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事員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資料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職稱辦事員的人員區分是一般人員, 徵才機關是海洋委員會海巡署, DATE_FROM是1131008, 有效期間是1131014, 工作地址是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三段296號, 資格條件是(一)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 (二) 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特種考試及格,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特考特用或職系轉調限制調任情事者。 (三) 任職期間最近3年考績,須考列2年甲等1年乙等以上。 (四) 個性積極樂觀,具溝通、協調能力及..., 工作項目是(一) 辦理海巡行政業務。 (二) 辦理社群媒體經營與管理業務。 (三) 辦理新聞與公關業務。 (四) 辦理署本部庶務業務。 (五) 辦理文宣美編業務。 (六)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ORG_ID | A47010000C |
徵才機關 |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職稱 | 辦事員 |
職系 | 海巡行政 |
名額 | 1 |
RESERVE_NUM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DATE_FROM | 1131008 |
有效期間 | 1131014 |
IS_HANDICAP | Y |
IS_ORIGINAL | Y |
IS_LOCAL_ORIGINAL | N |
IS_TRANING | N |
TYPE | 委任 |
聯絡E-Mail | alicewj9911@cga.gov.tw |
資格條件 | (一)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 (二) 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特種考試及格,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特考特用或職系轉調限制調任情事者。 (三) 任職期間最近3年考績,須考列2年甲等1年乙等以上。 (四) 個性積極樂觀,具溝通、協調能力及勇於任事,能配合海巡任務加班、值班及出差者,且具海巡相關工作經驗者為優先。 |
工作項目 | (一) 辦理海巡行政業務。 (二) 辦理社群媒體經營與管理業務。 (三) 辦理新聞與公關業務。 (四) 辦理署本部庶務業務。 (五) 辦理文宣美編業務。 (六)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三段296號 |
聯絡方式 | (一) 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請自行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核對個人資料及繕打自傳(不得空白),完成應徵資料確認,並將下述應檢具資料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上傳至該系統,完成應徵流程,應檢具資料: 1. 考試及格證書。 2. 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請檢附經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 3. 任職期間派令及銓敘審定函。 4. 任職期間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或其他相關足資證明之文件。 5. 未以線上報名且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資格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逾期恕不予受理。 6. 聯絡人及電話:周小姐(02-22399201分機266732)。 (二) 應徵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三) 本署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談,未獲遴用者或未符合資格條件者,所送資料恕不退還。 (四) 本公開甄選包含資料審查及面試,面試成績須達80分以上,未達80分者不錄取。 (五) 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六) 截止日期:如上網公告期間(以應徵系統截止為憑)。 |
URL_LINK | (空) |
VIEW_URL |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818 |
Work_Type | 1 |
IS_TRANSFER | N |
同步更新日期 | 2024-10-08 |
ORG_IDA47010000C |
徵才機關海洋委員會海巡署 |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
官職等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職稱辦事員 |
職系海巡行政 |
名額1 |
RESERVE_NUM1 |
性別不拘 |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
DATE_FROM1131008 |
有效期間1131014 |
IS_HANDICAPY |
IS_ORIGINALY |
IS_LOCAL_ORIGINALN |
IS_TRANINGN |
TYPE委任 |
聯絡E-Mailalicewj9911@cga.gov.tw |
資格條件(一)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 (二) 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特種考試及格,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特考特用或職系轉調限制調任情事者。 (三) 任職期間最近3年考績,須考列2年甲等1年乙等以上。 (四) 個性積極樂觀,具溝通、協調能力及勇於任事,能配合海巡任務加班、值班及出差者,且具海巡相關工作經驗者為優先。 |
工作項目(一) 辦理海巡行政業務。 (二) 辦理社群媒體經營與管理業務。 (三) 辦理新聞與公關業務。 (四) 辦理署本部庶務業務。 (五) 辦理文宣美編業務。 (六)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三段296號 |
聯絡方式(一) 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請自行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核對個人資料及繕打自傳(不得空白),完成應徵資料確認,並將下述應檢具資料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上傳至該系統,完成應徵流程,應檢具資料: 1. 考試及格證書。 2. 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請檢附經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 3. 任職期間派令及銓敘審定函。 4. 任職期間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或其他相關足資證明之文件。 5. 未以線上報名且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資格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逾期恕不予受理。 6. 聯絡人及電話:周小姐(02-22399201分機266732)。 (二) 應徵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三) 本署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談,未獲遴用者或未符合資格條件者,所送資料恕不退還。 (四) 本公開甄選包含資料審查及面試,面試成績須達80分以上,未達80分者不錄取。 (五) 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六) 截止日期:如上網公告期間(以應徵系統截止為憑)。 |
URL_LINK(空) |
VIEW_URL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818 |
Work_Type1 |
IS_TRANSFERN |
同步更新日期2024-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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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三段29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