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用人員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資料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職稱約用人員的人員區分是其他人員, 徵才機關是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DATE_FROM是1131008, 有效期間是1131028, 工作地址是臺中市政府勞工局(臺中市南屯區精科路26號)、臺中市轄內。, 資格條件是具備機車駕照並熟悉電腦操作(含Word;Excel;PowerPoint),並具以下資格之一項者: (一) 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具備法律、勞工、政治、社會、社會工作、人力資源、犯罪防治、公共行政、金融管理、企業管理及財務管理相關系所畢業。 (二) 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勞工行政相關..., 工作項目是(一) 工作內容 (1)至移工工作或違法工作場所查察及相關行政工作。 (2)受理民眾檢舉及查察非法外籍移工、雇主及仲介公司。 (3)受理、查處移工申訴案件,協助解決勞資爭議。 (4)配合勞動部依「就業服務法」相關檢查專案。 (5)雇主申請聘僱外籍移工案件之相關申請、訪查事項。 (6)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ORG_ID | 387240000J |
徵才機關 |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空) |
職稱 | 約用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4 |
RESERVE_NUM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DATE_FROM | 1131008 |
有效期間 | 1131028 |
IS_HANDICAP | N |
IS_ORIGINAL | N |
IS_LOCAL_ORIGINAL | N |
IS_TRANING | N |
TYPE | 其他 |
聯絡E-Mail | humickey@taichung.gov.tw |
資格條件 | 具備機車駕照並熟悉電腦操作(含Word;Excel;PowerPoint),並具以下資格之一項者: (一) 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具備法律、勞工、政治、社會、社會工作、人力資源、犯罪防治、公共行政、金融管理、企業管理及財務管理相關系所畢業。 (二) 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勞工行政相關業務經驗2年以上者(須具備證明文件)。 |
工作項目 | (一) 工作內容 (1)至移工工作或違法工作場所查察及相關行政工作。 (2)受理民眾檢舉及查察非法外籍移工、雇主及仲介公司。 (3)受理、查處移工申訴案件,協助解決勞資爭議。 (4)配合勞動部依「就業服務法」相關檢查專案。 (5)雇主申請聘僱外籍移工案件之相關申請、訪查事項。 (6)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二) 工作時間:上午8時至下午5時(比照公務人員上班時間)或依業務需要專案指派。 (三) 計薪方式:月薪(新臺幣:37,935元)。 (四) 僱用期限:一般人員自通知到職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依考核結果辦理續聘。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臺中市南屯區精科路26號)、臺中市轄內。 |
聯絡方式 | 報名聯絡電話:04-22289111轉35506曾小姐或35574胡小姐。 報名方式: (須檢具文件、聯絡人、連絡電話等資料說明。) (一) 報名表請至本局局網下載。(https://www.labor.taichung.gov.tw/) (二) 報名方式: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報名期間內檢附報名表、自傳及相關資格證明等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本案僅採紙本報名方式,並以郵戳或本局收文章為憑,不適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網站線上報名): (1) 郵寄送件:請以限時掛號郵寄至本局(407610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4樓)報名(信封加註報名『應徵外勞事務科約用人員』)。 (2) 親自送件:請於報名期間內至臺中市南屯區精科路26號3樓外勞事務科送件。 (三) 應徵地址:臺中市南屯區精科路26號。 (1)報名人員經書面資格審查,合於資格條件者本局將另擇優通知筆試及面試時間,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報名資料本局將以密件處理,並不另作他途使用)。 (2)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內有效。錄取人員自報到日起試用3個月,試用期滿,考核通過始完成甄選程序,正式進用,試用期間年資於正式僱用後,予以併計。 (3)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4)報名期間:113年10 月 8日至 10 月28 日。 |
URL_LINK | (空) |
VIEW_URL |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724 |
Work_Type | 3 |
IS_TRANSFER | N |
同步更新日期 | 2024-10-08 |
ORG_ID387240000J |
徵才機關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
官職等(空) |
職稱約用人員 |
職系無 |
名額4 |
RESERVE_NUM2 |
性別不拘 |
工作地點,42-臺中市 |
DATE_FROM1131008 |
有效期間1131028 |
IS_HANDICAPN |
IS_ORIGINALN |
IS_LOCAL_ORIGINALN |
IS_TRANINGN |
TYPE其他 |
聯絡E-Mailhumickey@taichung.gov.tw |
資格條件具備機車駕照並熟悉電腦操作(含Word;Excel;PowerPoint),並具以下資格之一項者: (一) 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具備法律、勞工、政治、社會、社會工作、人力資源、犯罪防治、公共行政、金融管理、企業管理及財務管理相關系所畢業。 (二) 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勞工行政相關業務經驗2年以上者(須具備證明文件)。 |
工作項目(一) 工作內容 (1)至移工工作或違法工作場所查察及相關行政工作。 (2)受理民眾檢舉及查察非法外籍移工、雇主及仲介公司。 (3)受理、查處移工申訴案件,協助解決勞資爭議。 (4)配合勞動部依「就業服務法」相關檢查專案。 (5)雇主申請聘僱外籍移工案件之相關申請、訪查事項。 (6)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二) 工作時間:上午8時至下午5時(比照公務人員上班時間)或依業務需要專案指派。 (三) 計薪方式:月薪(新臺幣:37,935元)。 (四) 僱用期限:一般人員自通知到職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依考核結果辦理續聘。 |
工作地址臺中市政府勞工局(臺中市南屯區精科路26號)、臺中市轄內。 |
聯絡方式報名聯絡電話:04-22289111轉35506曾小姐或35574胡小姐。 報名方式: (須檢具文件、聯絡人、連絡電話等資料說明。) (一) 報名表請至本局局網下載。(https://www.labor.taichung.gov.tw/) (二) 報名方式: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報名期間內檢附報名表、自傳及相關資格證明等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本案僅採紙本報名方式,並以郵戳或本局收文章為憑,不適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網站線上報名): (1) 郵寄送件:請以限時掛號郵寄至本局(407610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4樓)報名(信封加註報名『應徵外勞事務科約用人員』)。 (2) 親自送件:請於報名期間內至臺中市南屯區精科路26號3樓外勞事務科送件。 (三) 應徵地址:臺中市南屯區精科路26號。 (1)報名人員經書面資格審查,合於資格條件者本局將另擇優通知筆試及面試時間,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報名資料本局將以密件處理,並不另作他途使用)。 (2)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內有效。錄取人員自報到日起試用3個月,試用期滿,考核通過始完成甄選程序,正式進用,試用期間年資於正式僱用後,予以併計。 (3)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4)報名期間:113年10 月 8日至 10 月28 日。 |
URL_LINK(空) |
VIEW_URL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724 |
Work_Type3 |
IS_TRANSFERN |
同步更新日期2024-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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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用人員的地址位於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臺中市南屯區精科路26號)、臺中市轄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