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事檢驗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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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醫事檢驗師的人員區分是一般人員, 徵才機關是衛生福利部南投醫院, DATE_FROM是1131008, 有效期間是1131016, 工作地址是衛生福利部南投醫院(540南投縣南投市復興路478號), 資格條件是(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二)具國內公、私立大學(含以上)學歷。 (三)領有醫事檢驗師證書並檢覈及格。 (四)曾任醫院臨床檢驗單位或實驗室5年(含)以上之經驗。(服務證明須具體詳註任職之職稱、工作單位之科別屬..., 工作項目是1.醫事檢驗相關業務。 2.配合支援事宜。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ORG_ID | A21003800P |
徵才機關 | 衛生福利部南投醫院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師(三)級 |
職稱 | 醫事檢驗師 |
職系 | 無 |
名額 | 2 |
RESERVE_NUM | (空)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54-南投縣 |
DATE_FROM | 1131008 |
有效期間 | 1131016 |
IS_HANDICAP | Y |
IS_ORIGINAL | Y |
IS_LOCAL_ORIGINAL | N |
IS_TRANING | N |
TYPE | 其他 |
聯絡E-Mail | n70270@nant.mohw.gov.tw |
資格條件 |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二)具國內公、私立大學(含以上)學歷。 (三)領有醫事檢驗師證書並檢覈及格。 (四)曾任醫院臨床檢驗單位或實驗室5年(含)以上之經驗。(服務證明須具體詳註任職之職稱、工作單位之科別屬性及服務之起迄日,如因資料不全致無法判斷者,該段相關年資不予採計)。 (五)具TAF醫學實驗室/外勞認證之文件撰寫及實際對應評鑑委員之實績尤佳(需提供足以佐證實績之證明資料)。 (六)具教學醫院評鑑經驗,實際執行PGY/實習生等教學計畫及結果評估之實績尤佳(需提供足以佐證實績之證明資料)。 (七)具有感控醫檢師證書尤佳(若有,需檢附證書影本)。 |
工作項目 | 1.醫事檢驗相關業務。 2.配合支援事宜。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衛生福利部南投醫院(540南投縣南投市復興路478號) |
聯絡方式 | 一、各醫事職缺職(業)務說明及報名表請至本院網站線上徵才及至人事室下載檔案:符合資格且有意報名者請檢具以下資料(以A4紙張裝訂) 1.113年師三級各醫事人員職缺甄選報名表(本院網站http://www. nant.mohw.gov.tw-便民服務-檔案下載-人事室下載檔案) 2.公務人員履歷表(本院網站人事室下載檔案) 3.相關學、經歷(服務證明)證明文件 4.醫事檢驗師證書影本 5.考試及格證書或檢覈及格證書(公務人員高考三等、專技高普考或檢覈考試及格證書)。 6.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7.最近五年論文發表之文章 二、相關資料及證明件文件應於113年10月16日前逕寄衛生福利部南投醫院(540南投縣南投市復興路478號)人事室林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資格不符合論),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所應徵之職務「醫事檢驗師」及日間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人事室收件後初審彙整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選面試,面試日期:113年10月18日。 三、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院得予從缺;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本案經錄取者,將查驗相關證件正本;檢附文件如有隱匿不實或造假情事,將取消錄用資格。 五、如有相關疑義請洽詢本院人事室林小姐,電話:049-2231150分機2235。 |
URL_LINK | (空) |
VIEW_URL |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834 |
Work_Type | 1 |
IS_TRANSFER | N |
同步更新日期 | 2024-10-08 |
ORG_IDA21003800P |
徵才機關衛生福利部南投醫院 |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
官職等師(三)級 |
職稱醫事檢驗師 |
職系無 |
名額2 |
RESERVE_NUM(空) |
性別不拘 |
工作地點,54-南投縣 |
DATE_FROM1131008 |
有效期間1131016 |
IS_HANDICAPY |
IS_ORIGINALY |
IS_LOCAL_ORIGINALN |
IS_TRANINGN |
TYPE其他 |
聯絡E-Mailn70270@nant.mohw.gov.tw |
資格條件(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二)具國內公、私立大學(含以上)學歷。 (三)領有醫事檢驗師證書並檢覈及格。 (四)曾任醫院臨床檢驗單位或實驗室5年(含)以上之經驗。(服務證明須具體詳註任職之職稱、工作單位之科別屬性及服務之起迄日,如因資料不全致無法判斷者,該段相關年資不予採計)。 (五)具TAF醫學實驗室/外勞認證之文件撰寫及實際對應評鑑委員之實績尤佳(需提供足以佐證實績之證明資料)。 (六)具教學醫院評鑑經驗,實際執行PGY/實習生等教學計畫及結果評估之實績尤佳(需提供足以佐證實績之證明資料)。 (七)具有感控醫檢師證書尤佳(若有,需檢附證書影本)。 |
工作項目1.醫事檢驗相關業務。 2.配合支援事宜。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衛生福利部南投醫院(540南投縣南投市復興路478號) |
聯絡方式一、各醫事職缺職(業)務說明及報名表請至本院網站線上徵才及至人事室下載檔案:符合資格且有意報名者請檢具以下資料(以A4紙張裝訂) 1.113年師三級各醫事人員職缺甄選報名表(本院網站http://www. nant.mohw.gov.tw-便民服務-檔案下載-人事室下載檔案) 2.公務人員履歷表(本院網站人事室下載檔案) 3.相關學、經歷(服務證明)證明文件 4.醫事檢驗師證書影本 5.考試及格證書或檢覈及格證書(公務人員高考三等、專技高普考或檢覈考試及格證書)。 6.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7.最近五年論文發表之文章 二、相關資料及證明件文件應於113年10月16日前逕寄衛生福利部南投醫院(540南投縣南投市復興路478號)人事室林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資格不符合論),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所應徵之職務「醫事檢驗師」及日間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人事室收件後初審彙整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選面試,面試日期:113年10月18日。 三、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院得予從缺;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本案經錄取者,將查驗相關證件正本;檢附文件如有隱匿不實或造假情事,將取消錄用資格。 五、如有相關疑義請洽詢本院人事室林小姐,電話:049-2231150分機2235。 |
URL_LINK(空) |
VIEW_URL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834 |
Work_Type1 |
IS_TRANSFERN |
同步更新日期2024-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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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事檢驗師的地址位於
衛生福利部南投醫院(540南投縣南投市復興路478號)