大坪村29-1號、或東引營運所:連江縣東引鄉中柳村124號),並得隨時接受本廠調派服務單位。 |
聯絡方式一、本次甄選約用人員2名為預估職缺。 二、繳交證件:報名表及具結書正本(如附件1、2),並檢附畢業證書、相關證書(照)、經歷(服務)年資證明書、身分證正反面(以上請附影本並簽章與正本相符)及簡要自述。但若為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設籍滿十年報考者,另檢附戶籍謄本。 三、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3年10月14日下午5時止(辦公時間內),於本廠3樓人事單位受理,並以親自或委託方式報名為原則,若郵寄報名,請於同年月日下午5時截止報名前送達本廠收發收文為準,逾期恕不受理。 四、甄試時間:113年10月17日下午2時30分(若有異動,另以電話通知)。 五、甄試地點:本廠會議室(若有異動,另以電話通知)。 六、甄試方式:審查選項20%、筆試選項50%(作文書寫30%、電腦處理20%)及口(面)試30%(如附件1-評分標準表)。 七、錄取名額:正取2名(分配北竿或東莒或東引營運所服務),得增列備取(自正取人員報到日之次日起,3個月內遇相同職缺得優先僱用,逾期自動註銷資格),錄取最低標準為總成績及口試成績均達70分以上。 八、月支報酬:依照連江縣政府訂定約用助理人員報酬標準表3等220薪點,新臺幣3萬9,490元支給。 九、注意事項:自通知到職日起先行試用6個月,並安排南竿營運所接受實地培訓,期滿成績評核合格者,辦理正式僱用,不合格者得延長試用3個月或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理解僱事宜。正式僱用人員應於經濟部辦理全國性自來水事業技術人員考驗2次內,取得施工、管理、化驗及操作人員任一類合格,如未能於上開期限內取得合格者,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理解僱事宜。 十、聯絡人及電話:劉先生,0836-22342分機13。 |
URL_LINK(空) |
VIEW_URL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719 |
Work_Type2 |
IS_TRANSFERN |
同步更新日期2024-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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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江縣自來水廠所屬營運所(北竿營運所:連江縣北竿鄉坂里村1-1號、或東莒營運所:連江縣莒光鄉大坪村29-1號、或東引營運所:連江縣東引鄉中柳村124號),並得隨時接受本廠調派服務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