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員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資料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職稱科員的人員區分是主計人員, 徵才機關是財政部, DATE_FROM是1131007, 有效期間是1131015, 工作地址是臺北市忠孝東路4段290號4樓。, 資格條件是1.大學(含)以上畢業,高考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或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合格,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並符合「行政院主計總處及各級主計機構新進人員作業原則」所規定下列條件之一(須檢附佐證資料),另任職期間具三年以上考績(成)【含另予考績(成)】者,其考績(成)須至少三分之一列甲等: ..., 工作項目是辦理會計相關業務暨臨時交辦事項。.
ORG_ID | A07000000D |
徵才機關 | 財政部 |
人員區分 | 主計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會計審計 |
名額 | 2 |
RESERVE_NUM | 4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DATE_FROM | 1131007 |
有效期間 | 1131015 |
IS_HANDICAP | Y |
IS_ORIGINAL | Y |
IS_LOCAL_ORIGINAL | N |
IS_TRANING | N |
TYPE | 薦任,委任 |
聯絡E-Mail | huangyc@mail.mof.gov.tw |
資格條件 | 1.大學(含)以上畢業,高考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或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合格,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並符合「行政院主計總處及各級主計機構新進人員作業原則」所規定下列條件之一(須檢附佐證資料),另任職期間具三年以上考績(成)【含另予考績(成)】者,其考績(成)須至少三分之一列甲等: A.曾任主計人員(包含占機關缺派在主計機構服務之人員)。 B.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會計、統計學科系畢業或經會計、統計類科考試及格者。 C.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修習會計學、統計學或其他相關學科二十學分以上,並修習電腦相關學科六十小時以上者(依行政院主計總處105年7月7日主人地字第1051001008號函釋,採認最近10年之學分(科))。 2.熟諳主計法規、內部審核、政府採購法等相關法令規定及政府歲計會計資訊管理系統(GBA)經驗者尤佳。 3.具備電腦文書處理之運用與操作能力者。 |
工作項目 | 辦理會計相關業務暨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忠孝東路4段290號4樓。 |
聯絡方式 | 1.本職缺為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主計室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科員職缺(預估缺)。 2.報名方式: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無須郵寄紙本資料。請確實至ecpa人事服務網/「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核對個人資料正確性(主計總處核定之優秀主計人員須登錄於獎懲欄位,英語、日語、法語、德語、西語、原住民語或客語能力測驗合格並領有證書,須登錄於專長欄位;個人資料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聯繫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修正),並登打簡要自述。依本系統之職缺公告資料左下角「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及步驟提示訊息,於公告期限內完成報名作業。 3.報名上傳資料: (1)「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資料有誤或未及更新之佐證文件檔案(無則免附)。 (2)經主計總處認證之專業訓練,時數將以1.5倍計算,請至「eBAS/主計人員人事應用系統/主計人員訓練管理資訊系統/訓練資訊公告區/個人訓練查詢/個人認證訓練紀錄」下載現職及同序列職務期間之訓練資料,於報名時上傳PDF檔,其他無關專業訓練認證部分的資料,請勿檢送,以避免造成計算困擾。 (3)任現職未滿1年者,請檢附最後1次派令掃描檔。 4.本職缺就符合資格者通知面談,本次公開甄選除正取2名外,得擇優增列備取4名,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應徵人員報名本職缺後,相關個人資料將以系統登載為依據,不全或有誤部分不予採計,相關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6.本案聯絡人:黃雅琪,聯絡電話:02-2322-8322。 |
URL_LINK | (空) |
VIEW_URL |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745 |
Work_Type | 1 |
IS_TRANSFER | N |
同步更新日期 | 2024-10-08 |
ORG_IDA07000000D |
徵才機關財政部 |
人員區分主計人員 |
官職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科員 |
職系會計審計 |
名額2 |
RESERVE_NUM4 |
性別不拘 |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
DATE_FROM1131007 |
有效期間1131015 |
IS_HANDICAPY |
IS_ORIGINALY |
IS_LOCAL_ORIGINALN |
IS_TRANINGN |
TYPE薦任,委任 |
聯絡E-Mailhuangyc@mail.mof.gov.tw |
資格條件1.大學(含)以上畢業,高考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或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合格,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並符合「行政院主計總處及各級主計機構新進人員作業原則」所規定下列條件之一(須檢附佐證資料),另任職期間具三年以上考績(成)【含另予考績(成)】者,其考績(成)須至少三分之一列甲等: A.曾任主計人員(包含占機關缺派在主計機構服務之人員)。 B.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會計、統計學科系畢業或經會計、統計類科考試及格者。 C.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修習會計學、統計學或其他相關學科二十學分以上,並修習電腦相關學科六十小時以上者(依行政院主計總處105年7月7日主人地字第1051001008號函釋,採認最近10年之學分(科))。 2.熟諳主計法規、內部審核、政府採購法等相關法令規定及政府歲計會計資訊管理系統(GBA)經驗者尤佳。 3.具備電腦文書處理之運用與操作能力者。 |
工作項目辦理會計相關業務暨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臺北市忠孝東路4段290號4樓。 |
聯絡方式1.本職缺為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主計室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科員職缺(預估缺)。 2.報名方式: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無須郵寄紙本資料。請確實至ecpa人事服務網/「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核對個人資料正確性(主計總處核定之優秀主計人員須登錄於獎懲欄位,英語、日語、法語、德語、西語、原住民語或客語能力測驗合格並領有證書,須登錄於專長欄位;個人資料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聯繫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修正),並登打簡要自述。依本系統之職缺公告資料左下角「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及步驟提示訊息,於公告期限內完成報名作業。 3.報名上傳資料: (1)「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資料有誤或未及更新之佐證文件檔案(無則免附)。 (2)經主計總處認證之專業訓練,時數將以1.5倍計算,請至「eBAS/主計人員人事應用系統/主計人員訓練管理資訊系統/訓練資訊公告區/個人訓練查詢/個人認證訓練紀錄」下載現職及同序列職務期間之訓練資料,於報名時上傳PDF檔,其他無關專業訓練認證部分的資料,請勿檢送,以避免造成計算困擾。 (3)任現職未滿1年者,請檢附最後1次派令掃描檔。 4.本職缺就符合資格者通知面談,本次公開甄選除正取2名外,得擇優增列備取4名,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應徵人員報名本職缺後,相關個人資料將以系統登載為依據,不全或有誤部分不予採計,相關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6.本案聯絡人:黃雅琪,聯絡電話:02-2322-8322。 |
URL_LINK(空) |
VIEW_URL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745 |
Work_Type1 |
IS_TRANSFERN |
同步更新日期2024-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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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員的地址位於
臺北市忠孝東路4段290號4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