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僱人員(綜合規劃處公民與海外事務科職務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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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約僱人員(綜合規劃處公民與海外事務科職務代理人)的人員區分是約僱人員, 徵才機關是客家委員會, DATE_FROM是1131008, 有效期間是1131015, 工作地址是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8樓, 資格條件是一、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大專院校以上系畢業。 二、熟悉Word及Excel等MS-Office電腦文書處理及一般資訊網路運用能力。 三、認真負責、配合度高,具服務熱忱及良好溝通協調能力,有責任感及團隊合作精神者。 四、諳客語尤佳。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 工作項目是一、辦理推展海內外客家事務交流合作計畫。 二、與僑委會合作辦理事項。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ORG_ID | A55000000A |
徵才機關 | 客家委員會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五等(280薪點,37,800元) |
職稱 | 約僱人員(綜合規劃處公民與海外事務科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RESERVE_NUM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DATE_FROM | 1131008 |
有效期間 | 1131015 |
IS_HANDICAP | Y |
IS_ORIGINAL | Y |
IS_LOCAL_ORIGINAL | N |
IS_TRANING | N |
TYPE | 其他 |
聯絡E-Mail | ha0572@mail.hakka.gov.tw |
資格條件 | 一、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大專院校以上系畢業。 二、熟悉Word及Excel等MS-Office電腦文書處理及一般資訊網路運用能力。 三、認真負責、配合度高,具服務熱忱及良好溝通協調能力,有責任感及團隊合作精神者。 四、諳客語尤佳。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推展海內外客家事務交流合作計畫。 二、與僑委會合作辦理事項。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8樓 |
聯絡方式 | 一、意者請於113年10月15日(星期二)前,請將履歷表、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及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寄達(以郵戳為憑)或親送本會(秘書室收發),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所應徵之職務(綜合規劃處公民與海外事務科約僱職務代理人),如未於期限前完成者均視同未報名。 二、應徵者若聯絡電話或地址資訊填寫有誤(或漏列),本會不負聯繫未果之責。又不符合資格者請勿寄送;符合資格者擇優進行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約僱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11月22日止(或原職人員請假結束前1日或育嬰留停復職前1日止),薪資280薪點(約新臺幣37,800元) 四、本次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 五、聯絡電話:(02)8995-6988轉592楊小姐(人事問題) / 工作內容范科長 轉525 |
URL_LINK | (空) |
VIEW_URL |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811 |
Work_Type | 3 |
IS_TRANSFER | N |
同步更新日期 | 2024-10-08 |
ORG_IDA55000000A |
徵才機關客家委員會 |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
官職等五等(280薪點,37,800元) |
職稱約僱人員(綜合規劃處公民與海外事務科職務代理人) |
職系無 |
名額1 |
RESERVE_NUM2 |
性別不拘 |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
DATE_FROM1131008 |
有效期間1131015 |
IS_HANDICAPY |
IS_ORIGINALY |
IS_LOCAL_ORIGINALN |
IS_TRANINGN |
TYPE其他 |
聯絡E-Mailha0572@mail.hakka.gov.tw |
資格條件一、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大專院校以上系畢業。 二、熟悉Word及Excel等MS-Office電腦文書處理及一般資訊網路運用能力。 三、認真負責、配合度高,具服務熱忱及良好溝通協調能力,有責任感及團隊合作精神者。 四、諳客語尤佳。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 |
工作項目一、辦理推展海內外客家事務交流合作計畫。 二、與僑委會合作辦理事項。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8樓 |
聯絡方式一、意者請於113年10月15日(星期二)前,請將履歷表、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及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寄達(以郵戳為憑)或親送本會(秘書室收發),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所應徵之職務(綜合規劃處公民與海外事務科約僱職務代理人),如未於期限前完成者均視同未報名。 二、應徵者若聯絡電話或地址資訊填寫有誤(或漏列),本會不負聯繫未果之責。又不符合資格者請勿寄送;符合資格者擇優進行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約僱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11月22日止(或原職人員請假結束前1日或育嬰留停復職前1日止),薪資280薪點(約新臺幣37,800元) 四、本次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 五、聯絡電話:(02)8995-6988轉592楊小姐(人事問題) / 工作內容范科長 轉525 |
URL_LINK(空) |
VIEW_URL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811 |
Work_Type3 |
IS_TRANSFERN |
同步更新日期2024-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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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綜合規劃處公民與海外事務科職務代理人)的地址位於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8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