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佐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資料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職稱技佐的人員區分是一般人員, 徵才機關是新北市三峽區公所, DATE_FROM是1131008, 有效期間是1131014, 工作地址是新北市三峽區公所經建課(新北市三峽區中山路17號), 資格條件是一、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特考四等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並具林業技術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特考特用等限制轉調之情事者。 三、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勇於任事,細心負責。 四..., 工作項目是一、公園、綠地、廣場綠美化搶災開口契約。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ORG_ID | 382580000A |
徵才機關 | 新北市三峽區公所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職稱 | 技佐 |
職系 | 林業技術 |
名額 | 1 |
RESERVE_NUM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DATE_FROM | 1131008 |
有效期間 | 1131014 |
IS_HANDICAP | Y |
IS_ORIGINAL | Y |
IS_LOCAL_ORIGINAL | N |
IS_TRANING | N |
TYPE | 委任 |
聯絡E-Mail | AO5405@ntpc.gov.tw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特考四等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並具林業技術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特考特用等限制轉調之情事者。 三、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勇於任事,細心負責。 四、需具備電腦(Word、Excel)等文書處理及網路操作能力。 五、具汽(機)車駕照及駕駛汽(機)車能力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公園、綠地、廣場綠美化搶災開口契約。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三峽區公所經建課(新北市三峽區中山路17號) |
聯絡方式 | 一、本職缺為預估缺,採線上報名,資格條件符合且有意應徵者,請於113年10月14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簡要自述) 」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完成授權並同意開放履歷調閱功能。 二、上傳資料:請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至該系統:(一)考試及格證書。(二)最高學歷證件。(三)現職派令。(四)現職銓敘部審定函。(五)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六)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七) 語言檢定證書或其他專業證照(無則免附)。(八)若具汽(機)車駕照請檢附。 三、資料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逾期報名、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另本次徵才候補人員候補期間5個月,若正取人員不克前來報到,則由候補人員依序遞補或遞補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四、洽詢工作內容請電02-26711017轉701王課長;其餘問題請電02-26711017轉152陳小姐。 |
URL_LINK | (空) |
VIEW_URL |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808 |
Work_Type | 1 |
IS_TRANSFER | N |
同步更新日期 | 2024-10-08 |
ORG_ID382580000A |
徵才機關新北市三峽區公所 |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
官職等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職稱技佐 |
職系林業技術 |
名額1 |
RESERVE_NUM1 |
性別不拘 |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
DATE_FROM1131008 |
有效期間1131014 |
IS_HANDICAPY |
IS_ORIGINALY |
IS_LOCAL_ORIGINALN |
IS_TRANINGN |
TYPE委任 |
聯絡E-MailAO5405@ntpc.gov.tw |
資格條件一、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特考四等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並具林業技術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特考特用等限制轉調之情事者。 三、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勇於任事,細心負責。 四、需具備電腦(Word、Excel)等文書處理及網路操作能力。 五、具汽(機)車駕照及駕駛汽(機)車能力者尤佳。 |
工作項目一、公園、綠地、廣場綠美化搶災開口契約。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新北市三峽區公所經建課(新北市三峽區中山路17號) |
聯絡方式一、本職缺為預估缺,採線上報名,資格條件符合且有意應徵者,請於113年10月14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簡要自述) 」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完成授權並同意開放履歷調閱功能。 二、上傳資料:請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至該系統:(一)考試及格證書。(二)最高學歷證件。(三)現職派令。(四)現職銓敘部審定函。(五)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六)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七) 語言檢定證書或其他專業證照(無則免附)。(八)若具汽(機)車駕照請檢附。 三、資料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逾期報名、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另本次徵才候補人員候補期間5個月,若正取人員不克前來報到,則由候補人員依序遞補或遞補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四、洽詢工作內容請電02-26711017轉701王課長;其餘問題請電02-26711017轉152陳小姐。 |
URL_LINK(空) |
VIEW_URL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808 |
Work_Type1 |
IS_TRANSFERN |
同步更新日期2024-10-08 |
技佐地圖 [ 導航 ]
技佐的地址位於
新北市三峽區公所經建課(新北市三峽區中山路1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